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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 湖北省咸寧市歷任邪黨市委書記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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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原中共邪黨最高法院院長江華曾明確指出:「過去在人民軍隊和革命根據地裏,捕人、殺人都是黨委審批的,已經形成制度。」從共產黨的七十年歷史看,這個邪惡的黨委審批案件制度一直延續了下來,黨比法大,由各地黨委書記說了算。在二十三年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也是這樣,不講法律卻假借法律手段走過場,只講政治,不講法律但假借法律之名實施殘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和中共互相利用,假借法律之名,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至今已經二十三個年頭了。在這過程中,各地的邪黨書記積極執行邪黨總書記江澤民的「肉體消滅、經濟截斷、精神控制」邪惡政策,對救人的佛法犯罪,毀滅了無數的眾生。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六日,湖北省地級咸寧市正式成立。從此至今,咸寧市經歷了七個市邪黨委書記(李明波、許克振、黃楚平、任振鶴、李建明、丁小強、孟祥偉)。每個市委書記在任職期間,與政法委、「610」、公安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司法局局長(三任局長李衛國、葉平、胡江玲)共同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形成集團犯罪。他們把迫害法輪功作為自己的政治資本,撈取了仕途的所謂政績,很多人青雲直上。而他們背後的原罪,卻是罪惡累累,很多罪惡都被掩蓋著。現在到了應該予以曝光的時候了。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咸寧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53人;被迫害致殘6人;被非法判刑48人次;被非法勞教109人;被洗腦迫害346人次;被強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綁架非法關押的有329人、610人次;被騷擾3萬人次;至少233人、569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開除工作18人;3人失蹤;36人次遭迫害致流離失所;至少13人因訴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門行動」遭騷擾;至少50人因「清零行動」被騷擾;被敲詐勒索現金共計449萬餘元,搶走的存摺、現金、電器、汽車等大量私人財產不計其數。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單位無理剋扣工資、生意倒閉、停發養老金、剋扣養老金等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無法計數。

目錄
一、1998.12-2006.03期間:李明波(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二、2006.05-2008.02期間:許克振(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三、2008.04-2012.06期間:黃楚平(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四、2012.07-2015.04期間:任振鶴(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五、2015.05-201「610」期間:李建明(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六、2016.11-2019.11期間:丁小強(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七、2019.12-至今期間,孟祥偉(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八、結語

一、1998.12-2006.03期間:市委書記李明波罪行

圖1:李明波
圖1:李明波

▼李明波,男,一九五零年五月生,湖北浠水人,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參加工作,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零年二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二零零零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咸寧市人大主任、黨組書記;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任湖北省常委、省總工會主席、省委秘書長、省委辦公廳主任、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湖北省常委、省委秘書長、省委辦公廳主任、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中央第五地方巡視組副組長;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任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六督導組副組長;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任湖北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六督導組第一組長;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任湖北省炎帝神農故里建設基金會會長;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湖北省炎黃文化研究會會長;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今任湖北省大型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研究會會長。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間,李明波書記在位八年,歷經多人的配合,包括三個政法委書記(張正新、田豐、馬國憲)、三個公安局局長(陳錦華、田豐、馬國憲)、兩個「610」主任(饒鵬、阮明貴)、兩個中級法院院長(王金渠、侯旺發)、一個中級檢察院檢察長(熊傳經)、一個司法局局長(李衛國),盲目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咸寧不再安寧,無數人受屈辱遭迫害。他是咸寧市七個市委書記中最邪惡的一個市委書記。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以前,咸寧市公安局政保科和國安特務早就到法輪功學員內部臥底,在暗中關注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尤其是法輪功義務輔導站負責人。當時的負責人是咸寧醫學院中醫教研室主任章琪。四﹒二五發生後不久,公安局和溫泉一號橋派出所警察就找了章琪談話,非法拘禁了大半天。

李明波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執行江澤民的命令,綁架法輪大法咸寧市義務輔導站負責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以前,咸寧市公安局國保早就在暗中關注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尤其是法輪功義務輔導站負責人。當時的負責人是咸寧醫學院中醫教研室主任章琪。「四﹒二五」發生後不久,公安局和溫泉一號橋派出所警察就找了章琪談話,非法拘禁了大半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假借法律的名義綁架了各地的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負責人,章琪也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面對這無理的虐待,章琪絕水絕食表示抗議反迫害。

◆綁架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咸寧市縣很多法輪功學員知道江澤民要迫害法輪功,就自發的到省政府依法上訪。如:通城縣的汪信清、華桃鳳、熊洋波、魏月秀、羅岳峰等等;溫泉的方錦蓮、張菊環、李雲、王淑謙、章琪、吳衛華、楊冬香、蘇曉蓮、方祿榮、汪禮迪、陳新華、徐長虹等等;咸安的向德斌、周堅、羅瑛、汪芹、倪麗華、李勇等等;嘉魚縣的王金燕、王國平、張虎、陳金秀、何耀軍、劉德瑚、何平等等;赤壁市的周國強、鄭玉玲、雷勝平、劉曉蓮、黃君良等等;崇陽縣的雷落梅、杜明生、柳正陽、王麗霞、黎平甫等等;通山縣的吳柏林、唐春芳、魯部友、沈元杏、陳秀珠、郭慶校、程德永等等。他們有的被半途綁架劫持回當地,有的在武漢被綁架;有的上訪回家後被綁架。

看到省政府依法上訪不管用,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就到北京去依法上訪,向中央領導人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如:溫泉的方錦蓮、方錦紅、章紅萍、任會芳、汪禮迪、徐長紅、陳建平、陳靜文及兒子陳爽、陳晏平、姜亞伽及八個月的兒子、鄭雙華、陳謙等等;咸安區的周堅、向德斌、就連在哺乳期的姜亞伽母子倆(後被迫害致瘋)也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到北京昌平收容站,每天兩餐,每餐一個玉米窩窩頭和一杯清水。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咸寧市溫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在下午六點左右將法輪功學員任會芳從家中非法帶到岔路口派出所,由惡警陳真會非法訊問當地法輪功的情況,並告誡說不要所謂「串聯」等鬼話。七月十九日晚上七點左右,她在去湖北省政府為法輪功上訪的途中,被武漢市江夏區紙坊派出所惡警劫持並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和搜身,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夜。第二天由當地派出所夥同單位人員強行帶到岔路口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裏三天三夜後,非法轉到咸寧溫泉雙鶴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才放回家。回單位上班,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任惠芳不寫,被非法停工,不准上班。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的一天,咸安區法輪功學員魏玉仙老人智慧地避開單位惡人的監視,一人乘火車到了北京。在北京火車南站,她偶然碰到七八個湖南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就和他們在郊區的某地下室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一起到天安門廣場去。但是,剛到天安門廣場,湖南的這些法輪功學員就被警察抓走了,卻沒有抓她。她獨自一人在天安門廣場轉了兩天後,就在廣場附近的一個旅社住了一夜。可是,半夜兩點多,警察來查房,就把她非法抓了。她就給警察講真相,但警察不聽,還把她送到湖北省駐京辦事處。湖北省駐京辦事處通知咸寧,咸寧就來人把她劫持回咸寧。在途中,警察用手銬銬住她。和她同時被從北京劫持的咸寧法輪功學員共有十幾個,直接被非法關進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通城縣法輪功學員華桃鳳和十幾個法輪功學員知道政府要迫害法輪功,就租車去湖北省省政府依法上訪,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但是,車子到武漢郊區(紙坊)就被當地警察截住了,咸寧公安局來人把她們非法接回咸寧,通城縣刑偵大隊長毛躍等惡警就把她們劫持回通城縣非法關押在錫山賓館兩天一夜,被強迫照像、按手印,每人還勒索了五十元後,被單位的人接回單位。當時計劃生育委員會服務站的領導是譚明書主任,他夥同當地「610」、公安、國安等邪黨工作人員,要她交法輪功書籍,寫「保證書」,甚至恐嚇說「開除公職」等。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到北京依法上訪,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廣場,咸寧市建築公司法輪功學員李金橋看到跟自己一起來的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便衣警察綁架了;李金橋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沒有被綁架。他想:既然來了,他就要把上訪信送到中央信訪辦。他們三人就往信訪辦走去。據知情的法輪功學員講,信訪辦有三道門,其中第一道門有人勸說不要上訪;第二道門有便衣非法搜身和抓人,根本進不了第三道門,信訪辦就在第三道門裏面。結果三人到了第一道門,惡人就開始非法搜身,無論是男的還是女的,都是男性惡人非法搜身。惡男人在兩個年輕女法輪功學員身上亂摸亂捏,耍流氓,最後沒發現甚麼,才叫她們走。

◇二零零零年三月,赤壁市法輪功學員黃君良與另外的法輪功學員準備去北京上訪,剛到咸寧地區就被公安劫持,非法關押到赤壁看守所。大冷天,他們的衣服被脫光用盆淋冷水,叫「滴水觀音」:一盆水要淋幾分鐘,從額頭順鼻子慢慢流下,故意凍,讓人失去知覺,他們才罷手,說這是見面禮。還有「定心饃」:人貼牆站好,由大塊頭打手擊打前胸,再轉身後背,規定是前七後八,名堂規矩很多。號霸看獄警的臉色行事,對法輪功特殊「照顧」。對煉功的學員,長時間群毆暴打。最毒的一招,是面貼牆,雙手一字平伸,雙腿反八字跪下,由犯人蹬學員的雙腳,盡力往牆上靠,立即痛得全身出冷汗,受不了挪動一下,就遭到犯人的暴打,一下子人被擊昏……

◆大辦洗腦班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在這期間,市委書記李明波安排咸寧市組織部部長程穎(已遭惡報被判刑十年)牽頭在咸寧市縣大辦迫害法輪功學員思想的洗腦班,包括131賓館洗腦班、溫泉韻泉賓館洗腦班、溫泉糧食局招待所洗腦班、溫泉浮泉山莊洗腦班、溫泉辦事處洗腦班、通城縣精神病院洗腦班、通城縣教委招待所洗腦班、咸安區邪黨黨校洗腦班、咸安區八斗角洗腦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腦班、通山縣看守所洗腦班、崇陽縣看守所洗腦班、嘉魚縣看守所洗腦班,等等,後來咸寧市政法委也非法組建洗腦班,迫害過很多法輪功學員。列舉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咸寧醫學院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八月)至少迫害7人:咸寧醫學院率先非法辦洗腦班,非法拘禁單位老師胡振武、李敏才、徐長虹、汪禮迪、李雲、梅武軒、鄭雙華,等等。

◇咸寧市溫泉雙鶴橋拘留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八月)至少34人:李金橋、李敏才、徐長虹、陳晏平、陳建平、方錦蓮(女)、蘇曉蓮(女)、吳衛華、張菊環(女)、王淑謙(女)、陶席珍(女)、楊玉娥(女)、任會芳(女)、章紅萍(女)、李建輝、楊小勇、陳靜文(女)、陳謙、胡蘭(女)、鄭雙華、汪禮迪、邵清明、黃芬芳(女)、胡紅花(女)、李雲(女)、李學紅、胡紅梅(女)、胡偉、陳臘榮(女)、黃秋珍(女)、唐會雲(女)、李學忠、龍忠良、唐有文、王祿松,等等。

◇「131工程洗腦班」(一九九九年九月)迫害7人:咸寧醫學院四人(李敏才、鄭雙華、汪禮迪、梅武軒)、市中心醫院一人(徐長虹)、市藥品質量檢測所一人(陳靜雯)、市建築公司一人(劉愛民)。

◇咸寧市糧食局招待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少5人:農科所陳立群、咸寧市棉紡公司陳謙、市電力局胡蘭(女)、個體戶方祿榮(女)、溫泉鎮白茶村章紅萍(女),等等。

◇咸寧市溫泉韻泉賓館洗腦班(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少6人:陳建平、徐秀蘭(女)、方錦蓮(女)、陳晏平、陳芳(女,當時陳芳還有身孕)、余勁光,等等。

◇咸寧市建築公司二樓洗腦班(一九九九年九月份)至少11人:陶席珍(女)、劉愛民(女)、王淑謙(女)、王慧元(女)、陳新華(女)、任擴軍、黃芬芳(女)、楊玉娥(女)、李金橋、黃春華(女)、黃厚明,等等。

◇咸安區邪黨黨校辦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少10人:萬桂芝(女)、王良皓、方啟新、皮和先(女)、錢定志、李紅荷(女)、羅瑛(女)、倪麗華(女)、資四蘭(女)、楊彩雲(女),等等。

◇通城縣教委招待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少迫害6人:華桃鳳(女)、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曉春(女)、丁望梅(女),等等。

◇咸寧市捲煙廠洗腦班(二零零零年)至少11人:咸寧市捲煙廠職工任會芳(女)、李學紅、胡紅梅(女)、胡紅花(女)、胡偉、陳臘榮(女)、黃秋珍(女)、唐會雲(女)、李建輝、李學忠、王祿松、龍忠良,等等。

◇崇陽縣看守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至少6人:王純清(男,崇陽縣)、杜明生(男,崇陽縣)、熊放明(男,崇陽縣)、雷落梅(女,崇陽縣)、王會元(女,通城縣)、洪海華(男,通城縣),等等。

◇通山縣看守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至少13人:吳柏林(男,通山縣)、程德永(男,通山縣)、沈元杏(女,通山縣)、陳謙(男,溫泉區)、鄒注嬌(女,溫泉區)、徐長虹(男,溫泉區)、章琪(男,溫泉區)、羅桃英(女,咸安區)、吳衛華(男,溫泉區)、楊小勇(男,溫泉區)、汪禮迪(男,溫泉區)、王邦基(男,通山縣)、袁細寶(女,通城縣),等等。

