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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82歲退休女教師車瑞春遭誣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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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82歲的法輪功學員車瑞春,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今年三月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對車瑞春開庭,並枉判兩年,車瑞春上訴,昆明市中院不作為,非法維持冤判,七月份,車瑞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車瑞春一九四一年六月四日出生,她是昆明市第十四中學退休教師,家住昆明市西山區丹霞路白馬小區。

贈送真相畫冊遭綁架、抄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上午十一時,車瑞春老太在昆明市西山區近華浦路和順巷農貿市場給一個攤主贈送了一本法輪功真相畫冊,攤主欣然接受,非常喜歡。之後,車瑞春就到市場對面的沃爾瑪超市去買麵包,結果在沃爾瑪的樓下通道被便衣綁架。

車老太被綁架到大觀樓派出所,之後,大觀樓派出所警察到她家中非法抄家,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查抄她的房間,將車老太的私人物品抄走,沒有當面清點,而是直接就裝到袋子裏,抄走後也沒有給她扣押物品清單。在車老太的強烈要求下,這些人才留下了她供在房間的李洪志師父法像和一本《轉法輪》。但是這夥人之後又在車老太和她老伴都不在家、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私自闖入家中將李洪志師父法像和《轉法輪》書搶走,還搶走了她的電話本。

在大觀樓派出所被非法審訊後,車瑞春又被送到盤龍區新新華醫院體檢,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車老太家人交了一千元的保證金,深夜十二點多,她被家人接回家,回家路上,家人告訴車老太警察說她被取保候審,時間為一年,警察說一年後就退還保證金。

非法監視居住並起訴構陷

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取保候審一年期滿,大觀樓派出所並未解除取保候審並退還一千元保證金,車瑞春和家屬就到派出所詢問,警察一直以疫情、工作忙為藉口,拒不退還保證金,也沒有解除取保候審。西山分局在取保候審期滿後立即對車瑞春改為非法監視居住,並將構陷她的案子移送到西山區檢察院。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車瑞春看到了蓋有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印章的所謂「邪教鑑定意見」通知書,一個沒有鑑定資質的西山公安分局將車老太家中搜去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等鑑定為所謂邪教宣傳品。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西山區檢察院兩人、大觀樓派出所兩個警察到車瑞春家中對她非法訊問。四人均為出示工作證件,詢問才開始,檢察院人員還沒有對所謂「案件」進行了解,就將車老太定義為「犯罪」,問她煉法輪功多久了,還說(煉功)肯定是犯法的,並說她如果不犯罪,他們肯定不會來找她。這明顯違反訊問法定程序。之後一個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拿出一份文件,要車瑞春簽字,她拿過文件看,提問欄中寫有「你是否否定公安西山分局的鑑定意見通知書」,車老太念出聲來,再看回答欄,已寫有一個「否」字。她當即問,這個問題未問過我,怎麼會寫有「否」這個回答。工作人員從她手中將文件搶走,也不說簽名的事了,匆匆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西山區檢察院西檢刑訴﹝2023﹞Z5號起訴書對車瑞春非法起訴,檢察官蘇靜。三月二十日,車老太就檢察院的違法行為向案件審判的法官朱丹丹寫了書面情況,但未得到任何回覆。

非法開庭、枉判兩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西山區法院對車瑞春非法開庭,法庭上,她指出法庭不是公開開庭,不許人旁聽,她提出質疑,但是法官朱丹丹不理。車瑞春要求公訴人蘇靜迴避,作為本案檢察官,蘇靜沒有對公安偵查階段的一系列違法行為進行糾正,相反還繼續構陷她到法院,而且在起訴書中,有多處與事實不符的情況,包括到家中詢問中的違法行為(見上),因此車瑞春要求蘇靜迴避,法官仍然不理。

車瑞春老人說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自己的行為無罪,要求法庭當庭出示自己在市場上贈送的法輪功畫冊,宣讀畫冊中的內容並公開展示,被法官無理拒絕。她要求在場的人說出自己發的這份畫冊到底跟構陷自己的罪名有甚麼關聯,自己發畫冊到底對誰有甚麼傷害了?在場無人能回答。

