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武邑縣法輪功學員楊會勇遭枉判四年 正在上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縣法輪功學員楊會勇(楊會永),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再次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九月初被當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楊會勇現已上訴。望知情者曝光迫害楊會勇的相關公檢法單位及人員信息。

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四點多,衡水市公安局、棗強縣公安局及武邑縣公安局共十幾個警察突然闖進棗強縣法輪功學員王樹范的家,將在場的楊會勇等七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武邑縣城鎮派出所非法審問。十月三十一日晚,六個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楊會勇被非法扣押。

楊會勇是零口供,他只跟警察講真相,並以絕水、絕食抵制迫害。幾天後他被送醫院輸液。約在十一月四日凌晨四點多,楊會勇趁看守的警察睡覺之機,走出醫院,輾轉找到友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楊會勇在轉往外地途中路經武邑縣地界時,被戒嚴人員綁架。開車的衡水市法輪功學員徐建華也被綁架。據悉,警察還綁架了徐建華的兒子當人質。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在武邑縣公安局刑警隊,警察把楊會勇綁在鐵椅子上,除了吃飯和去衛生間外,其它時間都將他銬在鐵椅子裏不能動彈,這樣折磨他八天八夜。

日前得知,二零二三年九月初,楊會勇被當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他在上訴階段。

另外,法輪功學員徐建華被綁架後,當天被迫害致血壓升高,被送到衡水市第四醫院。徐建華目前情況待查。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