◇嘉魚縣看守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至少6人:鄭玉玲(女,赤壁市)、龔品南(男,赤壁市)、徐曉春(男,嘉魚縣)、李小山(男,嘉魚縣)、王金燕(女,嘉魚縣)、陳海水(男,嘉魚縣),等等。

◇通城縣看守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至少5人:杜明生(男,崇陽縣)、汪義元(男,崇陽縣)、姜四華(女,通城縣)、袁細寶(女,通城縣)、汪信清(男,通城縣),等等。

◇赤壁市看守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至少16人:劉曉蓮(女,赤壁市)、鄭玉玲(女,赤壁市)、魯曉華(女,赤壁市)、黃層秀(女,赤壁市)、黃廉清(女,赤壁市)、鐘首幫(男,赤壁市)、龔品南(男,赤壁市)、李霞(女,赤壁市)、李強(男,赤壁市)、雷勝平(女,赤壁市)、章紅萍(女,溫泉區)、李慧萍(女,溫泉區)、劉愛民(女,溫泉區)、余勁光(男,溫泉區)、蔡會蘭(女,溫泉區)、楊冬香(女,溫泉區),等等。

◇咸安區八斗角洗腦班(二零零零年上半年)至少2人:魏秀蘭(女,五十四歲)、錢定志,等等。

◇咸安區貓耳山拘留所洗腦班至少7人:
二零零零年(第一期)至少5人:方啟新、皮和先(女)、錢定志、李紅荷(女)、羅瑛(女),等等。
二零零一年(第二期)至少2人:倪麗華(女)、楊彩雲(女),等等。

◇通城縣「精神病院」洗腦班(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至少迫害3人:汪信清(男,七十歲,被非法關押二次)、劉鳳華(女,六十三歲)、王秋平(女,五十歲),等等。

◇咸寧市溫泉辦事處洗腦班(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少6人:楊小華(女)、黃衍壁、陳利群(女)、李敏才、李學紅、汪禮迪,等等。

◇咸寧市浮泉山莊洗腦班(二零零二年十月)9人:市中心醫院1人(張菊環,女)、省地質隊1人(鄒注姣,女)、市煙廠1人(任會芳,女)、市藥檢所1人(陳靜文,女)、市電力局1人(胡蘭,女)、市建材1人(梁瑩,女)、市溫泉開發區岔路口社區居民1人(楊冬香,女)、市印刷廠(現開元印刷廠)1人(周新華,男),咸寧市水廠1人(陳益群,女)。

◇咸寧市溫泉賓館洗腦班(二零零三年三月)至少1人:徐德明(男,七十八歲,原咸寧市食品飼料工業辦公室副主任,副縣級)。

◇咸寧市官埠橋勞教所洗腦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十月)12人:徐長虹(溫泉)、陳建平(溫泉)、吳衛華(溫泉)、汪禮迪(溫泉)、高志(溫泉)、李勇(咸安)、楊小勇(溫泉)、李世文(崇陽)、周國強(赤壁)、王國平(嘉魚)、章琪(溫泉)、羅岳峰(通城)。

◇「溫泉石化療養院洗腦班」(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十月四日)6人:黃層秀(女,赤壁市)、倪麗華(女,咸安區)、邵清明(男,溫泉區)、徐長虹(男,溫泉區)、方祿榮(女,溫泉區)、鄭杏華(女,溫泉區)。

◇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至少25人:咸寧市市委書記及政法委和610不僅在當地非法舉辦洗腦班,還與湖北省洗腦班互相勾結,把咸寧市縣的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湯遜湖洗腦班)迫害。如:二零零二年,咸寧醫學院老師章琪被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強制性洗腦迫害。汪信清、王慧媛、余勁光、黃建秀、汪禮迪、王瑤霞、雷江平、章紅萍、梅新華、汪信全、余進兵、胡蘭、華桃鳳、陳晏平、黃衍壁、羅瑛、陶維香、熊柏松、羅雲碧等等都被劫持到湯遜湖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

◆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勞教,本來是從前蘇聯引進來的迫害人的方法。隨著前蘇聯的解體,世人知道,蘇聯的勞教所是邪惡的集中營,是專門用來打擊異己的工具。憑藉這個工具,前蘇聯殺害了很多自己的同胞。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時候,中共把勞教所用來作為迫害法輪功的手段,是完全違法的行為。用勞教來管理人,缺乏監督機制,本身就是違反憲法的,是邪惡的,它把公安的司法權力放的太大,公安要把誰送去勞教,不需要走法律程序,公安說了算。正因為如此,中共的勞教制度造成了很多不公;而且,公安可以借勞教的名義打擊報復。很多邪惡的迫害手段,都被中共惡人使用得非常熟練,簡直到了運用自如的程度。站出來證實法的法輪功學員中,很多人都被非法勞教過。張正新也採用了這一迫害手段迫害法輪功。

勞教制度違反了《憲法》、《立法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勞教直接繞過司法程序,事實上是由公安機關或黨政領導決定,這為中共當權者迫害法輪功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市黨委書記、政法委、「610」可以任意把法輪功學員綁架送去勞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勞教期。勞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手段,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在勞動教養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殘,百餘種酷刑觸目驚心。在真相逐漸被揭露出來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邪惡的勞教制度被正式廢止。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間,咸寧市縣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76人:羅岳峰、鐘首幫、周國強、楊祥仙、馮小米、雷萍、魏玉仙、張平英、王立新、吳宗倫、馮小英、章琪、方錦蓮、李慧萍、蘇小蓮、楊小勇、吳衛華、陳建平、石幽燕、陳才望、楊冬香、蔡會蘭、陳新華、陳謙、周克利、陳衛群、陳利群、熊春枝、陳益群、陳臘榮、胡偉、李學紅、李建輝、任會芳、羅瑛、鄒注嬌、洪海華、雷江平、汪義元、劉愛民、汪芹、王瑤霞、李紅荷、黎冬元、王國平、汪禮迪、徐長虹、李世文、向德斌、龔品南、李敏才、高志、何平、羅桃英、張值林、魏月秀、魏玉仙,等等,有的被非法勞教多次。列舉幾例:

◇周國強:男,三十多歲,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周國強被非法勞教,在咸寧市官埠橋勞教所和沙洋七里湖勞教所被殘酷迫害過。

在咸寧市官埠橋勞教所,周國強被逼參加「軍事訓練」,被逼做奴工(挑塘泥、搞基建、在磚廠和塑料袋加工廠勞動等),利用這些不要一分工錢的勞力,沒日沒夜替私人老闆加工創造高額利潤。看到他不轉化,咸寧官埠橋勞教所就把他轉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

在沙洋勞教所,這裏的獄警一反常態,對法輪功學員特別「親熱」,實際上是偽善和欺騙。法輪功學員一旦放鬆戒備,就很容易上當受騙。法輪功學員一旦識破了他們的騙人伎倆,獄警馬上原形畢露,一腳把他踢到其它隊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在「六隊」,他白天挖池塘、挑水渠,晚上逼迫他看些烏七八糟的電視錄像,後來竟然放黃色錄像,他堅決抵制。在「七隊」,他拒絕出工,要求無罪釋放,惡警派犯人每天把他拖到田地,有時被銬在田埂的樹上,日曬雨淋一整天。晚上,背「寶劍」(背銬),再用高壓電棍電他的耳根、腳後跟,甚至捅到嘴裏電,威逼他幹活。

在「嚴管隊」,集中關押各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每天由「特警隊」指揮進行強化「訓練」。每名法輪功學員由一名犯人包夾。每天四五點統一起床,起床前九個班輪流上廁所,每個班五分鐘,上十個人要在五分鐘內把一上午的大小便全部解決,因為每天上午只有這一次的「方便」機會,上午誰要上廁所,惡警就會硬邦邦給你一句──「憋著」。由於坑少人多,加之時間短,每次大便都沒有解乾淨,往往剛蹲下來,下個班就進來了,肚子就要脹一上午。

天沒亮,法輪功學員就被迫圍著操場跑步,跑的過程中還要不停的唱惡黨的歌。聲音小了或沒唱者就要罰唱一早上。這樣跑到吃早飯。八點左右開始所謂的「訓練」。大熱天法輪功學員被迫穿著勞教所自己做的全棉套裝,還要扣上領扣,袖釦。

先是站軍姿,要求身子站的筆直,兩大腿繃緊,兩腋夾緊,惡警在背後突然猛踹你的腿窩時不能彎,中指緊貼褲縫,中間還要夾根草,草不能掉,還要面對著強烈的陽光,眼睛不能瞇。否則就要受懲罰。有一次他因沒站好,被特警姓郭的隊長拉到值班室用電棒電了好一陣。

站完了軍姿接著蹲軍姿。右腿腳尖蹲著,腳跟抬起,屁股坐在腳跟上,左腳朝前弓起,身體正直,全身的重量都壓在踮著的右腿上。身體還不能晃動,否則背後的惡警就要給一腳,還要延長時間。不到十分鐘腿就要疼的鑽心,但是法輪功學員一般都要強迫蹲一小時以上,剛開始好多法輪功學員的腿都蹲腫了,有的老年弟子蹲的老淚縱橫要求休息一會兒,惡警卻破口大罵,沒有半點憐憫之心。

跑步是每天必跑,有時一直跑到吃中飯。跑的過程中還要不停的喊口號唱惡黨邪歌。跑得汗流浹背,氣喘如牛。還有甚麼「蛙跳」、「鴨子步」、「俯臥撐」等等。

中飯大多在露天吃,再熱的天也是這樣。每天中午背勞教所的監規,要大聲,否則就要受懲罰。背得頭昏腦脹的。下午強迫去聽幾個惡警隊長誹謗法輪功的無稽之談。晚上「坐板」看中共謊言電視至十點多。之後上演最後一場戲--「嚴管」。所有白天甚麼被子沒疊好的、唱歌聲音小的、進門忘了喊報告的、特別是法輪功學員互相之間問候甚至是遞了眼神的、抵制迫害者,統統留下「嚴管」。「嚴管」就是重複白天的強體力活動,而且強度還要大。

在惡警的呵斥下,法輪功學員在操場上跑著,跳著,蹦著,真是汗如雨下,寂靜的夜空中充斥著法輪功學員們粗重的喘息聲。有時,惡警還拿著電棍跟在後面,把電棍弄得「叭」「叭」直響,誰動作慢了電誰。惡警折騰夠了,自己也累的不得了,就限定法輪功學員們在十秒鐘內以百米衝刺的速度上床,而且不准洗身上的汗水,有時連手臉都不准洗。誰要是跑慢了接著「嚴管」。好不容易合上了眼,朦朦朧朧的時候又聽到起床的哨子了。又接著開始了第二天的所謂「訓練」。周國強在這個嚴管隊集中營呆了兩百來天。在沙洋勞教所,周國強由於拒絕放棄法輪功,被無理加期半年勞教時間……

◇陳利群,女,四十多歲,當時女兒只有幾歲。二零零零年她曾經被非法勞教,在沙洋勞教所被迫害的身體尚未痊癒,剛回家不久,又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被綁架至咸寧貓耳山看守所,那時她已經懷孕幾個月了,惡警逼她到醫院引產,惡人仍要送她勞教,她在看守所絕食抗議二十多天後仍被送往沙洋勞教所勞教。惡警把她送勞教的時候,她還在坐小月子啊!站在人的權利上是屬於侵害婦女兒童權益,再說她們家遭受的迫害已經很重了,在這之前她的母親(周克利)和妹妹(陳益群)被惡警度志祥等人迫害得流離失所,哥嫂(陳衛群、熊春枝)被非法勞教,可憐幾歲的女兒,幾乎失去了所有親人的照顧,在這樣的情況下,惡警仍然不放過陳利群,將她強行非法勞教。在勞教所檢查身體時,陳利群由於絕食抗議,身體十分虛弱,勞教所不收,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宋瑞生、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指導員程樂斌在勞教所大擺宴席,通過賄賂勞教所警察才勉強收下。

◆非法抄家搶劫財物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幾乎每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被入室搶劫過,現金、書籍、電器、煉功服,等等,都被搶去,沒有收據。由於人數、頻率太多,簡直無法統計。在此列舉幾例:

◇鄒注嬌,女,六十多歲,湖北省第四地質隊職工家屬。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鄒注嬌去省政府上訪,被劫持到某廣場非法關一整晚。在北京上訪被非法截訪時,被溫泉公安分局局長宋瑞生、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陳迪堅從身上搶走一百元。第二天咸寧市溫泉原岔路口派出所程樂斌、白玉平(所長)等同單位保衛科劉英(男)將鄒注嬌劫持到當地派出所非法關一整天。一九九九年九月,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長白玉平以鄒注嬌去北京上訪為由,到地質隊財務室勒索丈夫老尹的工資兩千五百元。其中地質隊肖慧平經手拿用八百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底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惡警度志祥等綁架到沙洋勞教所勞教一年半。這次,惡人又從其丈夫工資中強行取出兩千八百元,另交六百元伙食費。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在通山看守所時,時任陳所長、王某某等從其女兒手上勒索兩千八百元。累計八千八百元。

