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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肖玉霞女士遭冤獄迫害四年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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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肖玉霞女士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被中共當局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九年。肖玉霞自二零二三年九月結束四年冤獄回家後,仍不斷遭到派出所警察、社區人員騷擾。

修大法身心受益 家庭和睦

肖玉霞一九六三年五月三日出生,家住昆明市官渡區吳井街道辦事處五里社區(原官渡區新草房南村)。一九九七年,肖玉霞看到丈夫湯文祥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也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肖玉霞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很快得到了健康的身體,改掉了暴躁脾氣,改善了婆媳關係,再也不和小姑子們爭房爭錢了。婆婆和幾個小姑子看在眼裏,感歎只有法輪大法才能改變人心。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大法後,湯文祥、肖玉霞夫婦因為堅持信仰,多次遭中共當局綁架、關押。肖玉霞曾經營一個美容院,因她二零一二年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判刑五年而被迫關閉。

四年前遭綁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早上九點左右,肖玉霞和她的兩個姪女在家中,突然有人敲門,一開門,衝進七、八個便衣,說是公安局的,上來兩人就一邊一個把肖玉霞控制坐在沙發上不讓動,其他人非法搜家,他們搶走李洪志師父法像、大法書、真相幣、法輪章、平板筆記本及其他一些法輪功資料。警察把非法抄家的物品堆放在客廳的地板上,叫肖玉霞指著拍照,肖玉霞拒絕。之後,警察拉著肖玉霞到她另外兩處房子,一套是肖玉霞女兒在住,當時家裏沒人,警察用肖玉霞的鑰匙開門進去,看了一下就走了。另外一處是租出去的房子,警察敲門,見沒人開就走了。之後警察把肖玉霞拉到菊花派出所。九月六日在菊花派出所裏,肖玉霞被官渡區公安分局一個人非法審訊,上午及下午各一次,肖玉霞拒絕回答所有問題。

在當天下午一點多鐘,警察又闖到肖玉霞在安寧市太平鎮昆華苑小區的家,綁架了肖玉霞的丈夫湯文祥,當天經過三個醫院的體檢,雖然結果均為不適宜關押,警察還是於九月七日將湯文祥強行關入官渡區看守所。湯文祥一到看守所,就被送到官渡區醫院住院十天。九月三十日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七日中午一點多鐘,肖玉霞被警察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排的十號監房(過渡監房),二十五個人睡在按規定只能睡十三個人的大板上,非常擁擠,不能翻身,只要起來如廁,回來就沒有地方睡了。前七天,肖玉霞每天都被獄警朱雲叫去辦公室「談話」,去了就被銬在老虎凳上,談完才放下來。肖玉霞在過渡監房關了二十多天,後被轉到六號監房,二十多人住一間。六號監房的主管獄警楊娟、朱雲、肖某。

肖玉霞遭非法庭審情況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對肖玉霞非法批捕,十一月份對她非法起訴,所謂公訴人是趙星月、郝一達。五華區法院原預定二零二零一月對肖玉霞非法庭審,因疫情原因,延遲到十一月十八日。

開庭前一天,看守所給肖玉霞轉監號。十八日早上六點(平時七點起床),獄警就開始折騰,給肖玉霞銬腳鐐、手銬、套防護隔離服等等。八點半,三輛警車從看守所呼嘯而出,肖玉霞被銬在中間這輛。

非法庭審在九點左右開始。開庭前,法官說只能兩個親屬進法庭旁聽,還要求他們頭一天做核酸檢測,肖玉霞的丈夫湯文祥和女兒得以入法庭旁聽席,但是開庭才一會兒,審判長秦曉迎就以湯文祥父女是所謂證人與案件有關不能旁聽為由,將父女倆趕出法庭。

律師為肖玉霞做無罪辯護。肖玉霞在法庭上說明當日闖入家中的人既未著警服,也未出示搜查證和身份證明,她打開門後就被一擁而入的人控制住,當時她不知發生了甚麼事,這夥人就直接抄家。律師指出,警察的行為違反公安機關辦案程序──先立案、再搜查。同時,管轄地問題也不符合刑事訴訟法對管轄地的要求。庭審過程中,律師的合理要求多次被法庭無視,律師遂當庭申請審判長秦曉迎迴避,但法庭仍不理會,期間幾次休庭。

當進入到質證階段後期,辯護律師要求法官拿出合法的有鑑定人簽名和鑑定機構資質證明的鑑定意見文件和管轄文件。而法官秦曉迎卻說那是秘密文件,不給律師看。律師問秘密文件不能看的法律依據,秦曉迎不給答覆,蠻橫說繼續下一個程序。律師說這樣的開庭是走過場,於是當庭退出辯護。庭審休庭。

