下面是王應中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惡行。
一、迫害大法弟子蔡會蓮一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蔡會蓮為百姓傳真相,發真相傳單。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正月十六),蔡會蓮就被惡警王應中、郭強、永剛、柴發強、楊梓華、向金發綁架,被非法關押到米易政保科。
警察把蔡會蓮的手銬在走廊欄杆上,幾天不給她吃飯,不准她睡覺。蔡會蓮被非法關了二十二天,被強行逼供、恐嚇,身體被迫害得全身無力,回來半年不能幹活,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生活不能自理。後來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蔡會蓮的身體逐漸恢復。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惡警上門綁架蔡會蓮,蔡會蓮走脫。蔡會蓮的丈夫李家明被王應中、胡、郭強和另兩個不知名的惡警綁架。警察搶走蔡會蓮家的師父法像一張、資料、週刊等,晚上十點,蔡會蓮被放回。
蔡會蓮家的穀子成熟,剛收,還沒曬乾,丈夫李家明就被小街派出所警察陸成軍、鎮長曹××、李朝平、沙××、王應中等二十幾人開五輛車綁架,警察非法抄走大法書、錄音機。
在派出所,李家明被銬在走廊欄杆上九個小時,不准吃飯。當晚,李家明又被轉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三天。
二、迫害大法弟子辜興芝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政保科和小街派出所警察楊正富、單波、毛太寧、王應中等人非法闖入辜興芝家,抄走錄音機一台、銀行存摺二張八千元人民幣。辜興芝被抓後,被非法關押在小街派出所,遭到單波、毛太寧、王應中等人的毒打,辜興芝又被送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辜興芝遭到政保科和看守所警察的毒打、體罰等殘酷折磨,辜興芝絕食抗議迫害,遭到惡人惡警野蠻灌食一個月。
三、四川米易縣白馬鎮多名大法弟子遭綁架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由米易縣六一零策劃,指使白馬鎮派出所警察王應中、王磊等,綁架了白馬鎮片區內大法弟子辜興風(女,時年六十歲左右)、李家明(男,時年五十歲左右)、黎光福(男,時年六十多歲)、王國瓊(女、四十歲左右)及王明夫婦六人。
李家明、黎光福、王國瓊三人被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遭迫害,辜興鳳和王明夫婦被非法關押在白馬鎮派出所遭迫害。
人在做,天在看。參與迫害法輪佛法的人,不管你信與不信,不管你官職高低,如不痛改前非,必遭天譴惡報。王應中的死去就是在告誡那些仍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善惡有報,到老天要收你時,後悔已經晚了,甚至像王應中這樣,已經沒有機會後悔了。
(責任編輯: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