◇徐全坤,男,五十多歲,溫泉開發區居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徐全坤夫婦被非法關押在咸寧貓耳山看守所三個月後,勒索保釋金六千元放出。同時又被非法勒索兩千四百多元的伙食費(包括所謂駐京辦的伙食費、回咸寧的火車票、被非法關押在貓耳山看守所的伙食費)。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徐全坤被釋放後的第三天,橫溝的舅舅和姨妹等三人前來探望,被岔路口派出所李姓警察強行帶至岔路口派出所,筆錄,後確認不是修煉者才放人。第二天強行要他在四個小時之內搬出咸寧溫泉岔路口管轄區。當時岔路口派出所先後三次上門騷擾、取指紋、筆錄、抄家,非法抄家是由當時的溫泉公安分局馬長根帶頭一共有八人。當時的橫溝派出所四次上門騷擾,其中有強行他的妻子按手指紋、一次筆錄二次非法抄家,抄走的有大法書、煉功帶、錄像帶、還秘密私自轉移他的戶口,從中又將他的女兒戶口註銷,後來不知花多少工夫才補上。兒子徐小濤當時二次被綁架,關押一個多月,被非法勒索一千六百元。累計勒索一萬餘元。

◇張值林,男,五十多歲,通城縣種子公司幹部、農藝師,是一位眾所周知的好人。因堅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曾六次遭惡警綁架、非法拘留、超期關押,並被非法勞教,在沙洋勞教所遭受迫害一年零五個月,多次被抄家,被勒索現金一萬三千餘元。幾年來工資一個子兒不給。二零零二年七月又被政保科惡警綁架關押五個多月,當時其兄張仲林正處病危狀態,家屬多次找政保科及政法委要求放人,當時政法委書記同意交兩千五百元錢放人,而政保科長李英燦硬是一拖再拖,直至其兄張仲林去世,家中等張值林安排後事,而李英燦卻以此作為勒索的機會,硬要了四千元才放人。

◆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公安部辦公廳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印發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明確了14種邪教組織名單,其中沒有法輪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沒有法輪功。也就是說,法輪功不是邪教。可是,中共法院檢察院卻依據打擊邪教的《刑法》第300條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量刑。這明顯違背了《刑法》「法無明文不為罪,法無明文不處罰」這個法律界的鐵律,這是完全違法違憲的犯罪行為。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間,咸寧市縣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8人:

◇魏月秀,女,五十多歲,通城縣郵政局職工家屬。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通城縣法院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快速非法判刑三年,被秘密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曾遭受「吊銬」、「背銬」、「毒針摧殘」、「毒打」、「冷凍」、「限制大小便」、「熬鷹」等多種酷刑折磨。

◇鄭玉玲,女,五十七歲,原赤壁市商業局職工。二零零一年十月被赤壁市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袁細寶,女,三十多歲,通城縣人,原咸寧市印刷廠職工。二零零二年被通城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誣判四年,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夏世龍,男,五十六歲(當時年齡),通城縣雋水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遭受迫害。

◇蔡會蘭,女,五十多歲,咸寧市建築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余勁光,男,二十七歲,咸寧溫泉區龍潭人。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徐長虹,男,四十歲,咸寧市中心醫院優秀藥劑師。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汪禮迪,男,三十多歲,咸寧學院醫學院優秀講師。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間,咸寧市縣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年齡最小的二十三歲,年齡最大的六十七歲。他們是:

◇金傳香,男,五十四歲,原通城縣一瓷廠職工。二零零零年下半年含冤離世。
◇張玉燕,女,二十三歲,原嘉魚縣牌洲灣鎮居民。二零零二年三月含冤去世。
◇張亞琴,女,三十四歲,原嘉魚縣城關人。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含冤離世。
◇陳金蓮,女,二十三歲,原嘉魚縣高鐵鎮居民。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八不幸去世。
◇雷有序,女,五十三歲,原咸安醫院婦產科醫生。二零零二年九月被迫害去世。
◇魏秋榮,女,五十六歲,原通城縣人。二零零二年秋含冤離世。
◇張仲林,男,五十一歲,原通城縣機關工委黨委書記。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一日含冤離世。
◇舒祖四,男,五十多歲,原通城縣上闊田農民。二零零三年二月含冤去世。
◇徐玉鳳,女,四十六歲,原咸寧市裝飾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含冤離世。
◇郭孝炎,男,六十七歲,原嘉魚縣牌洲供銷社退休職工。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
◇陳青,女,七十五歲,咸安區居民。二零零四年元月含冤離世。
◇張建清,女,六十歲,原咸寧市溫泉醫院醫生。二零零四年六月含冤離世。
◇周星星,女,五十三歲,咸安區居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含冤離世。
◇劉愛民,女,五十八歲,原咸寧市溫泉建築公司職工。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含冤離世。
◇巨淑敏,女,五十八歲,原赤壁市蒲紡集團職工。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含冤離世。
◇張桂珍,女,四十二歲,原赤壁市蒲紡職工。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含冤離世。

◆被迫害致瘋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徐勇,男,四十多歲,原赤壁市蒲紡集團職工。二零零零年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底,徐勇被非法勞教,跟他關在一起的普通勞教人員,曾經懷著敬佩的心情訴說徐勇在勞教所中所展現出的真誠善良,以及他面對酷刑,絕不向惡勢力妥協的精神。他們經常聽到徐勇被迫害的慘叫聲,但是無論勞教所的惡警怎麼折磨他的肉體,卻絲毫沒讓他的精神屈服過,他一直堅持告訴勞教所的每個人(包括警察)「法輪大法好」。惡警們無計可施,為了達到百分之百的轉化率,在他的飯中下毒,摧毀他的神經系統。毒藥造成徐勇精神失常,這樣就被送回家。

徐勇回家後,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病情有所好轉,這時單位保衛科又預謀將他送回勞教所,徐勇母親心疼未康復的兒子,去懇求保衛科不要送徐勇回勞教所,被無情的拒絕。在徐勇和他母親最困苦的時候,他們單位的人還侵吞過他們僅有的幾百元低保。徐勇的母親心灰意冷喝下了老鼠藥泡的酒,被保衛科人員發現,送到醫院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徐勇全家人生活在保衛科的威脅與恐嚇中,致使徐勇病情惡化,最後被單位與家人送到蒲紡集團醫院精神科治療。

◇姜亞伽,女,三十多歲,嘉魚縣人,溫泉開發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姜亞伽和丈夫帶著八個多月的獨生子到北京依法上訪,被中共北京朝陽區惡警非法抄租住的房子,並把她母子倆非法關押在昌平收容站,她的還在吃奶的兒子也被一起非法關押。那時每天只有兩個窩窩頭,第三天被非法遣送回咸寧後,從此其丈夫長期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斷了她家的唯一的經濟來源;她也被嘉魚化工局無理開除;兒子又小,公婆又不在本地。在內外交睏的情況下,她承受了巨大的壓力,超過了她的極限承受力,二零零六年開始精神失常,一個人說話,一個人傻笑,不講衛生,經常把家裏弄得髒兮兮的,那麼好的漂亮兒子也被弄的髒兮兮的,也不讓兒子上學。在她丈夫汪禮迪被非法關在沙洋范家台監獄的日子裏,她母子倆失蹤了。

◆濫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法輪功學員依法上訪,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等場所。據詳細調查,咸寧羈押場所對法輪功學員普遍施以酷刑摧殘,酷刑多達幾十種,例如:群毆,冷凍,暴曬,蚊叮蟲咬,憋大小便,連續幾天、十幾天剝奪睡眠,電擊,吊銬,死人床,關鐵籠,性騷擾,野蠻灌食,「五馬分屍」,精神病院,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等等,導致多人致死、致瘋、致殘、流離失所、家庭破裂、妻離子散等悲慘結局。裏面的獄警故意違犯法律,故意使用酷刑,故意折磨法輪功學員,有的導致被虐殺。赤壁市劉曉蓮就是在看守所被故意使用「五馬分屍」、「毒針摧殘」等酷刑虐殺的。這種大惡事發生在李明波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作為主持全面工作的李明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劉曉蓮,女,六十八歲,原赤壁市赤壁鎮八寶刀村農婦。曾經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過「五馬分屍」酷刑折磨和在精神病院「毒針摧殘」。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起來了。被赤壁市公安局押回後關押在第二看守所。惡警葉軍最殘忍,把她往死裏打,打頭、眼睛,胸、小腹,還罰跪,一罰就是四個小時,就這樣連續折磨她七天。正月十八日,他們又非法提審,惡警葉軍和蔡金平,把她打得全身的骨頭像散了架一樣,本來煉功好了的眼睛又看不見了。她雙腿不能站立,連爬也爬不動。葉軍打累了,氣喘吁吁地走了。姓蔡的打手見葉軍走了,把門關上說:「該我上陣了。」他嘴裏叼著煙斜坐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看著躺在地下不能動的劉曉蓮,惡狠狠地喊著:「把衣服脫掉!」她說:「你想怎麼樣?」蔡金平說:「你現在落到我手上了,我想怎樣就怎樣!」她看著他那雙眼睛,知道他不懷好意,就說:「我和你母親年紀差不多,你敢侮辱我就等於侮辱你媽。」蔡金平衝過來竟動手撕她的衣服。她死命護住她自己,這時進來幾個人,他才說:「你走吧。」回到監室後,她渾身像篩糠一樣顫抖,傷處痛得發燒。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獄警錢玉蘭進監室對劉曉蓮說:「你煉功快要煉癱了,今天給你去醫院打針。」她識破了他們的陰謀,就揭穿他們:「我不是煉功煉癱了,而是你們把我打殘廢的。」他們不搭理她,拿來腳鐐手銬強行將她銬住往準備好的車上拖,拖到公安局對面的婦幼保健所,三位保健所的醫生問:「甚麼病?」她連忙揭穿他們的謊言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哪來的病?是他們不准我煉把我打傷的。」蔡金平說:「問那麼多幹甚麼?」醫生回擊他們:「不問,怎麼治?」幾個醫生竟和幾個警察吵起來了。不得已這些惡警只得把她拖到醫院。在醫院打針的過程中,不僅把她四肢綁在床上,還把她的頭按住,把眼睛用布蒙上。針打完後她七竅流血,兩眼及雙耳又痛又脹,頭像裂開一樣痛,並且上吐下瀉。吐的都是血,有時是紫色的血塊像豬肝一樣硬,每瀉一次大小便就像生小孩一樣劇痛,不能吃,只喝一點水,死過去幾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所長鄧定生想出了一個「五馬分屍」的刑罰迫害當時已經六十二歲的劉曉蓮。「五馬分屍」是中國古代的一種虐殺刑罰。這天,它們叫四個「外勞」抓住老人的四肢,鄧定生抓住她的頭,這樣五個人就變成了「五匹馬」,五個人各自一起用力猛拉,當時老人的小便處撕開了,全身骨骼一連串響,全部脫節,辦公室裏的人都出來看熱鬧,有好多人也上來參與。先前「五匹馬」還抬著老人,其他人輪班用五十斤重的鐵鏈腳鐐,懸空硬打、軟打老人孱弱的身體,幾乎打了一天,將老人的全身骨頭幾乎都打斷了,巨大的痛苦中,劉曉蓮老人昏死過去。他們還不死心又說她「脖子拉長了,不好看」說著又狠命把頭往頸子裏一按,痛得劉曉蓮失去了知覺……

◇石幽燕,女,二十多歲(當時年齡),在讀大學生,咸寧市溫泉開發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作為大學在讀生的石幽燕,因攜帶法輪功書籍,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獄警用睡「死人床」十五天折磨這個大姑娘,後被劫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迫害。

◆誣蔑、誹謗法輪功,毒害世人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黃解放,咸寧市教育局副局長,《生命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成員,曾經參與學生教材,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實驗教科書生命教育四年級》(下冊)中,編造了誣陷法輪功的謊言,毒害廣大的無辜學生。

在給小學生的《金蘋果作文閱讀──小學生500作文》中,有一篇來自福建的作者郭明寫的污衊法輪大法的文章。該書由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中南科擇印務有限責任公司印刷,用文字方式參與迫害法輪功,毒害廣大的全中國小學生。

▼方昌喜,男,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財政局退休股股長。在咸寧市市委書記、政法委、咸寧市「610」、通山縣縣委書記及政法委、通山縣「610」的唆使下,由方昌喜牽頭,二零零五年建立通山縣反邪教(註﹕中共才是邪教)協會。這個通山縣反邪教協會,是在基督教內組建的,其做法更為惡毒。它是以神職人員的身份出現,惡毒攻擊法輪功,直接轉化法輪功學員,毀掉法輪功修煉人,毒害世人,這種做法,更富有欺騙性,更為歹毒,罪惡滔天。多年來,通山縣反邪教(註﹕中共才是邪教)協會主動搞了很多活動,甚至波及全國。其影響面之廣,其危害性之大,是少見的。方昌喜一直是賣力的人物,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死亡,他非法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十五年,使無數世人被欺騙和毒害。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協調處副處長蘇凌翔、省反邪教協會副秘書長羅紅(女)前往慰問死者家屬,對方昌喜讚賞有加,說明方昌喜曾立過大功(實質是彌天大罪)。他能這樣,與咸寧市市委書記李明波、政法委書記馬國憲、咸寧市「610」主任阮明貴的大力支持是分不開的。李明波、馬國憲、阮明貴等人負有不可推脫的主要責任。

二、2006.05-2008.02期間:許克振(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圖2:許克振
圖2:許克振

▼許克振,男,一九五六年七月生,湖北仙桃人,一九七二年五月參加工作。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任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任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武漢城市圈綜改辦副主任;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副省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湖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