同時車瑞春還表示所謂的「鑑定意見書」本身就是違法的,鑑定機構不具備鑑定資質,其鑑定內容和結果均是非法構陷,從家中非法搜走的作為所謂「證據」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是合法的,而且都是教人修心向善的,這些是自己的私人物品,要求歸還。但是車瑞春的這些合法訴求都遭到法官的無理拒絕。

僅僅一個月後,四月二十一日,西山區法院就做出了(2023)雲0112刑初109號非法判決,對車瑞春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三千元,同時非法沒收從車老太家中搜走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由扣押機關處理。審判長朱丹丹,陪審員孟美麗、楊海燕,書記員溫曉蘭。

上訴後 昆明市中院維持冤判

車瑞春不服西山區法院一審的非法判決,上訴到昆明市中級法院,在上訴狀中,她要求撤銷一審的非法判決,改判自己無罪,對自己做出國家賠償並依法追究該案辦案人員的犯罪責任。車老太指出了一審存在的嚴重問題,同時從法律和事實的角度闡述了自己被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的罪名而被庭審、判刑是非法的。同時車瑞春還在給市中院的上訴補充材料中詳細描述了被法庭拒絕出示的證據──自己發的法輪功畫冊的內容。

車瑞春寫道:「畫冊中共有四個故事,故事一是一家三口感染中共病毒後,在病情日趨嚴重、危及生命的時刻煉法輪功,奇蹟般的痊癒了;故事二是一個面容被病毒嚴重損毀的男青年通過閱讀《轉法輪》、煉法輪功面容恢復如初;故事三是一個女青年在得重病躺在醫院病床上感到生命要到盡頭之時,奮力喊了一聲『法輪大法好』,生命得救了;故事四是一個天天逃學難於獄警的小孩通過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安鍋後,變得聽話懂事,再也不逃學了。車老太說這些故事都與法輪功有關,但結果都是好事,這個畫冊作為本案定案的重要證據卻不敢在法庭上出示,就是因為這個證據不但不能證明自己犯罪,相反還證明了法輪功的正,於國於民只有利,沒有害。」

面對車瑞春的上訴,昆明市中級法院仍然罔顧事實與法律,在今年六月二日做出了(2023)雲01刑終388號刑事裁定,維持冤判。審判長:牛克輝,審判員:趙勇、李湘雲,書記員:安德珍。

申訴未遞交 車瑞春就被強制送監獄

接到非法裁定後,車老太寫了要遞交給昆明市中級法院的申訴,要求撤銷昆明市中級法院做出的(2023)雲01刑終388號刑事裁定,再審本案,依法改判申訴人無罪。

在申訴中,車瑞春指出一審庭審違法,自己的行為沒有觸犯《刑法》第三百條,對自己定罪處罰是錯誤適用法律。然而車瑞春老太的這份申訴還沒有來得及親自交到昆明市中級法院,今年七月二十五日,她就被警察從家中強行綁架直接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在這之前一個月,派出所警察曾幾次將她綁架到醫院做體檢,並曾預謀將她先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不收。

養老金被停發

二零二三年七月,車瑞春老人被送到監獄的當月,雲南省社保局就通知她單位要她退還從二零二一年十月到二零二三年七月份領取的養老金的70%,共93100元,(也即每月只發給車瑞春養老金的30%作所謂生活費),從二零二三年八月起,社保徹底停發了車瑞春的養老金。

相關責單位及責任人:
大觀樓派出所
地址 :昆明市西山區大觀路272號
郵編:650118
電話 :0871-65392536 0871-65366110
所長:唐雲捷
刑偵副所長:陳睿
辦案警察:於龍 電話18787532982

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
郵編:650118
檢察長:歐靈軍
副檢察長:曠莒丹
副檢察長:丁志忠
副檢察長:馬祥芬
第二檢察部負責人:龍蕊
本案檢察官:蘇靜

西山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興苑路1132號
郵編:650199
院長:楊越
副院長:張紹輝、孟陽、張芳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朱丹丹
陪審員:孟美麗、楊海燕
書記員:溫曉蘭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
郵編:650228
院長:尹波
副院長:王鋒、付永江、趙銳
為昆明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立案一庭庭長:楊曉萍
政治部副主任:劉欣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牛克輝
審判員:趙勇、李湘雲
書記員:安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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