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師父的話 修心性救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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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在修煉方面,由於自己悟性差,磕磕絆絆走了許多彎路,修得很艱難,但我對大法對師父的信堅如磐石從未有過絲毫動搖。

下面我就談談自己的一點修煉體會。

「七•二零」後我四次去北京證實大法,維護大法。我曾被非法關押過四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師父慈悲保護下一直走到了今天。

我是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五日開始修煉大法的。修煉之初,我的修煉狀態很不好,在學法煉功時總是迷糊或昏睡。為了克服這些問題,我就站著或跪著學法,延長雙盤打坐時間,時常一痛就是半小時或一小時,有一次硬是痛昏過去。在學法時,我時常利用打坐的疼痛來對抗昏睡,這的確也去掉了我的很多執著,堅定的走到了今天。

今天重點說說與同修整體配合講真相救人方面的修煉過程與體會。

一、營救同修 三進公安局

二零一六年九月,我市有兩位被非法關押的同修面臨非法開庭。同修請了律師,同時到檢察院、法院及公安局講真相。

第一次我是以家屬的名義隨同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父親和律師一起去公安局找國保大隊長。但該同修的父親不太支持我們給對方講真相,這一次就沒講成。第二次是給公安局局長送法律文書(含有真相內容)。我們事先就把法律文書裝進檔案袋裏。我去了局長辦公室,但局長不在。辦事員問我找局長有甚麼事?我說這檔案袋是黃先生給局長的,辦事員說他負責轉送。這樣就把法律文書很順利的送到局長手裏。據在公安局上班的同修說,在二零一六年年底的局總結會議上,領導沒有提法輪功,以前每年總結中都會提及法輪功並安排如何迫害。

同修交流時說還得去一趟國保大隊,於是我第三次進公安局的國保大隊辦公室。當時只有國保大隊長一人在場。他看到我便說:「上次讓你走掉了,這次你別想再走了。」我說我是某某〈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家屬,想跟你談談。他讓我先把我的名字告訴他。我想我是在市裏掛了號的人,雖然國保大隊長換了人,他不認識我,但只要說出我的名字,他們就知道我是他們認為的所謂的「頑固分子」,這樣會障礙他聽真相,我就報了自己的筆名。他說,你說吧。

我說:「聽說你很善良,對自己的老人很有孝心。」我接著說:「有句話說的好,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怨之家必有餘殃。老人都講富不過三代,那為啥北宋的范仲淹他家能興盛八百年呢?其實用四個字就可以說明白,那就是積德行善。還有《三字經》中有幾句話:『竇燕山,有益方,教五子,名俱揚。』為啥竇燕山的五個兒子都當大官,五子登科,其實還是用那四個字概括,即積德行善。」

「你現在若保護好人,保護修佛的人就是在為自己積大德。從法律角度上講也能為我們說說。公安部份別於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兩次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即公通字〈二零零零〉三十九號、公通字〈二零零五〉三十九號。這兩個文件明確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這時他拿著我給他的法律文書來回走動。我接著說:「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報》第二十八期全文刊登了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明確廢止了江澤民時期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的兩個文件(九十九條、一百條),表明了國務院的明確態度,即法輪功書籍在中國完全合法。」聽到此他說:「你還要說啊?」

他的態度明顯緩和了。

我繼續講天安門自焚是偽案,目地誣陷法輪功。他說我在一家藥店買藥時有個大法弟子給我講過真相。我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你要給自己留後路啊!文革一結束,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就自殺了。還有些警察因忠實的執行毛的指示,致使很多的老幹部和無辜的善良人士失去生命,文革結束後被押到雲南秘密處決,家屬得到的是一紙「因公殉職」通知。

這時他突然說:「你再糾纏我,就把你關起來。」我知道該走了,便說:「那我走了,因法律文書已講得很全面,你自己看吧。」

在我每次去檢察院、法院、公安局講真相時,學法小組甚至全市大法弟子都為我發正念,這次還有四位大法弟子在公安局院內發正念。這次講真相應該說是成功的。我能感到整體配合的力量,也是因為已有其他大法弟子講真相的鋪墊,自己更體會到師父的慈悲加持。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自己只是跑跑腳動動嘴,真正的事是師父做的。

後來總覺的沒有給他講我的真名沒做到真,現在他已聽了真相不存在講真相有障礙的問題,想在開庭時我當著他的面告訴他我的真名,順便請他把我帶進庭內旁聽。開庭時沒想到他沒來。聽說他準備不幹國保大隊長了。後來得知他調到交警大隊當隊長。我一直想彌補自己的不足,師父就給我做了安排。一天他來到我們診所看病,我就給他講了我的真實姓名。在談話中他有點後悔,覺的交警大隊太辛苦,國保大隊多清閒。我說,文革時要槍斃張志新,當時的公安局長洪德新沒簽字,而當時的文革主任凌少民則簽了字。文革後清算時,洪德新免遭一劫,凌少民則被判刑入獄,保外就醫時死了。中共迫害修佛的弟子罪更大,你離開了危險崗位,應該是幸運的。他覺的有道理,現在辛苦點也值得。

二、給法官講真相

在二零一七年五月,兩位大法弟子被法院冤判:一位被判四年,一位被判三年半。上訴後案子很快轉到了中院。我們和律師一同去了中院,律師一人進去,我們坐在車裏發正念:「法官啊,你們要明白真相啊,不能助紂為虐,要保護好修佛的大法弟子,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我們是為了救你們而來的」。

律師一人進去和法官交談,把法律文書交給了法官後回到停車處。這時也不知怎的法官也來了,並向車裏看了看我們每個人,那表情好像是說:「你們來救我,你們連車都不下,這算甚麼救人!」當時我就感到汗顏,在心裏對師父說:「師父啊,我沒做好,下次有機會一定做好。」