許克振在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龔品南,男,三十三歲,原赤壁市四四六廠職工。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含冤離世。
◇任擴軍,男,五十六歲,原咸寧市建築公司工會主席。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含冤離世。
◇徐曉春,男,四十二歲,原嘉魚縣新街鎮曬甲山農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含冤離世。

◆被非法勞教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鐘首幫,男,四十多歲,赤壁市陸水湖風景區辦事處東流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六月初,鐘首幫再次被赤壁市公安局陸水湖風景區辦事處公安分局警察黃華群等人從其家中綁架,並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近四個月後非法勞教三年,在湖北沙洋勞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上午,鐘首幫正念從勞教所內走脫。當天下午,在去武漢的車上被再次綁架至沙洋勞教所,並被非法關押在沙洋勞教所的「矯治中心」遭受殘酷的迫害。十一月下旬,九大隊重新搬至原九大隊。那裏的前棟樓房一樓的單間小號房就是專門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設計的。九大隊一直以所謂封閉管理模式將法輪功學員鐘首幫隔絕在前樓單間小號裏,由四個吸毒包夾人員協助獄警繼續對其進行各種迫害,每天強制站、蹲軍姿。

坐姿是在被強迫觀看反覆播放污衊、誹謗大法師父內容時執行。夜晚到下半夜一、二點時才給睡一會兒覺,到凌晨五點左右就被包夾叫起重複昨日的迫害。由於長期遭受封閉隔絕的迫害,鐘首幫身心受到極大摧殘,視力嚴重下降,體質很差,他被迫害得脫了相。他的父親去看望他時,看到脫像的兒子,他的父親就傷心得病倒了,回家後不久,就中風了,半身不靈便,走路一瘸一拐的。

◇雷勝平,女,五十多歲,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六月份雷勝平在上海講法輪功真相救人時被綁架,後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並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王金燕,女,四十多歲,嘉魚縣魚岳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她外出講真相救人時,被嘉魚縣原漁場職工汪開爽誣告,使王金燕被方家莊派出所惡警何軍、孫斌、付絢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嘉魚看守所。後來王金燕被非法勞教二年,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遭迫害。

◇陳志風,女,五十多歲,咸寧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她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這個勞教所裏的人主要是做奴工,每天都要做十小時以上的活,工作量非常大。每一批活都不一樣,糊紙盒、相冊、盲人表、腰帶,全部是出口到別的國家的。沒有一點人身保障。有些法輪功學員因為長期用香蕉水清洗盲人表殼而導致中毒。這個勞教所裏的獄警都很偽善,表面上不參與動手打法輪功學員,但是私下裏卻慫恿吸毒犯人監控、毆打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被打後,身邊一直有犯人跟著,不讓法輪功學員互相講話,害怕迫害消息外泄,而且對外一致統一口徑掩蓋。

◆被非法拘禁到洗腦班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汪芹,女,三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小學畢業班教師。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王甫香(咸安「610」頭目)、黃順安(咸安國保指導員)、張文彬(汀泗鎮武裝部長)非法從教室綁架,強行抓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陪同人員是余英、共同迫害汪芹。

◇方錦紅,女,三十多歲,咸寧市農業局種子站職工。二零零七年溫泉分局宋瑞生、金國新帶一夥人強行把方錦紅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勒索她單位(地區農業局)現金三千多元。在那裏強迫洗腦,受盡各種折磨,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還說是送她去住賓館。

◇向德斌,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時,正在咸寧市咸安區安達汽運公司上班的法輪功學員向德斌被「610」的五個警察綁架,綁架後直接送至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進行迫害。

◇胡文河,男,三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二月底,胡文河在咸安區寶塔鎮發真相資料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世人誣告,被寶塔鎮派出所不法之徒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貓耳山看守所,不久胡文河從咸安區看守所被轉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迫害。

◆被迫害致瘋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汪靖華,男,一九八七年出生,咸寧市咸安區汀泗橋鎮彭碑村人。曾就讀於汀泗中學和咸寧高中,期間因向同學講法輪功真相被學校作為重點迫害對像,多次遭到咸寧市咸安區「610」、政法委、公安局及學校多次騷擾、恐嚇,並被逼退學,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法輪功人權」已經將汪靖華受迫害案例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作為中共踐踏對未成年人保護國際公約的例證。

制定迫害法輪功文件和文章,有計劃有步驟迫害法輪功。二零零八年咸寧市「610」給湖北省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辦的《湖北省反邪教協會通訊》期刊投稿,咸寧市「610」阮明貴等人撰寫的《法輪功人員出現反復的原因剖析及對策建議》一文獲三等獎,並在期刊上發表,毒害無數的世人。《湖北省反邪教協會通訊》開始於二零零一年,每年編輯多期出版發行,危害極大。

全力支持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發展做大,導致這個邪惡的非法機構毒害的世人很多,危害很大,很多無辜的世人被謊言欺騙、矇蔽。

三、2008.04-2012.06期間:黃楚平(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圖3:黃楚平
圖3:黃楚平

▼黃楚平,男,一九六二年十月生,湖北黃岡人,一九八四年七月參加工作,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湖北省常委、咸寧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湖北省省委常委、宜昌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湖北省省委常委、副省長、宜昌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湖北省省委常委、副省長、黨組副書記、省行政學院院長、宜昌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湖北省省委常委、副省長、黨組副書記、省行政學院院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今任湖北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黃楚平在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劉曉蓮,女,六十八歲,原赤壁市赤壁鎮八寶刀村農婦。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曾遭「五馬分屍」、「毒針摧殘」、「毒打」等酷刑。當時的赤壁市政法委書記是熊承鵠,參與迫害劉曉蓮,並將她被迫害致死的主要責任人有:鄧定生(赤壁市看守所所長,主兇)、蔡金平(赤壁市國保大隊長)、錢玉蘭(赤壁市看守所副所長)、宋玉珍(赤壁市看守所副所長)、張宏景(赤壁市蒲紡總醫院精神病科醫師)、韓海(赤壁市蒲紡總醫院精神病科醫師)、沈祖波(赤壁市蒲紡總醫院精神病科醫師)、方保安(赤壁市副市長)、葉軍(赤壁市看守所打手)、熊承鵠(赤壁市政法委書記)十人。

◇鄭玉玲,女,五十七歲,赤壁市商業局職工。她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罰站、毒打、高強度奴工、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吊銬、野蠻性灌食、關「反省監號」等種種迫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勞教所裏被迫害致死。

◇王淑謙,女,八十三歲,原咸寧市建築公司離休老幹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含冤去世。
◇黃衍壁,男,七十七歲,朝鮮戰爭離休老幹部,原咸寧市供銷社職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含冤離世。
◇陶維香,女,六十歲,原咸寧市咸安區醫院醫生。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離世。
◇張玉旺,男,六十三歲,嘉魚縣魚岳鎮麒麟山三號居民。二零一零年含冤去世。
◇王慧元,女,五十一歲,原咸寧市建築公司職工。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不幸離世。
◇孔水火,男,七十一歲,工程機械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一年含冤離世。

◆被非法勞教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陳建平,男,四十多歲,原咸寧市煤化局法輪功學員。他曾經三次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受非人的迫害。一九九九年,陳建平依法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二年,他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先在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後轉到沙洋七里湖勞教所遭受迫害,尤其是在沙洋七里湖勞教所的「嚴管隊」遭受特警的多種體罰折磨,身心受到嚴重損傷。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他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第一看守所,當地惡警金國新想非法勞教他,在分別送往兩個勞教所時,兩個勞教所都拒收。後來,當地惡警金國新通過拉關係走後門的邪惡方式把陳建平非法送進沙洋七里湖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沙洋九大隊又開始了新的一輪更為殘酷野蠻的迫害,他們成立了所謂的攻堅組,對他們認為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集中迫害。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許,惡警劉國棟讓法輪功學員們做誣蔑師父和大法的試題,當時陳建平沒按邪惡的意願答題,並在試卷上證實大法,講述真相。惡警氣急敗壞,把這七人(石凱、柯昌炎、成孝寶、熊繼偉、張毅、陳建平、孔祥勝)關進嚴管班。惡警余幫清直接操縱,惡警魏鵬、何兵榮、孫波、劉國棟協助迫害,由包夾人員周新虎、何志偉、孫戀、袁雙、劉義、姜偉、劉國安充當打手,何兵榮親自召集包夾人員背地裏開會布置具體迫害方法。迫害主要以蹲姿為主,超長時間蹲不准換腿姿勢,稍有違反,就有包夾人員拖入廁所進行毒打……

◇鄭玉玲,女,五十七歲,原赤壁市商業局職工。二零零九年八月,湖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鄭玉玲,她一來就是被單獨隔離,有一次,她被打得大半個臉都是黑的。警察將她轉到洗腦班(湖北省「610」洗腦班就在該勞教所旁邊,實際該勞教所就是戒毒所)繼續迫害,後來又被轉回來,仍被隔離。聽說她在洗腦班揭露該勞教所的打人罪惡。每天去食堂路過此門口時,看到她總是站在門後邊。有一天中午,氣氛緊張,將所有的門都關上,不允許任何人出去。從那以後再沒有看到她。當時包夾(警察僱用的打手)鄭玉玲的吸毒人員有:李維維(盜竊加吸毒)、覃紅、曹志旭、胡小紅,獄警大隊長是汪勤(警號4266073)。

◇何平,女,四十多歲,嘉魚縣城北中學英語教師。她曾經三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受摧殘。二零零零年,她在沙洋七里湖勞教所遭迫害。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她在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惡警張國民隊長毒打法輪功學員王萍時,何平站出來制止,遭到惡警張國民等人的毒打,被幾根棍子輪換打都被打斷,用腳蹬,全身打得慘不忍睹。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她被非法勞教二年,送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共嘉魚「610」組織假奧運之名,指使南街派出所惡警張敏和另一名女警,在法輪功學員何平去車站接親人的途中把她攔截綁架,隨後,惡警黃碧宏、李安福等非法把她劫持到魚岳派出所。緊接著,以惡警孫宗文為首的一夥人,開著幾輛警車到實驗小學,非法闖入何平的家中(家中無人)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等許多財物、大法書籍及相關資料,還恬不知恥的進行錄像,為他們知法犯法留下了罪證。整個抓人、抄家過程中都不通知家人。後來何平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在鄉下得知消息後,趕到縣城來找他們,要求見人,了解被抓情況,他們不讓見人,也不說被抓原因,並於第二天將何平劫持到嘉魚縣第一看守所。在家人一再要求放人時,他們敷衍說奧運後放人。奧運過了,邪黨不法人員們不但不放人,反而把何平偷偷送去勞教。被勞教所拒收後,嘉魚「610」、公安夥同看守所又採用行賄等卑鄙手段,強行將何平劫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連家人也不通知。何平在勞教所飽受非人虐待和折磨,長期剝奪她的睡眠,還經常唆使吸毒犯毆打她,把她迫害的不成人樣……

◆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黃彬,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人事股股長。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五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當時咸安區法院院長是王衛民,檢察院檢察長萬軍,「610」主任是王甫香,綁架人員是咸安分局政保科科長曾國華和副局長趙彬;公安分局局長是夏俊。

◇姜四華,女,六十一歲,通城縣馬港鎮六甲村農民。二零零八年七月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當時的通城縣法院院長是李正清,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是饒傑,「610」主任是熊林清。

◇程德永,男,五十多歲,通山縣人。二零零九年三月被通山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當時通山縣政法委書記是周尚謀,公安局長是張建,「610「主任是程宏富。

◇雷勝利,女,六十多歲,通城縣雋水鎮秀水社區寶塔小區四巷居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被通城縣國保大隊黎成剛、胡漢雄、張定二夥同葛旺龍(女,五十五歲,秀水社區會計,寶塔小區行政區域包保人)非法搜走真相資料、大法書籍、光盤、筆記本電腦、刻錄機、打印機等私人財物。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被通城縣法院五里鎮法庭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開庭,北京與當地兩位律師從法律角度為法輪功學員雷勝利作了無罪辯護。律師告誡法官:對待法輪功採取明智選擇。但是仍被非法判刑三年。

參與判案的是通城縣法院審判長畢勇,審判員吳紅霞,陪審員熊芳,書記員徐莉,檢察院公訴人洪學群、楊桃平。當時通城縣檢察院檢察長是王義軍,法院院長是石建新,公安局局長兼政法委書記是饒傑,「610」主任是熊林清,司法局局長是金官印(已遭惡報獲刑七年)。雷勝利依法上訴至咸寧市中級法院。她的丈夫為營救妻子四處奔走,當地群眾幾百人以按「紅手印」方式為雷勝利發聲,希望好人雷勝利能無罪釋放回家。但是,咸寧市中級法院不顧百姓的心聲,依然執法犯法,非法維持原判,雷勝利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石凱,男,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被綁架並被赤壁市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當時赤壁市法院院長是徐紅兵,檢察院檢察長是陳金保,政法委書記是熊承鵠,「610」主任是覃維民。

◆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毒害世人的實例:

二零一二年三月,中共公安部副部長龔道安(原湖北咸寧市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上調到北京任公安部十二局局長)部署咸寧市社區逼迫居民簽「拒絕×教家庭承諾卡」,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毒害世人。

二零一二年,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主動向全國五大宗教界發出反對邪教的《倡議書》,直接惡毒攻擊法輪功。並向《中國反邪教協會》撰稿四篇,向湖北省《楚風清音》發稿12篇。

咸寧市「610辦公室」多次編發迫害法輪功的秘密文件,綁架民眾參與夥同中共對法輪功犯罪。如:在咸寧市「610辦公室」的督促下,市委「610」制定了《2010─二零一二年教育轉化攻堅與鞏固整體仗工作方案》;