休庭後,秦曉迎告訴家屬,下午在這個法庭的另一場庭審結束後還要繼續開庭。然而家屬一直等到下午的庭審結束,法院已無人時,也沒有見到秦曉迎本人,電話也聯繫不上。

而在上午休庭後,肖玉霞被帶離開法庭,秦曉迎仍不甘心,想指定一個律師繼續將庭審過程走完,但遭到肖玉霞本人拒絕。休庭後肖玉霞被帶到盤龍區新新華醫院做核酸,然後又帶回五華法院的小房子一直關著。下午三點多秦曉迎來問肖玉霞是不是就是要早上的律師,肖玉霞回答說是,秦曉迎不置可否,說叫肖玉霞自己辯護,肖玉霞不同意,於是法官拿了一份東西,上面寫的是早上的律師繼續辯護,讓肖玉霞簽了字。肖玉霞在法院的一間小房子裏一直等到下午六點半,幾個警察強行把她帶到上午開庭的法庭裏,當時法庭裏只有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和公訴人六個人,和肖玉霞身邊站了好幾個警察,沒有律師。這個後續的開庭只有不到三分鐘,肖玉霞就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秦曉迎就敲槌休庭了。之後審訊筆錄讓肖玉霞看,肖玉霞看了是按照她說的寫的就簽了字。之後肖玉霞被帶回看守所,已經是晚上八點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五華區法院就作出判決,對肖玉霞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六千元。審判長秦曉迎,陪審員韋昆、張莉,法官助理:趙軍幹,書記員:徐錦淋。十一月二十四日肖玉霞接到了判決書,當即表示要上訴,並寫好了上訴狀,在十天之內遞交,之後她又幾次寫了上訴狀的補充材料,最後一次的補充材料剛剛交上去,肖玉霞就接到了裁定。上訴期間,昆明市中級法院到看守所去所謂復核了一次。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昆明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非法冤判,審判長范麗,審判員趙勇、趙俊雯,書記員鄒燁。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事實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肖玉霞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先被關到八監區隔離十五天。隔離監區隊長冉濤要求肖玉霞說報告詞、寫認罪書等,肖玉霞堅決抵制這種邪惡要求。

隔離十五天後,肖玉霞就被轉到九監區的專管分監區三組,責任獄警劉婷,派犯人羅雙萍、王萍包夾肖玉霞,兩犯人處處刁難肖玉霞。按照所謂監獄規定,新入監被嚴管至少要兩個月,但是肖玉霞才一個月就遭一級嚴管。嚴管分三級,完全由獄警和包夾犯人說了算,一級嚴管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早上六點多鐘去上一次廁所之後就要到上午十點多才能上廁所。八點半要到樓下場地去操練隊列,肖玉霞要求在去操練隊列前再去上一次廁所,遭到無理拒絕後,肖玉霞拒絕到樓下去操練隊列,兩個包夾對她破口大罵,獄警後同意肖玉霞去上廁所再下去操練隊列。之後的一個月每天就可以多上幾次廁所,但是一個月後,犯人陳娜萍當監督崗就又開始安排上廁所,一天又只能上四次廁所了。

法輪功學員遭嚴管迫害後,每天早上五點四十分起床,在監房洗漱,等監督崗犯人安排才能如廁(九監區為了不讓法輪功學員互相見面,連如廁、洗漱都要一個一個安排),然後就被強迫坐小板凳,一直坐到晚上十點鐘。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除早晚兩次之外,每天上午十點半、下午四點各安排上一次廁所。中午、下午吃完飯洗碗,洗完碗回來經過廁所都不給上廁所,被強迫回來接著坐小凳。

因為嚴管期間限制如廁,每天只給四杯水喝,造成肖玉霞經常便秘,十分痛苦。每晚還要輪流值班,每個班一個半小時,值班的時候也要求坐著。每週洗一次澡,每週洗澡時間只有五分鐘,還要連帶洗內衣、襪子,很多時候剛剛把肥皂塗在身上,監督崗犯人就說時間到了,把水關了。每週只有洗澡可以到洗漱間去洗,平時只能在監房的盆裏洗,刷牙的沫子也只能吐在裏面。被嚴管期間,半個月洗一次衣服,洗衣服的這次連帶洗澡一共二十分鐘,因為趕時間,忙著都要摔倒。兩個月洗一次被子,但洗被子還要寫申請,申請裏要自稱罪犯以及被強加的罪名,獄警才會批准洗被子。

遭嚴管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每月限制消費一百元,只能買必須生活用品,但是實際上完全由獄警來決定可以購買的物品和消費金額。肖玉霞到監獄的第一個月甚麼都沒有,申請購買生活必需品九十多元,但是被主管獄警劉婷隨意刪減,特別是剋扣衛生紙,最後只買了三十七元的生活必需品。遭嚴管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不能打電話,不能見家人。但獄方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會不定時安排家屬來監獄,以達到「轉化」的目的。

肖玉霞還被強迫出監勞動,在一根十米長的條條上縫珠串,完不成定額就要罰中午抬飯,罰一個星期打掃廁所。

二零二三年四月份,在肖玉霞出獄前半年,獄警又對她進行攻堅「轉化」迫害,逼她每天長時間坐小凳,每天逼看謊言視頻六、七個小時,一直放到沒有電為止。責任警劉婷還打電話給肖玉霞家屬,叫拍一些孫子、孫女的視頻拿到監獄給肖玉霞看,想用親情威脅肖玉霞「轉化」。看肖玉霞不「轉化」,又不給她視頻接見了。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早上九點,肖玉霞結束四年冤獄走出監獄大門時,她的女兒、姪女已經在門口等著了,可是官渡區菊花派出所、吳井司法所、五里社區的人也在那裏了,非要肖玉霞跟著他們去菊花派出所辦甚麼手續,肖玉霞說堅決不去,如果非要叫去,那自己就回監獄裏面去算了。這樣肖玉霞才跟自己家人回了家。

肖玉霞回家後一個星期,菊花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她女兒問肖玉霞在家幹甚麼。半個多月時,吳井街道辦事處、五里社區人員又上門以「看望」的藉口騷擾肖玉霞。

(肖玉霞前期迫害經歷詳見《曾遭五年冤獄 昆明市肖玉霞又被綁架構陷》《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肖玉霞遭迫害經歷》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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