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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市法輪功學員張春耀被非法判刑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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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寧波市68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春耀,八月二十六日被寧波市鄞州市法院非法判三年零三個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張春耀打開家門準備出門去買菜,誰知一大早鄞州區中河派出所警察和鄞州區公安分局的國保已等候在家門口,對她家非法抄家,抄走黑白和彩色打印機各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十多萬現金等私人財物。

張春耀被綁架到中河派出所,被派出所警察戴上手銬非法關押到寧波市看守所。警察對她抄家關押的藉口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她在發資料救人。

家屬去派出所見了張春耀一面,她隨後被非法關押到其它地方去了。

七月初,張春耀被鄞州區公安分局構陷到檢察院,於十月初被非法起訴到鄞州區法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張春耀被寧波市鄞州市法院非法判三年零三個月。

張春耀女士曾經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九日,張春耀去慈溪市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五、六個特警綁架到慈溪派出所。派出所桂姓所長與其他警察將張春耀雙手雙腳強行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最後,張春耀被慈溪國保隊長等人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因為張春耀控告江澤民,寧波市鄞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許東風(警號:024959)帶領中河派出所警察楊海波(警號:026227)及陳璐璐(警號:121311)上門騷擾阻止公民行使正當權利。

二零一六年四月的某一天,張春耀因為送一個真相U盤給老年大學老師,被綁架到海曙區月湖派出所,海曙分局國保大隊長蔣勇參與審問。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張春耀在法輪功學員家裏學法,鄞州區白鶴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將她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到下午五點多。

張春耀在家裏是大姐,兩個妹妹也說她人很好。她修煉法輪大法後,變得更無私為他,在利益上不去爭奪,遇事不辭辛勞多付出。鄞州區公安人員找到她的兩個妹妹要求她們不要請律師,兩個妹妹怕連累到家人,張春耀的兒子、兒媳都是公務員,他們也怕被殃及。迫害給整個家庭帶來很大傷害和痛苦,一時間陰影籠罩著這個本來平靜幸福的大家庭。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給無數家庭帶來苦難,而他們只是一群修心向善,想要使自己成為一個更真實、更善良,能給社會帶去更多美好的修煉人。

寧波市鄞州區法院
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88號
郵編:315199
投訴電話:0574-87412799
院長:應啟明 13646660636
辦案法官:刑庭副庭長 楊新亮 0574-55129261
副院長:黃文波
副院長:姚世國
副院長:鄭賢達
刑庭庭長:馮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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