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由咸寧市「610辦公室」組織編寫的「教育轉化攻堅與鞏固整體仗工作責任書」,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單位和責任人,並將年終的獎懲與之掛鉤,逼壓迫害法輪功。

咸寧市教育局副局長黃解放是《生命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成員,曾經參與學生教材,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實驗教科書生命教育四年級》(下冊)中,編造了誣陷法輪功的謊言,抹黑法輪大法,毒害廣大的無辜學生。

在《金蘋果作文閱讀──小學生500作文》中有一篇來自福建的作者郭明寫的污衊法輪大法的文章。該書由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中南科擇印務有限責任公司印刷,用文字方式參與迫害法輪功,毒害廣大的全中國小學生。

二零一二年,湖北咸寧市「610」與湖北省所謂的「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互相勾結,在咸寧社區展出誣陷法輪功的宣傳展板,毒害世人。

四、2012.07-2015.04期間:任振鶴(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圖4:任振鶴
圖4:任振鶴

▼任振鶴,男,土家族,一九六四年二月生,湖北鶴峰人,一九八二年九月參加工作,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副省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湖北省省委常委、襄陽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代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江蘇省省委副書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甘肅省省委副書記、省長候選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零二一年一月任甘肅省省委副書記、黨組書記、副省長、代省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今任甘肅省副書記、省長、黨組書記。

任振鶴在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黃君良,男,五十多歲,赤壁市居民。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早上八時許,黃君良被蹲坑的一夥人綁架,直接劫持到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黃君良從武漢板橋洗腦班轉至湖北省赤壁市拘留所。後來被赤壁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當時赤壁市法院院長是徐紅兵,檢察院檢察長是熊承鵠,政法委書記是馮權,「610」主任是覃維民。

◆被綁架非法關押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鄭自祥,男,七十二歲,通城縣雋水鎮石建新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鄭自祥到塘湖鎮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人誣告遭綁架,遭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

◇方世鳳,女,通城縣雋水鎮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點多鐘,方世鳳在塘湖鎮的黃袍小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時被惡告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劉德瑚:女,六十三歲,嘉魚縣牌洲灣居民。在二零一三年含冤離世了。

◇唐有文,男,六十六歲,溫泉楊家垴居民。曾被多次綁架、非法關押,被敲詐勒索。大概二零一四年不幸含冤離世。

◇鄭杏華,女,五十四歲,原溫泉區人事科科長。曾多次被綁架,一次被非法勞教,多次被騷擾,被非法抄家,身心嚴重創傷。二零一五年,出現嚴重病態,到醫院治療,不幸去世。

◆被非法拘禁洗腦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二零一三年十月,在咸寧市市委書記任振鶴、「610」主任塗斌和政法委書記周勇的直接唆使下,假借法律名義,「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在咸寧市勞教(戒毒)所掛牌成立,計劃用三億元,對全市縣法輪功學員實施 「轉化」洗腦。陸續綁架各縣法輪功學員,如溫泉的李學忠、赤壁的吳漢香、溫泉的黃秋珍、咸安的吳宗倫、通城的胡東員、赤壁的黎冬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上午,赤壁市「610」在菜場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吳漢香。當時吳漢香正在買菜,有人給她打電話,說她姐姐找她。突然「610」惡人上來綁架她,將她劫持到咸寧市戒毒所「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原咸寧市煙廠法輪功學員李學忠在咸豐紙廠打工上班時,單位保衛科找他去,一去就被岔路口派出所惡警綁架到咸寧市戒毒所洗腦班,隨後非法抄了他的家。目前他寫了「東西」後回家了。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通城縣國保大隊張定二,帶領雋水派出所和秀水社區人員共六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胡東員家,一胖子惡警卡住胡東員的脖子,另兩名警察夾住胳膊,從二樓拖到樓下,塞入車中,將胡東員綁架到咸寧戒毒所內「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迫害。據悉,因通城法輪功學員揭露惡警楊雄遭報之事,參加送葬的幾級警察都看到了大法的真相橫幅和不乾膠,通城國保惡警妄想追查此事,綁架胡東員到洗腦班。這次姓甘的再次到咸寧洗腦班作陪教。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鐘,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吳宗倫在門店被咸安區國保大隊曾國華、徐承中和南大街社區賈光濤及110巡警等惡人強行綁架後直接送到咸寧市戒毒所「咸寧市法制教育轉化基地」洗腦班非法關押。這次綁架是國安和社區互相勾結實施的。而且還從武漢請來二名女「猶大」來做他的「轉化」,逼迫他放棄法輪功信仰迫害十三天。吳宗倫堅決抵制並於十一月三日晚七點正念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點多鐘,原咸寧市煙廠法輪功學員黃秋珍拿著一包真相資料出門去講真相救人,剛出門不遠,就被四個便衣綁架到咸寧市戒毒所「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隨後非法抄了她的家,搶走了她的電腦等私人合法財產,惡人把她家門的大法真相對聯也撕毀了。據目擊者說,這次綁架是由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鄒譽帶著惡警幹的,其中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參與綁架。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晚,五十多歲的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戴仙鳳到縣公安局大院張貼真相不乾膠時,被院內的攝像頭錄像,不久被綁架到湖北省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早晨,家住城南車站附近的法輪功學員胡東員(男,六十三歲),騎摩托車從家裏出來走不遠,被幾名身穿便衣的惡警強行從摩托車上拖下來,摔在地上,綁架到一輛黑色無牌照的轎車中,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隨後,又從胡東員家中非法搜走了兩小袋私人物品(具體物品和數目不清)。胡東員的妻子聽到消息後,從武漢趕回家找相關人員要人,他們用各種藉口搪塞。胡東員的親屬再去要人時,縣「610」的人說胡東員早幾天被送往武漢板橋洗腦班了。在板橋洗腦班期間,惡警李英燦、張定二親自迫害胡東員、戴仙鳳,通城趙曉萍(音)和姓甘的為陪教。九月十八日才從板橋洗腦班回家,當時他臉部浮腫。

◆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毒害世人的實例:

二零一三年七月,此協會領導換屆,湖北省反×教協會發來賀電,咸寧市防範辦副主任姚雄講話。湖北省反×教宣傳工作會議在通山縣舉行。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咸安區永安中學發動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簽名活動,誹謗誣蔑法輪功創始人和大法,毒害眾生。很多學生簽了名。此次惡事是由咸安區「610」和南大街居委會操縱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由咸寧市咸安區委政法委和咸安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出《咸安法治》及《創建平安咸安,構建和諧社會》的小冊子,圖文並茂,其中多處誣蔑誹謗法輪功,同時讓街道居委會參與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在武漢開全國「610」主任會議,謀劃如何進行迫害及下達迫害各地法輪功學員的指標。

二零一四年九月,咸寧市政法委、咸寧市「610」、咸寧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聯合組織的「咸寧市基督教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工作會議」在通山縣舉行。會後,向全市發出《倡議書》,直接惡毒攻擊法輪功。經常張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專題講座,把誣蔑誹謗法輪功的內容帶進教堂、學校、村子、家庭;把抹黑法輪功的謊言摻入每天的基督教活動中,毒害基督徒;建立一整套迫害法輪功的方案,並落實到責任人,從縣、鄉、鎮、村、戶、居民,層層緊扣,阻止法輪功真相的廣泛傳播,阻止世人得救;組織人員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並用金錢收買。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通山縣舉辦「方昌喜工作室」在線網站啟動儀式,咸寧市「610」主任塗斌親自出席並發表重要講話,鼓勵通山縣方昌喜等人的做法,助紂為虐,欺騙世人,毒害眾生。

二零一五年一月,通山縣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協會與通山縣原野詩社聯合舉辦了「反邪教有獎徵文大賽動員大會」,詩社副社長張志謀主持大會,社長金輝煌講話,公開誣蔑法輪功。參與此次大賽的作者一千多人,作品一千多篇,入圍作品五百多篇,獲獎作品三十七篇,咸寧市「610」副主任陳軍、縣委辦副主任阮仕詞頒獎。通山縣反×教協會將這些作品編輯成《楚風清韻》書籍公開出版發行。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咸寧市政法委員會、咸寧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咸寧市香城都市報聯合創辦《平安咸寧》,其中就有誣蔑誹謗法輪功的內容,在《咸寧都市報》上刊登,面向社會發送,影響極其惡劣,毒害無數世人。

五、2015.05-201「610」期間:李建明(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圖5:李建明
圖5:李建明

▼李建明,男,武漢人,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生,一九八四年七月參加工作,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代書記;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咸寧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恩施州委書記、人大主任、黨校校長;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今任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李建明在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陶席珍,女,六十一歲,咸寧市建築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當時綁架主要責任人是劉紅洲和劉寧,非法公訴人是咸安區檢察院胡愛玲、李文廣;非法審理人員是審判長劉英、審判員林少坤、陪審員朱其秋、書記員李俊。咸安區法院院長是徐紅兵,檢察院檢察長是蔣志強,「610」主任是塗斌,政法委書記是陳樹林。

◇徐長虹,男,四十歲,咸寧市中心醫院優秀藥劑師。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因寫了控告江澤民的訴江狀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被咸安區法院二號法庭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這是明顯的打擊報復。

當時公訴人是咸安區檢察院張吉生;非法審理人員是咸安區檢察院審判長林少坤、審判員劉英、陪審員楊劍、書記員李俊。咸安區法院院長是徐紅兵,檢察院檢察長是蔣志強,「610」主任是塗斌,政法委書記是吳暉。

◇王邦基,男,七十一歲,原是通山縣物資局正式職工。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被非法維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快到期滿時,二零一八年八月,獄方緊急通知王邦基的姪子王某(因王邦基沒有至親親人),將被迫害得命懸一線的王邦基接回家中,當時王邦基容貌變形,全身不能動彈,口喘粗氣,奄奄一息。二零一九年九月初,病情惡化含冤離世。當時通山縣法院院長是趙志剛,檢察院檢察長是陳利,政法委書記是胡江玲(女),「610」主任是程宏富。趙志剛、陳利、胡江玲(女)、程宏富、劉太平、羅繼洲要為王邦基的冤死負主要責任。

◇陳金秀,女,六十三歲,嘉魚縣新街王家月村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外出到陸溪口鎮發《神韻》光盤講真相被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被嘉魚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當時嘉魚縣法院院長是趙志誠,檢察院檢察長是陳德東,政法委書記陳名保,公安局長是陳朝裕,「610」主任是王芙蓉(女)。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徐德明,男,七十四歲,原咸寧市食品公司副局長。曾多次遭騷擾、恐嚇,待遇降級,精神壓力巨大。二零零九年出現「中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離世。

◇柳正陽,男,崇陽縣肖嶺鄉三角村人,五十歲。柳正陽自幼多病,患有多種疾病,如: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氣腫、肺心病、尿結石、心力衰竭等,而且支氣管哮喘是從四歲開始的。當他的慢性疾病急性發作時,經常滿頭大汗,呼吸困難,不能平臥,只能幾天幾夜靠床坐著,不能吃,不能睡,不能動,不能走路,僅靠輸液維持生命。他經常由父母背著去醫院打針輸液,曾多次住醫院,做過一次手術,生活不能自理,只好依靠父母養著,長期在痛苦中掙扎。一九九七年下半年,他的慢性病再次急性發作時,呼吸循環出現嚴重衰竭狀態,醫院已經下了「病危通知書」,並囑咐他的父母為他準備後事。他的父母痛苦極了,含著眼淚替自己的兒子買了棺木,定做了壽衣,離白髮人送黑髮人只有一步之遙。

就在這關鍵時刻,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給他講述了法輪功真相,並介紹他學法輪功。通過聽法看書,堅持煉功,他的身體不斷在好轉,他的父母看到兒子絕處逢生,非常支持他學法輪功。他修煉法輪功起死回生、絕處逢生的事蹟,在當地傳為佳話。可是迫害開始後,他多次被騷擾、恐嚇、非法關押,舊病復發,二零一六年含冤離世。

◇張虎,男,三十多歲,嘉魚縣潘家灣鎮漁池港村三組農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含冤早世。

二零一一年前、後的時間裏,法輪功學員張虎被潘家灣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兩次,被非法關押在嘉魚縣看守所迫害七天,遭到毒打,內臟受到嚴重傷害。由於身心受到很大傷害,身體長期不能恢復,最後又出現肝部位病變和糖尿病,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含冤早世。

◇汪洋,男,二十多歲,咸安區居民,殘疾人。二零一六年含冤離世。

◇黃美英,女,六十八歲,原工商銀行職工家屬。曾多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二零一一年出現「中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離世。

◆被非法拘禁洗腦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二零一五年咸寧市戒毒所內的「咸寧市法制教育轉化基地」洗腦班迫害法輪功至少五人:劉文忠(男,赤壁市)、魯友部(男,通山縣)、駱名枝(女,嘉魚縣)、孔盛詞(女,嘉魚縣)、邱姓法輪功學員(女,嘉魚縣)。

◇黃君良,男,五十多歲,赤壁市居民。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早上八時許,黃君良被蹲坑的一夥人綁架,直接劫持到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

