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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七旬蘇澤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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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市77歲的法輪功學員蘇澤生等八人被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及栗樹頭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他人陸續回家,只有蘇澤生仍被非法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栗樹頭派出所警察,共八至十人,身著便衣,闖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蘇澤生的家中非法搜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及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書籍等。

當天,同住一個小區的蘇澤生的親戚李志祥(未修煉法輪大法)家被非法抄家,然後,警察綁架了蘇澤生和他的妻子張貞一、兒子蘇昆、兒媳張曉丹,以及李志祥及其妻子,還有當天到訪的兩位客人陳順祖和皮鳳華,一共八人。他們被綁架到盤龍區東華分局非法審訊。

當晚,張貞一、蘇昆、張曉丹、陳順祖、李志祥相繼回到家中。第二天晚上,張貞一和皮鳳華被非法「取保候審」後回家。

目前,蘇澤生仍被非法關押在昆明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堅信真善忍 曾遭中共非法判刑一年

蘇澤生,男,生於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現家住昆明市盤龍區雲南映像小區,曾經是普洱縣人民醫院主治醫生,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走入法輪大法修煉。通過修煉,蘇澤生明白了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的高德大法,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他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做人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返本歸真。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蘇澤生被非法監視、抓捕、判刑,並被無理開除公職,被剝奪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使他本人、家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蘇澤生值完醫院科室的班後,因七月就要退休了,還有近三十天的加班和本年度十五天的工休假,加起大約一個半月的假期沒有休,打算休假接著退休,就坐夜班車到昆明找已退休和女兒居住的妻子張貞一。之前,因退休需提前一個月辦理手續,蘇澤生曾托在普洱照顧年老父母的姐姐六月份幫他辦理一下。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早上十點左右,蘇澤生在昆明金星立交橋邊華秋園女兒蘇嵐的茶葉店玩時,突然有幾個穿便衣的人堵住門口,有個叫盧忠林的說他們是普洱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有事要蘇澤生去證實一下,把蘇澤生綁架到盤龍區金辰派出所二樓。

普洱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潘佔斌證實蘇澤生的身份後,當場開了一張普公刑傳字[2006]47號的傳喚通知書,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另一張是普公刑拘通字[2006]86拘留號通知書,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十一時,說蘇澤生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將蘇澤生非法拘留,辦案人盧忠林、潘佔斌。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下午,警察把蘇澤生送到昆明市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關押。看守所的一個老警察和另一個中年女醫生對蘇澤生態度惡劣。一個只能關十個人的監室,關了大約二十來人。被關的人被強迫粘裝月餅的盒子,不准互相交談。

第二天中午,國保大隊副隊長潘佔斌等人將蘇澤生從盤龍區第二看守所帶出,下午七點左右,回到普洱縣鳳陽小區派出所,飯後開始非法審問蘇澤生。然後,張金才、解建華、鄭永林等人帶著蘇澤生到普洱中學宿舍蘇澤生的家中非法搜查找所謂證據,非法抄走法輪功煉功磁帶一盤。然後,把蘇澤生關入普洱縣公安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張金才、解建華到看守所提審蘇澤生。他們講,只要蘇澤生說「不煉法輪功了」就不起訴他,不然一判刑甚麼都沒有了。蘇澤生拒絕了。最後一次在看守所,一個姓楊的警察親自到監室來勸蘇澤生不要再煉法輪功,蘇澤生也拒絕了。同室的犯人說先騙他們說不煉了,出去再煉。蘇澤生說,這不符合真、善、忍,不能這麼做,同室的犯人都佩服法輪功。

由於不「轉化」, 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蘇澤生被宣布逮捕。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普洱縣公安局、檢察院把構陷蘇澤生的材料報送思茅市檢察院,因證據不足,被退回。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蘇澤生姐姐在外面幫蘇澤生填了退休表,經醫院、縣衛生局批准,縣勞動人事局有關人員已辦好各項手續,只差蓋上公章就完事了。這時,卻受到當時負責辦理退休的縣勞動人事局局長柳小平的阻擋,說縣「六一零」通知不准辦。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在普洱縣法院法庭上,思茅市檢察院檢察員羅華以思檢刑訴字(2007)第64號起訴書對法輪功學員張鳳瓊、呂榮芳、張青、陸桂華和蘇澤生非法起訴。法庭上,不准蘇澤生和陸桂華的律師做無罪辯護,蘇澤生等五人每人個人辯護時間只有三分鐘,他們被剝奪做無罪辯護的權利、質問對方證人的權利,也無任何證人在場。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雲南省普洱市中級法院(2007)普中刑三初字第30號刑事判決書派人送到看守所,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張鳳瓊五年,呂榮芳四年,張青三年,陸桂華一年,蘇澤生一年。審判長劉衛東,審判員米思哲、藍洪。

蘇澤生等法輪功學員們不服,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來人竟不給他們判決書。蘇澤生等法輪功學員們抗議,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向雲南省高級法院遞交刑事上訴狀,才得到判決書,向雲南省高級法院上訴。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雲南省高級法院(2007)雲高刑終字第874號刑事裁定書駁回蘇澤生等法輪功學員的上訴,非法維持原判。審判長李鳳朝,代理審判員梵麗英,梅育。蘇澤生和陸桂華被關在寧洱縣看守所。在裏面身體和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耳朵聽力急劇下降。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寧洱縣看守所以釋放證明書寧看釋字(2007)第60號把蘇澤生釋放回家。醫院也沒有安排蘇澤生的工作和退休,八月份說,衛生局通知就停發了蘇澤生的工資,也沒有給蘇澤生任何文件和字據。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蘇澤生收到寧洱縣政府寧政發(2008)89號文對他無理開除公職處分的決定,稱,如對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縣政府提起申訴。蘇澤生對此決定不服,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向縣政府提起申訴,可是如石沉大海,至今沒有答覆。蘇澤生被剝奪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此後,七旬的蘇澤生為了生存,不得不到外地打工謀生,在昆明古樓醫院打工期間,還不時受到普洱「六一零」和醫院黨書記魏少力的多次電話騷擾,使蘇澤生和家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如今,77歲的蘇澤生再被綁架和非法關押,已經十天。

此次迫害,參與的警察有:
盤龍區國保大隊隊長:姓普,電話:13888866589;
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林,電話:13708480807;
盤龍區栗樹頭派出所警察:任駿宏(經辦),電話:13888410981;
盤龍區栗樹頭派出所副所長陳福鑫(經辦),電話:13888232585;
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預約辦事電話0871-65164063;
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執法監督電話0871-6519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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