不久,師父就給了我們機會。二零一八年十月,鄰縣一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我們兩縣聯合營救同修。我們來到了中院,這次我想一定要做好,不辜負師父對我們的慈悲救度,不辜負眾生的希望。我和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的家屬進中院立案庭時,要進行安檢,這時我心裏有點發慌,猶豫著進不進去?因我包裏有一個護身符和一篇大法弟子寫的關於護身符的故事,要查出來怎麼辦……

安檢警察態度很和善,說:快過來檢查啊!我感到是師父在拉著我的手往前走。我把包往安檢處一放,順利的通過了安檢。這時法官也來到立案庭,法官問被非法判刑大法弟子的家屬,指著我說,這人是誰?被非法判刑大法弟子的家屬說我是家屬。

法官閱完卷後要回到中院院子裏去,我們緊跟在他的左右。

家屬說我們家很困難,請法官幫幫忙。法官說他要犯了法我怎麼幫?我說當地法院給大法弟子判刑是依據兩高司法解釋,而兩高是執法機關。法官說是執法機關。我說全國人大常委會一九八一年《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決議》的規定,司法解釋只能針對司法工作中具體應用法的問題進行說明,絕不能脫離法律文本創造法律。同時,這種說明也不能侵入立法解釋的領域。作為執法機關的兩高明顯越權,所以兩高司法解釋不能作為法律依據。法官說是的,並說:「我們警察在集體犯罪。」還說:「你們給的法律文書我們法官會認真看的。」

第二次見面時法官說,你們給的法律文書我們和合議庭都看了。當時就接了我們給的補充的法律文書資料,對我們很友好,其實他們心裏都明白是怎麼回事。

三、給單位領導講真相

我有願望想給我所在單位領導講真相救度他們,師父就為我做了鋪墊。有一次上級來我們單位檢查工作,領隊的是我讀醫學專業時的同學。他在我們單位辦公室看到我的名字後想見我一面。當單位領導聯繫到我,我趕到單位時,他們已在大門外等候多時了。我想這是師父安排的好機會,一定要為他人著想,為單位著想。當見到老同學後,誇獎老同學一番,事實上老同學在學校時各方面的確很優秀。話鋒一轉我說你們是來我單位檢查工作的吧,請你們照顧一下。老同學說你們單位本來就做得很好,我說那就謝謝你們。說完後他們就上車走了。

從此以後領導對我非常關心。有一次我在講真相時被人舉報到單位,領導只是對我說:「要注意安全。」

我退休後領導一再要返聘我。在二零二零年武漢肺炎爆發後,我去了單位辦公室一一給領導及辦公室的同事講真相,送護身符。基本都能接受,只有一個副院長不接受,但也不反對大法,對我很友好。

四、在家庭中修煉

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修煉前我體弱多病,患有嚴重的偏頭痛,並頻繁的感冒咳嗽。特別是妻子脾氣暴躁,家裏經常吵架,她最常說的是:一個大男人不能承擔責任,不多賺點錢養家糊口,還總是為自己到處尋找治病方法(指氣功鍛練)。

有時看到醫院裏有的婦女對自己生病的丈夫特別體貼關心,自己就心酸。我因病不但不能得到妻子的照顧,還經常挨罵,她常罵的是:「怎麼不疼死你呢?活著害人!」

想妻子特別體貼關心丈夫,自己今生是沒有這個福份了,再怎麼困難也得不到家庭的溫暖。因此也就不管她的感受,經常與她對著幹。一次在吵架中我將椅子砸向她,以砸破水缸發洩氣恨。妻子也是多次被氣得半夜離家。有一次她半夜離家後,我們幾個親屬沒找著她。第二天才得知,她被一個好心的婦女領回家過了一夜。原來她在溏邊想投水自盡,這位好心的婦女聽到哭聲就救了她。

我得法修煉後,才認識到自己的錯。逐漸學會找自己,聽師父的話,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首先看自己,即使自己沒有錯也要忍,也許是自己的業力所致或者是前世自己曾經對她不好。做到能忍難忍之事,不斷歸正自己。從此以後,家裏的環境發生了根本的轉變,不再與她發生爭吵,只找自己哪兒沒做好按照師父的教導及時改正。

有一次,她對我發很大的脾氣,不斷的說我這錯那錯。我就找自己到底是哪錯了,原來是色心。在單位與女同事說說笑笑,覺的很平常,沒甚麼不正常的。但作為修煉人,特別是修煉了二十多年的老弟子,是絕對不應該的。更不能用滑下來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師父說:「大法弟子自己做不好,不能夠救度眾生。自己做不好你怎麼去救度眾生啊?你打出來的念頭都是不正的,你怎麼能夠做好那件事情啊?等於幫助邪惡一樣嘛。」[2]就這樣聽師父的話,不斷找自己歸正自己,不再與單位女同事說笑,家裏的環境發生了根本的轉變。

現在她與過去完全不一樣了,變的溫和善良,能體貼別人,勤勞樂觀,從不打麻將上歌舞廳。她看到我吃肉少,擔心我營養不足,家裏經常買些補品,如龍眼肉、核桃、奶粉、花生等等,督促我吃。我有事外出晚上回來晚了,她就一直等著,直到我回家後她才睡覺。有時我正在看書,她就把做好的飯菜送到我手上。

她變的如此的關心和體貼我,這是我做夢也沒想到的,這真是不求而自得。家裏變的和睦融融,她還經常聽明慧廣播,神傳文化故事,思想變的越來越淳樸,真是個賢妻良母。

我在很多方面還做得不好,需要更加精進,在法中不斷提高,救度更多的眾生。

謝謝師父的慈悲救度!叩拜師尊!

個人的修煉體會,不在法上的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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