◇據明慧網數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咸寧市法輪功學員余勁光(男,溫泉區)、陳新華(女,溫泉區)、何桂紅(女,嘉魚縣)、徐長虹(男,溫泉區)、李四保(女,赤壁市)、李衛軍(男,通城縣)、付五國(男,崇陽縣)、楊彩雲(女,咸安區)、張為卿(男,咸安區)、駱名枝(女,嘉魚縣)、雷天榮(女,崇陽縣)十一人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這是咸寧市「610」與湖北省「610」及洗腦班互相勾結迫害法輪功的結果。其中,何桂紅、徐長虹從洗腦班直接劫持到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非法逮捕、非法起訴;張為卿從洗腦班直接劫持到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毒害世人的實例: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參加徵文的有一千多人,作品一千多篇,獲獎作品三十七篇,有視頻,有小品,有三句半,有微電影等形式。他們把獲獎作品結集成書,取名《楚風清韻》,公開出版發行,更擴大了毒害世人的範圍。

二零一五年十月上旬,通山縣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協會還組織了專門誣蔑法輪功的「春風藝術團」,開展一系列活動。該協會組織藝術團,到縣單位、鄉、鎮、村去演出,進教堂,進校園,進村子,進家庭,要求不聽、不看、不傳、不信,擴大了毒害世人的範圍。十二月三十日,上演了反對抹黑法輪功的專場演出。通山縣反×教協會還在通羊鎮洋都村舉辦誣蔑法輪功的戲曲晚會,毒害了無數世人。通山縣反×教協會還在縣政府的支持下,該協會投資兩千多元,建立了長達三十米的反邪教宣傳欄,常年開展宣傳活動,毒害世人。通山縣反邪教協會還建立了邪教問題諮詢舉報受理中心,引誘世人迫害法輪功,對佛法犯罪。

二零一五年,通山縣反邪教協會組織人員對全縣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排查,建立檔案;洪港鎮、闖王鎮、夏鋪鎮、楊芳林鄉、楠林鎮、大畈鎮、通羊鎮等地方的書記、主任也參與其中,通山縣反邪教協會常務副會長成崇強、副書記陳文斌、副會長方昌喜分別做了動員講話。該協會還建立「通山縣×教問題諮詢舉報受理中心」,毒害世人。該協會經常開會,故意製造聲勢;還到嘉魚縣搞經驗交流,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受到咸寧市「610」、湖北省「610」、中央「610」的肯定和表彰。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區出現《宣傳手冊》,在民間散發,誹謗法輪功;咸寧市有線電視台播放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咸寧日報》刊登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欺騙世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及後來多次在咸安區城內中百超市前擺放展板,並發放宣傳手冊,誣陷詆毀法輪大法。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咸寧市出租車裏的司機在收聽「楚天交通廣播電台」時,發現有誹謗法輪功的節目,每天兩次,頻道是:92.7兆赫,湖北省廣電局楚天交通廣播電台(FM92.7)7:00-8:00事事關心主持人趙霞和王冉在節目裏誣蔑法輪功,湖北省廣電局楚天交通廣播電台(FM92.7)16:00-17:00我愛我家主持人裴敏在節目裏誣蔑法輪功。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開始,咸寧市社區、鎮、村都被安排了安裝無數的有線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裝,每天定時播放誣蔑法輪功的節目,毒害眾多民眾。據查,這是咸寧市610的統一部署,是由咸寧市廣電局、市法制辦和街道辦事處合夥幹的。

◆因依法控告江澤民遭報復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份開始,咸寧市縣很多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寫了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並向中國的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執法部門郵寄,很多人順利收到了簽收蓋章短信。

但是,自八月份以來,咸寧市縣社區、小區、辦事處、國保、派出所、郵政局干擾「訴江」,阻撓法輪功學員向北京郵寄《刑事控告狀》,再次干擾法輪功學員,再次幹出違法犯罪的不法勾當。其中,最底層的社區人員出面干擾的幾率最大,如:咸安區的陽光社區、永安社區、十好橋社區、南山社區、西街社區、岔路口派出所,等等。咸安區就有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同程度的騷擾;溫泉有一名法輪功學員張菊環被綁架到岔路口派出所一個多小時候放回,溫泉岔路口郵政局快遞擅自扣押法輪功學員的《刑事控告狀》;岔路口派出所還用電話騷擾溫泉的很多法輪功學員,叫到派出所去一趟。

通城縣郵政局擅自扣押法輪功學員的《刑事控告狀》,並把擅自扣押的《刑事控告狀》轉交給縣國保大隊,還綁架了起訴江惡首的通城縣法輪功學員付五國、崇陽縣法輪功學員黎平甫。付五國為此被綁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後來徐長虹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三年。通山縣的王邦基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後被迫害致死。當時的咸寧市公安局局長是劉紅洲(「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的對像,惡人榜上的序號是C81113),政法委書記是陳樹林。

咸寧市市委書記李建明、政法委書記陳樹林和「610」主任塗斌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請參見明慧網文章《湖北咸寧市法輪功學員上半年遭迫害概述》、《七至九月湖北省咸寧市迫害情況概述》、《湖北咸寧市二零一四年十至十二月迫害案例》、《湖北咸寧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遭迫害情況》。

六、2016.11-2019.11期間:丁小強(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圖6:丁小強
圖6:丁小強

▼丁小強,男,一九七二年十二月生,江蘇東台人,一九九五年七月參加工作,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赤壁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今任山西省運城市市委書記。

丁小強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鄭自祥,男,七十二歲,通城縣雋水鎮石建新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鄭自祥到塘湖鎮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人誣告遭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點三十分被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鄭自祥的女兒鄭巍娥在法庭上為父親作了無罪辯護。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當時綁架主要責任人是國保大隊警察張定二、胡漢雄,通城縣法院院長是肖創彬,檢察院檢察長阮建,政法委書記是黎正剛,「610」主任是熊林清。

◇方世鳳,女,通城縣雋水鎮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點多鐘,鄭自祥、方世鳳在塘湖鎮的黃袍小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時被惡告遭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點三十分被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長沙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當時通城縣法院院長是肖創彬,檢察院檢察長阮建,政法委書記是黎正剛,「610」主任是熊林清。

◇張為卿,男,二十八歲,咸安區居民。二零一七年五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兩年,非法判刑時已被咸寧市看守所非法超期羈押關押二十三個多月。在法庭上,精通法律的張為卿為自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時咸安區法院院長是趙志剛,檢察院檢察長是蔣志強,政法委書記是程朝陽,「610」主任是程勝利。

◇汪國清,男,五十多歲,通城縣沙堆鎮四莊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汪國清在田裏幹活時被通城縣國保大隊胡龍兵等人綁架。二零一八年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一年。當時,汪國清在看守所快被非法關押一年,期滿回家。當時通城縣法院院長是華先江,檢察院檢察長是阮建,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是田紅強,「610」主任是劉明燈(已遭惡報被落馬查處)。

◇汪雲霞,女,四十九歲,通城縣塘湖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點鐘,汪雲霞被通城縣「610」、國保大隊、治安大隊警察綁架,搶走語音手機,被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當時通城縣法院院長是華先江,檢察院檢察長是阮建,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是田紅強,「610」主任是劉明燈(已遭惡報被落馬查處)。

◇王慧媛,女,五十七歲,通城縣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會元被單位人員以「開會」的名義騙出門後,被綁架到崇陽縣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被崇陽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當時崇陽縣法院院長是王再夫(男),崇陽縣檢察院檢察長是孫錚(男,1965年十一月生,嘉魚縣人,一九八七年七月參加工作,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崇陽縣檢察院代檢察長;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任崇陽縣檢察院書記、代檢察長;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崇陽縣檢察院書記、檢察長),崇陽縣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是郭正華,「610」主任是萬龍學。

◇吳志敏,男,四十六歲,通城縣人。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通城縣王細美從湖南省女子監獄二年期滿出監時,她兒子開車前往湖南女子監獄去接,吳志敏就順便坐車想去看望被誣判四年的妻子胡關霞,沒見著,就回了家,也沒有見到王細美。湖南省女子監獄通知湖北省「610」,湖北省「610」就責成咸寧市「610」,咸寧市「610」就責成通城縣「610」綁架了吳志敏,吳志敏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兩年,非法開庭時,吳志敏已經被非法關押了快兩年,吳志敏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年回家。當時通城縣法院院長是華先江,檢察院檢察長是阮建,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是田紅強,「610」主任是劉明燈(已遭惡報被落馬查處)。

◇黃秋珍,女,六十一歲,原咸寧市捲煙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九年九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四年,黃秋珍不服,立即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旬冤獄期滿,她的兒子接她時發現黃秋珍已經癱瘓多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當時咸安區法院院長是張忠波,檢察院檢察長是蔣志強,政法委書記是程朝陽,「610」主任是程勝利。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王永珍,女,六十四歲,供銷系統退休職工。曾有幸參加了李洪志老師的面授班。曾多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出現「糖尿病」,失明、中風、癱瘓,二零一七年含冤離世。

◇周克利,女,六十八歲,咸寧農科所退休職工。曾多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十多年,身心受傷。二零一七年因出現「肝硬化腹水」,不幸離世。

◇徐德明,男,七十四歲,原咸寧市食品公司副局長。曾多次遭騷擾、恐嚇,待遇降級,精神壓力巨大。二零零九年出現「中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離世。

◇熊慕雲,女,七十五歲,原咸寧市財政局職工。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八個穿警服的人闖到她家,說是要熊慕雲去談個事情,結果是被騙到咸寧第二看守所,然後晚上到她家非法抄家。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等一夥勒索熊慕雲單位二萬元才放人。二零一八年,熊慕雲含冤離世。

◇李和清,女,六十八歲,湖北省第四地質大隊職工家屬。曾多次遭騷擾、恐嚇,被敲詐勒索。二零一七年,因身體出現嚴重病態,不幸含冤離世。

◇萬滋秀,女,六十五歲,咸安區居民。因長期遭騷擾、恐嚇,二零一七年出現「肝硬化腹水」,含冤離世。

◇金蘭英,女,六十四歲,咸安區居民。曾因長期遭騷擾、恐嚇、非法關押,被出現「宮頸癌」。二零一七年十月含冤離世。

◇吳柏林,男,六十四歲,通山縣人。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身心受傷巨大。二零一七年,在用摩托車運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途中遇車禍,頭部受重傷,做開顱手術後,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八年冬天不幸離世。

◇王邦基,男,七十一歲,原是通山縣物資局正式職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王邦基去郵局郵寄依法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被四街東城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並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快到期滿時,二零一八年八月,獄方緊急通知王邦基的姪子王某(因王邦基沒有至親親人),將被迫害得命懸一線的王邦基接回家中,當時王邦基容貌變形,全身不能動彈,口喘粗氣,奄奄一息。二零一九年九月初,病情惡化含冤離世。

◇熊淡月,女,六十三歲,通城縣水廠職工。二零一五年她與姜四華一起結伴外出講真相救人,被人誣告,被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裏,熊淡月被殘酷折磨,導致癱瘓。看守所怕擔責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後,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黃曆二零一八年臘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

◇黎鳳保,女,六十歲,通城縣石南鎮五斗村四組農民。一九九七年四月份開始學法輪功。她的女兒在廣東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珠海市照看外孫。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不幸離世。

◇汪嘉悟,男,二十一歲,溫泉區人。曾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隨修煉大法的父母到過湖北省省政府、北京依法上訪證實法,八個月時曾隨父母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北京昌平收容站,曾隨母親姜亞伽失蹤多年,沒有上學就能很流利的通讀所有的大法書。二零一六年不幸出現精神異常。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早晨外出不歸,家人到處找也沒找到;二十八日早晨在路旁發現他已不幸去世了,天降陣雨在哭泣。

◆被非法拘禁洗腦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陳金秀,女,五十九歲,嘉魚縣新街王家月村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外出到陸溪口鎮發《神韻》光盤講真相被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陸溪鎮派出所、縣魚岳鎮派出所、縣看守所、武漢「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洗腦班)、縣「北京粥王」賓館(原來叫三湖醇賓館)等地非法拘禁迫害。

◇何桂紅,女,五十多歲,嘉魚縣財政局職工。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嘉魚縣何桂紅遭綁架,六月九日被送到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殘酷迫害九十四天,惡警電擊她時,還把兩支香煙同時插在她的兩個鼻孔中,用手捂住嘴巴折磨她。九月十日又被轉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直至嚴重病變。咸寧市「610」、市國保支隊、咸安區國保大隊和看守所怕承擔責任,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晚通知家屬。何桂紅弟弟次日從外地趕到看守所把她接回家。

◇陳鳳玉、羅又珍、羅雪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十二日,嘉魚縣新街鎮王家月村法輪功學員陳鳳玉、羅雪英、羅又珍先後被王家月派出所、嘉魚縣國保警察綁架,陳鳳玉、羅又珍在十三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羅雪英回家了。

◇李大蘭,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在咸安區中百超市附近講真相被綁架,第三天李大蘭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

◇楊振寰,男,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早上七點鐘左右,咸寧市「610」夥同赤壁市「610」、國保大隊大約6人,這夥人先躲在一邊,由蒲紡101小區書記焦春梅(女,40多歲)以查住房甚麼的為藉口,敲法輪功學員楊振寰的家門,楊振寰四歲的小女兒開門後,躲在一邊的幾個惡徒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進屋,其中一國保人員將楊振寰的丈夫控制著,其餘幾人強行將楊振寰抬上車,現楊振寰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阮芳、鮑娟、程望秋,赤壁市法輪功女學員,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遭赤壁市赤馬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赤壁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七日上午,阮芳、鮑娟、程望秋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其中鮑娟、程望秋血壓高,被拒收,晚上已回到家中。阮芳在洗腦班遭迫害。

◇程愛平,女,溫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八點多在溫泉一號橋頭被穿一身黑衣的大個子男人綁架到一號橋派出所,她的兒子到處找他媽媽,沒見到人,一個朋友到一號橋派出所去打聽情況,警察告知說送武漢去了,也就是說,程愛平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程愛萍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回家。

◇周翠娥,女,崇陽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下旬一天,周翠娥外出講真相,被崇陽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黃愛華、李美如,通城縣法輪功女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五點左右,黃愛華在街上走路時,被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搶走黃愛華的鑰匙後來到李美如家,打開大門,搶走電腦一台,打印機多台,台曆等耗材,共計損失一萬多元。黃愛華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未通知家屬。十一月五日,黃愛華的兒媳找到公安局要人,警察說昨晚就關押在看守所。兒媳回家後,國保警察五人開車又到她家騷擾,要求打開抽屜檢查,但沒拿到甚麼東西。她兒媳要求警察放她婆婆回家,警察說要拘留幾個月,並看她的態度。黃愛華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向德斌,男,五十歲,咸安區方向機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咸安區大法弟子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被綁架後直接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所謂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說這是區「610」事先安排的。其妻子馮小英、妻妹馮小米(都是大法弟子)是從家中被綁架到官埠鎮派出所非法受審,馮小英以丈夫被綁架,小孩無人照顧,要求自己回家照顧小孩才被釋放,馮小米正念脫身,被迫流離失所。後被非法判刑七年。

◇陳海水,男,四十歲,嘉魚縣高鐵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嘉魚縣高鐵鎮派出所所長劉某和副所長張洪斌、指導員姜學軍等十三人,在下午三點直接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陳海水的家,並對其拳打腳踢,非法抄家後,強行將其綁架到縣「610」主任王芙蓉那兒,後又被綁架到所謂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八月二十三日,陳海水才從洗腦班被釋放回家。

◇鄧麗鳴,女,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晚上九點左右,鄧麗鳴在赤壁市車埠鎮發真相資料救人時,被警察綁架,並非法抄走其出租屋內的三十多本大法書籍。被直接劫持到所謂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

◇王金燕,女,五十歲,嘉魚縣公路段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魚縣公安局國保黃濱鴻、「610」王芙蓉和嘉魚縣公路段領導,把公路段法輪功學員王金燕綁架到魚岳鎮「三湖大酒店」洗腦班,非法關押洗腦三天。洗腦班設在三湖大酒店的一個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著,每天車送車接,這次辦洗腦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黃賓宏負責,還說不轉化就送武漢板橋洗腦班。

◇劉安珍,女,五十二歲,嘉魚縣公路段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魚縣公安局國保黃濱鴻、「610」王芙蓉和嘉魚縣公路段領導,把公路段法輪功學員劉安珍綁架到魚岳鎮「三湖大酒店」洗腦班,非法關押洗腦三天。洗腦班設在三湖大酒店的一個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著,每天車送車接,這次辦洗腦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黃賓宏負責,還說不轉化就送武漢板橋洗腦班。

◇周靚婧,女,二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上午,周靚婧從家中外出吃早餐時被綁架。四月三十日,周靚婧在給其私家車做保養時,發現車後橋鐵樑上被綁上了定位器。這說明周靚婧早就被非法跟蹤、監控了。周靚婧被綁架當天就被鄒譽等人劫持到武漢板橋鎮「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對其非法關押迫害。

◇吳志敏,男,四十多歲。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是通城縣大法弟子王細美從湖南省女子監獄兩年期滿出監的日子。她兒子開車前往湖南女子監獄去接,大法弟子吳志敏就順便坐車想去看望被誣判四年的妻子胡水霞,沒見著,就回了家,也沒有見到王細美,後來知道是通城縣「610」將王細美接走了,後來王細美回家了。湖南女子監獄負責人馬上打電話給湖北省「610」,說,為甚麼來了個法輪功接人,要作處理。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吳志敏被綁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洗腦班迫害。

◇夏紫雲,女,四十多歲,沃爾瑪商場「植物醫生」,專賣護膚品。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夏紫雲在自己營業的門店裏被綁架,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洗腦班迫害。她是和向德斌差不多同時被綁架的,也是被周靚婧出賣被綁架的,由於夏紫雲不是經常出來和同修在一起,所以很少同修知道她的情況,她被綁架後相當長時間才被知道她被綁架了。

◆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毒害世人的實例:

▼姚雄,男,咸寧市「610」副主任,長期發展特務,綁架法輪功學員,迫害法輪功。一次,他到咸寧市水利局的猶大吳連生的家中,動員吳連生做他們的內線特務,有活動的經費和獎賞。吳連生居然上鉤了,成了他們的特務、內線,長期給頭目提供情報,撕毀「法輪大法好」不乾膠;還多次到咸寧市「610」舉辦的洗腦班上去轉化法輪功學員,欺騙法輪功學員,助紂為虐。至今沒有醒悟。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在湖北省政府的支持下,方昌喜還在網絡上建立了「方昌喜工作室」(網址),歌頌共產黨,抹黑法輪功。該協會還在通山縣建立反×教網絡,誣蔑誹謗法輪功。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湖北省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宣傳教育工作現場會暨培訓班在通山縣舉行,武漢市、十堰市、秭歸縣、嘉魚縣、通山縣互相做所謂「經驗交流」。邪黨中央防範辦二局副巡視員昌家立、湖北省國安辦主任楊萬貴、咸寧市「610」張方勝、周勇參加大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嘉魚縣「610」和嘉魚縣政府投資九萬元,在潘家灣鎮法治廣場和潘家灣鎮四邑村建設了高標準的國家安全和反邪教文化長廊。潘家灣鎮法治廣場文化長廊全長一百八十米,二十塊固定展板圍成,誣蔑法輪功;潘家灣鎮四邑村文化長廊全長七十米兩側,二十四塊固定展板,誣蔑法輪功。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舉辦「第三屆反邪教功員大會」,協會副會長賀賞賜、秘書長方昌喜、會長戴由定分別講話。咸寧市「610」副主任姚雄參與了大會並講話。

通山縣反邪教協會會長成忠坤、副會長方昌喜、戴由定,尤其是方昌喜,長期活動在第一線,到湖北省十二所監獄,以幫教的名義,誣蔑誹謗法輪功。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通山縣防範辦(610)、通山縣反邪教協會在通山縣城鳳池廣場公開演出誣蔑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參加單位有通山縣婦聯、通山縣團委、通山縣文化館、通山縣電視台、通山週刊、文化通山、通山縣政務網、通山縣嫵媚禮儀公司。有十一個文藝演出團隊十八個節目參加,並評出獎項,波及面很廣,毒害極深。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反邪教協會的活動,長期得到了咸寧市政法委和「610」的肯定,咸寧市「610」主任塗斌、副主任陳軍和姚雄都曾經到現場參與,也得到了湖北省反邪教協會的「表彰」。

二零一八年一月,咸寧市嘉魚縣「610」和反邪教協會積極跟隨通山縣印製並發送宣傳資料《關於宗教界積極參與反邪教的倡議書》二萬份,宣傳紙巾五萬條,宣傳帶三萬個,晴雨傘一千份並用手機微信砍價促反邪教宣傳共三天一零零三三三人查看,毒害世人。

二零一八年一月,咸寧市咸安區「610」主任程勝利印製發送《關於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動的通知》宣傳資料,利用學校黑板報、展板、廣播、手機微信平台、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手抄報紙、繪畫比賽等手段,在全區一百二十九所中小學校七萬多個師生員工開展識邪、防邪、拒邪宣傳教育活動,毒害無辜的中小學生和教師員工。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咸寧市嘉魚縣「610」和反邪教協會、衛計局、房管局婦聯、司法局聯合舉辦「送法送健康送服務進小區」反邪教活動,毒害世人。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湖北省「610」組織多家媒體和多家反邪教協會開闢專欄反對法輪功,特意走進高校、宗教部門、教育部門,大搞宣傳活動。他們曾到咸寧通山縣、黃岡黃梅縣、湖北大學、武漢大學,大力宣傳反法輪功活動。通山縣方昌喜對此做出了微視頻,並在湖北電視台持續播放。

湖北省反邪教協會建立了「湖北省反邪教協會」網站,其中「楚風清音」專欄開設有共享的平台,包括綜合信息和各地信息、荊楚文苑、影音視頻、反邪教警示教育資源、專家視點、健康園地等,通山縣國保大隊和嘉魚縣「610」經常從這裏下載毒害世人的宣傳資料,罪惡極大。

二零一八年嘉魚縣「610」製作的微視頻《回家》直接誹謗法輪功,積極參與中國反邪教協會下發的《關於全國反邪教系統微電影微視頻微動漫徵集評選活動表彰決定》,把製作的微視頻《回家》參加這個活動,獲三等獎,毒害全國人民,罪惡極大。

咸寧市市委書記丁小強、政法委書記吳暉和「610」主任塗斌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請參見明慧網文章《二零一六年湖北省咸寧市「610」對法輪功迫害概述》、《二零一七年湖北省咸寧市「610」迫害法輪功學員概述》、《二零一八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述》。

七、2019.12-至今,孟祥偉(咸寧市邪黨委書記)罪行

圖7:孟祥偉
圖7:孟祥偉

▼孟祥偉,男,一九六六年六月生,河北趙縣人,一九八九年七月參加工作,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任河北省保定市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河北省秦皇島市市委書記,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今任咸寧市市委書記。

孟祥偉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今任咸寧市市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的主要罪行是:

◆被迫害致死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高志,男,五十三歲,原咸寧市糧校體育老師。曾被非法勞教、非法關押,多次被騷擾,被非法抄家,身心嚴重創傷。二零二零年三月,頸部出現嚴重潰爛,當時是中共病毒武漢肺炎高發期,到醫院被拒絕治療,不幸去世。

◇陳望秋,女,五十多歲,赤壁市郡都小區居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邪黨「清零」騷擾,赤壁市派出所警察到郡都小區,企圖迫害法輪功學員陳望秋。陳望秋因多次被赤壁市警察迫害,看到警察,就不開門,警察就一直堵在她家門口,晚上也在樓下蹲點,企圖綁架陳望秋。據知情人說:三月三十日凌晨,陳望秋為躲避警察綁架迫害,用床單當繩子,欲從四樓的家中逃出,但因床單斷裂,陳望秋不幸墜樓離世。當時赤壁市政法委書記是劉子恆,公安局長是程偉,他們倆和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張士軍負有主要責任。

◇柯菊秀,女,七十七歲,咸寧市工商銀行退休職工。曾多次被騷擾、非法關押、非法抄家,身心遭嚴重傷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含冤離世。

◇邵清明,男,八十二歲,溫泉區居民。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曾多次被騷擾、非法關押、非法抄家,非法拘禁到洗腦班,身心遭嚴重傷害。二零二一年八月含冤離世。

◇夏桂香,女,八十歲,溫泉區居民。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曾多次被騷擾、非法關押、非法抄家,身心遭嚴重傷害。二零二一年十月含冤離世。

◇蔡會蘭,女,多次參加師父的講法面授班,曾被非法勞教、判刑、關押,身心受到巨大傷害,曾頂著巨大的壓力在資料點做真相資料,付出很大。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咸寧市大法弟子蔡會蘭因出現「膽管細胞癌」和「黃疸」離世,終年六十三歲。

◆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汪信清,男,七十歲,原咸寧市通城縣計劃生育服務站醫生,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在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汪信清在看守所被「保外就醫」回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縣國保警察綁架,說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審」現在要結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七月份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家人到處打聽,才知道他的下落。當時通城縣法院院長是華先江,檢察院檢察長是阮建,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是田紅強,「610」主任是劉明燈(已遭惡報被落馬查處)。

◇祝雪英,女,六十多歲,赤壁市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祝雪英與李四保(女,六十多歲)兩個老太太結伴外出講法輪功真相救人時,被赤壁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兩人被非法關押在赤壁市拘留所。同時都被非法抄家,並非法搶走私人物品。祝雪英七月十日被非法轉入赤壁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李四保於七月十一日回家。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上午,赤壁市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對祝雪英開庭,本來祝雪英的家屬早在八月份就找好了律師做無罪辯護。但在非法開庭前,法院卻沒有通知家屬,以致律師不能按時出庭。當祝雪英的丈夫打聽到消息趕到法庭,看見妻子時,喊了一聲:「老祝!」法庭說是擾亂秩序,將她丈夫趕出門外。刑期不詳。當時赤壁市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張道才,檢察院檢察長是鄭繼偉,政法委書記是劉子恆,公安局局長是程偉,「610」主任是覃維民。

◇向德斌,男,五十多歲,原咸寧市咸安區方向機廠職工。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曾被非法關押四次,勞教迫害一年半,被劫持到洗腦班兩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身心和家庭受到嚴重的傷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轉入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對向德斌非法庭審,但沒有結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看守所,到被非法判刑時已經被非法羈押了四十二個月,這是典型的超期關押的違法行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被秘密判刑七年被敲詐勒索罰金一萬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當時咸安區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張忠波,檢察院檢察長是蔣志強,政法委書記是程朝陽,「610」主任是程勝利,公安局局長是盧衛軍。

◇洪海華,男,六十四歲,通城縣沙堆鎮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曾九次被綁架,其中七次被非法入獄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強行洗腦、四次被非法庭審、十多次被非法抄家。初期被直接敲詐現金一萬多元,還被搶走大法書籍、錄音機、影碟機各一台等,間接經濟損失達數萬元。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華在自己家中被綁架、被非法抄家,隨即被非法關押到通城縣看守所。這一年裏,洪海華遭三次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被非法庭審,在法庭上他都是做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一九年底,洪海華被劫持到崇陽縣看守所實行異地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十月,洪海華第四次被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華依法上訴。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洪海華家屬接到洪海華的《湖北省通城縣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鄂1222刑初284號,審判長遊巍,審判員吳廣元,陪審員熊詩國。

當時的通城縣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華先江( 男,一九六五年二月生,通山縣人, 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任通山縣法院副書記;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通山縣法院副書記、副院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通城縣法院書記、院長),政法委書記是田紅強(男,1970年一月生,赤壁市人,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通城縣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縣公安局長、邪黨書記、督察長;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今任咸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通城縣檢察院檢察長是阮建(男,1979年一月生,咸寧人, 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通城縣檢察院書記、檢察長、四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通山縣檢察院檢察長兼黨組書記)。

◇何國傲,男,七十二歲,縣石油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何國傲被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被通城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秘密判刑(刑期不詳,家屬沒有收到判決書)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當時的通城縣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華先江,檢察院檢察長是阮建,政法委書記是田紅強,「610」主任是熊林清。

◇張為卿,男,四十二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系畢業,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張為卿學生時代就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張為卿、丁曉蘭和佘慶華幾人結伴到汀泗鎮的一個村子講真相救人被綁架。丁曉蘭和佘慶華被劫持到通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回家。張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劫持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由於在二零一七年五月張為卿在法庭上揭露過咸安區執法人員的違法犯罪事實,這次就抓住一點不放,打擊報復,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八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判刑兩年,依法上訴,被維持原判。當時咸安區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張忠波,檢察院檢察長是陳先明,政法委書記是程朝陽,「610」主任是程勝利。這是典型的打擊報復。

◇丁曉蘭,女,六十多歲,咸安鎮醫院退休職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丁曉蘭帶著孫子外出講真相時,遇到一個老太太也帶著一個孫子,丁曉蘭就給她講真相。老太太的孫子十一歲,一個人跑了,有人就去追,但沒追上,只是看見孩子跑到一個小區裏去了。老太太就懷疑丁曉蘭是人販子,打電話報警,同時緊緊抓住丁曉蘭不放。特警很快來了,綁架了丁曉蘭和孫子,劫持到拘留所,拘留所不收。警察就威脅恐嚇孩子,逼問丁曉蘭的名字,只有六歲的孫子如實相告。警察一查,就證實了丁曉蘭是法輪功學員,警察更不放人。丁曉蘭在永安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夜。十一日早晨,被劫持到咸安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後轉刑事拘留,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非法庭審,被冤判一年。就是因為法輪功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當時咸安區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張忠波,檢察院檢察長是陳先明,政法委書記是程朝陽,「610」主任是程勝利。

◇張日華,男,七十六歲,崇陽縣人。一九九八年上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被多次非法關押,被敲詐勒索幾萬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張日華被縣公安局綁架。二零二零年,被崇陽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張日華現在湖北沙洋監獄遭受迫害。當時崇陽縣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是王再夫,崇陽縣檢察院檢察長是孫錚,崇陽縣政法委書記是郭正華,崇陽縣「610」主任是萬龍學。

◆被非法庭審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劉海泉,男,四十多歲,溫泉居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被綁架,五月份被非法批捕,十二月下旬在通城縣法院被非法審判。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正在沙場勞動的法輪功學員劉海泉突然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電話問:「你是安鍋的小劉嗎?」劉海泉回答說:「是啊,你是哪裏?」很快,劉海泉就在沙場被綁架,責任人是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張士軍和咸寧市國保支隊支隊長劉寧。先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舊看守所洗腦班、咸安區看守所,後又被非法關押到嘉魚縣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劉海泉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時,家人沒有收到所謂的批捕證,只是口頭傳達說批捕了。

劉海泉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多次到國保和看守所去要人,但是見不到人,也不讓見兒子,老人心裏非常著急。 劉寧說:「是我抓的,找我呀!」非常狂妄。劉海泉的父親給市領導寫了一封信,說:「如果我兒還不回來,我們一家老小可就要挨餓了。我老漢不能看著我一家老小就這樣眼睜睜地被餓死,我想就只好帶著這一家老弱病殘的親人到市政府找領導要飯吃。因為沒有我兒劉海泉打工賺錢,我一家老小就沒法過日子。」

咸寧市公安局警察在收集所謂的「證據」,繼續迫害劉海泉。八月二十三日,咸寧市公安局陳警察一夥八個人找到法輪功學員龔婆婆的女兒,威脅她把他們帶到龔婆婆家去,進去後直接就把電視接收鍋搶走了,然後又把龔婆婆的抽屜撬開,搶走了龔婆婆學煉法輪功的全部經書。這就是典型的先定罪,再尋找證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劉海泉被當地警察從嘉魚縣看守所,劫持到通城縣法院非法審判,由於證據不足,沒結果。目前劉海泉被非法關押在嘉魚縣看守所。

◆利用「建立數據庫」和「清零行動」騷擾的部份實例:(案例中均為當時年齡)

自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湖北省咸寧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公安局、轄區派出所戶籍警、社區人員及單位領導的騷擾,要求照相、簽字、談話,實質是為日後的「人臉識別」和「姿態識別」收集所謂的數據資料。這是咸寧市政法委的統一部署。市區耗費二億資金安裝700個高清攝像頭和人臉識別儀,侵犯百姓人權,迫害百姓。

二零二一年至今,政法委書記張士軍與六個縣政法委書記包括胡江玲(女,通山縣)、田紅強(男,通城縣)、程朝陽(男,咸安區)、李德柄(男,嘉魚縣)、劉子恆(男,赤壁市)、郭正華(男,崇陽縣)統一部署,要挾咸寧各縣市國安、國保、派出所、特警、社區、司法所、鄉鎮、村及企業等基層單位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搞所謂的「清零行動」,有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按黑名單抓人,揚言要辦洗腦班;要求層層監控法輪功學員,以多種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並與各級官員的「政績」掛鉤。

為此,當地各級部門人員紛紛出動,或給法輪功學員本人打電話,或給法輪功學員家人打電話,或非法主動上門,或勸打新冠疫苗,或以送米送油等關心方式,要求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簽署所謂的「幫教協議」,並要求家人子女簽字擔保,或者非法抄家,入室搶劫法輪功學員的大法書籍、煉功播放器等私人合法財產,或者綁架非法關押。一旦法輪功學員拒絕見面或簽字,就給學員家人施加壓力,逼迫法輪功學員配合他們的要求。

◇溫泉區被騷擾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是:龔祿福、陳臘榮、陳建平、汪禮迪、章琪、龔景枝、李金橋、黃春華、蔡會蘭、方錦蓮、劉雲霞(二次)、吳嫻意、郝玉芳(二次,被敲門騷擾,被打電話騷擾)、孟婆婆(被非法闖入家中騷擾)、江婆婆(被打電話騷擾)、黃芬芳(被非法闖入家中)、李學平(被非法闖入家中)、鄭榮珍(非法給她丈夫打電話騷擾)、方錦紅(被非法打電話)、梁瑩(被非法打電話)、張軍(被非法闖入家中)、董月桂(被非法闖入商店裏)、陳元新(被敲門騷擾)、楊小華(三次,被非法闖入家裏、被非法闖入商店裏)、龍忠良(被非法敲門、威脅)、張桂蘭(二次,被非法闖入家中)、蔡會蘭(二次,被非法闖入家中,被非法照相)、龐新明(二次,被逼迫簽字)、邱曉春(被非法闖入家中)、任會芳(三次)、陳婆婆、毛爹(被非法闖入家中)、張婆婆(被非法闖入家中)、余勁光(三次)、陳芳(三次)、陶席珍(三次)、李敏才、陳謙(被非法到上班處詢問)。等等。

◇咸安區被騷擾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是:張墨香、汪信元、汪芹、商秀英(以媳婦的退休金和女兒的工作威脅)、倪麗華、章建(二次)、楊強先(以取消殘疾兒子的低保威脅)、馮小米、馮小英、李大蘭、施紅英、吳宗倫、倪細英、丁小蘭、佘慶華、羅桃英(二次)、程衛平、艾啟元、徐生、張墨香(四次)、橫溝橋鎮二位法輪功學員,等等。

◇嘉魚縣被騷擾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是:曾憲娥、孫茴香、羅雪英、楊振麗、王小梅、徐長新、陳海水,等等。

◇赤壁市被騷擾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是:雷勝平、羅榮碧、張秀英、郝玉芳、等等。

◇通城縣被騷擾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是:何國望、葛細員、李豔紅、魏月秀、徐益保、李姓法輪功學員、華桃鳳、雷勝利(被停發養老金)

◆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毒害世人的實例: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開會,湖北省反邪教協會副秘書長羅紅、咸寧市司法局社區矯正局局長熊少斌、通山縣政法委副書記胡育路、通山縣司法局工會主席華麗、通山縣九宮山風景區管理處反邪教協會會長李志華、通山縣洪港鎮反邪教協會會長胡文英等參加會議並講話。

二零一九年三月,咸寧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蔣星華一行來到通山縣社區矯正中心調研。這是蔣星華書記調到咸寧工作後首次到通山縣司法局調研。通山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宋驕陽和縣社矯中心負責人孟穎陪同。蔣星華得知在二零一五年通山縣的做法被湖北省司法廳以現場會的形式在全省推廣。

多年來,通山縣成立了15個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分會,還有「關愛協會」,在全縣205個村子完全覆蓋,村村都有管理聚會點。在邪惡的「610」和政法委的指揮下,反邪教協會為主力、各個部門配合,各行業捐款,各社團出人力,經常舉辦誣蔑法輪功的圖片展、警示教育片巡迴放映、文藝下鄉演出、知識競賽、有獎徵文、宣傳講座、宣傳標語、大型簽字等活動,毒害世人,欺騙世人;對法輪功學員,採用利益誘惑、威脅、謊言欺騙、折磨等手段。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借防疫機會,向社會公開發出《倡議書》,做出大量的反邪教宣傳品,並深入千家萬戶,要求世人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邪黨和政府打好抗疫戰爭,防範邪教,公開點名法輪功。這個活動,通山縣反邪教協會會長戴由定、副秘書長梅前文和汪荷香表現最為突出,最為邪惡和賣力。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龍華古寺舉辦「二零二零年通山縣宗教政策法規學習培訓班」,到會一百五十多人,發放反邪教宣傳單三百多份,咸寧市統戰部廖時學、通山縣國保大隊副隊長張建新到開會現場,通山縣統戰部副部長、民宗局局長石立炳講話,慫恿通山縣反邪教協會繼續努力。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反邪教協會(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活動,長期得到了咸寧市政法委的肯定,其最早的發起人是方昌喜。方昌喜,男,通山縣財政局社保股股長,二零二一年一月上旬死亡。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政法委反×教協調處副處長蘇凌翔、省反×教協會副秘書長羅紅(女)前往慰問死者家屬,稱方昌喜為反×教衛士。其實,方昌喜到死都不知道,他畢生死心塌地維護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他是江澤民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犧牲品,為共產黨邪教這個假理付出生命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同時他又是個害人精,害人害己。

新唐人電視台是對全世界傳播真相的媒體,敢於講真相,不收費,是揭露中共謊言、欺騙世人尤其是中國人的最有力的媒體之一。中共非常害怕這個媒體。咸寧市市委書記孟祥偉、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張士軍、蔣星華也是這樣,二零二一年,他倆利用手中的權力,要挾、勾結咸寧市廣電局局長李振對新唐人電視台封鎖信號,干擾世人收看這個媒體信息。他們倆緊跟中共邪黨,繼續用謊言毒害世人,阻止新唐人電視台傳播真相救人。

二零二一年,自從咸寧市國保支隊支隊長劉寧綁架大法弟子劉海泉並非法抄家發現了三千元真相幣後,當地惡人就開始著手暗中非法調查真相幣的來源。他們派了很多人暗中非法調查,或者在賣饅頭處,或者菜市場,或者菜市場旁的商鋪門面,以老百姓的面貌出現。看到大法弟子買菜,他們就在旁邊暗中觀察,看看是否使用真相幣。

二零二一年,有法輪功學員將百度網站上公開發布的國務院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和《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文件,以書面形式送給「610」、派出所警察看。他們知道這個情況後,就把百度網站的這兩個文件屏蔽了,打不開這兩個文件網頁,不讓百姓知道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妄圖繼續欺騙世人。

咸寧市市委書記孟祥偉、政法委書記蔣星華和張士軍及譚海華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請參見明慧網《二零一九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述》、《二零二零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湖北省咸寧市政法委書記蔣星華罪惡簿》,《二零二一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八、結語

這場已經持續了二十三年還在繼續的殘酷迫害全民運動,是邪黨黨魁江澤民和中共邪惡政權互相利用造成的,在「邪黨領導一切」的現在中國大陸,邪黨書記起著關鍵性的作用,非法的政法委書記和非法的「610」組織,是邪黨書記的左右臂膀,起著助紂為虐的作用。不合法的黨魁,不合法的政權,不合法的邪黨書記,不合法的政法委書記,不合法的「610」組織,都是不被老天承認的,都是要即將剔除的邪惡東西,這是邪不勝正的規律。那麼,其中的人員,怎麼辦呢?如果不及早退出中共邪黨組織,如果不及早退出迫害法輪功運動,那麼就隨著中共的滅亡而被淘汰!

為了自己的未來,為了能幸運的走向新宇,請及早退出中共組織,及早停止迫害法輪功,記住救人的九字真言「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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