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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吳喆的迫害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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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反迫害23週年期間,38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吳喆,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

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比利時、瑞典、奧地利、愛爾蘭、丹麥、芬蘭、捷克、葡萄牙、希臘、匈牙利、斯洛伐克、盧森堡、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塞浦路斯、馬耳他、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及多米尼加。(詳見《反迫害23週年之際 最新迫害者名單被遞交給38國政府》一文)。

吳喆,男,蒙古族,一九六二年六月生。二零零六年,任遼寧省檢察院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檢查委員會委員;二零一零年八月任遼寧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遼寧大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

吳喆
吳喆

吳喆主要罪行

吳喆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職大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期間,竭力執行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指令─「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致使當地179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起訴,被枉判入獄,其中70人被非法判刑四年或四年以上,劉希永、鄭德財、仲淑娟、劉金玉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

吳喆與政法委、「610」、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互相勾結,指揮大連市檢察院系統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修心向善的好人,致使他們被判刑、送入監獄。吳喆任遼寧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11年之久,是遼寧省、大連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吳喆應對其承擔責任。

2016~2022年吳喆任職期間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統計表

年份判刑人數
201635
201748
201824
201926
二零二零14
202130
20222*
合計179
*(2022年2名被非法判刑人員是
在吳喆任期內被非法起訴判刑的)

一、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1、被判刑三年多,大連劉金玉被迫害離世

劉金玉,女,六十七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家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在開發區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劫入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得不能進食、進水,呼吸困難,隨時有生命危險。在家屬強烈的要求下,才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初才批保外就醫,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2、八旬老人鄭德財陷冤獄一年多被迫害離世

鄭德財,男,八十二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身體出現不適,被「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莊河市法院打電話給鄭德財老人家人,叫鄭德財到法院去;三月二十七日,莊河市光明山派出所辦案警察開警車到鄭德財家門口,要鄭德財到法院簽字,寫「不煉的保證」,要是煉,就判刑;後來鄭德財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被劫入大連監獄;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鄭德財老人出獄回家,身體被迫害嚴重,腿基本不能走路,吃飯困難。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鄭德財老人含冤離世。

3、仲淑娟被判7年,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仲淑娟,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家被綁架、抄家、起訴,被判刑七年半。在遼寧女子監獄,警察用卑鄙的手段逼迫認罪、「轉化」、寫「五書」,剝奪基本生存權,她被迫害患乳腺癌,監獄還不許保外就醫。仲淑娟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六十六歲。這期間,仲淑娟的家人也受到迫害,女兒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丈夫被判刑三年半緩刑,關押半個月。

4、八旬老人劉希永兩次被判刑 獄中被迫害致死

劉希永老人因修煉法輪功,曾在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被判刑三年,因體檢不合格未執行。他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被綁架兩天後,因身體原因回家;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他再次遭綁架,五月中旬被劫持到本溪監獄。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是劉希永三年冤獄期滿的日子,家人去監獄接他回家,結果他被警察劫持,非法關押到大連金州三里看守所。兩個多月後,劉希永在看守所被迫害成肺積水,不能自理,被送到醫院。在醫院期間,八十歲的劉希永再次被檢察院非法起訴,被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到大連市第三監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劉希永再次被送進醫院。這時他的手、腳、臉全腫,不能自理,言語不能表達清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劉希永含冤離世。

二、部份非法起訴、判刑案例

案例一: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政法委六一零策劃了大規模綁架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動,大連市及周邊地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也被同時綁架並構陷到各個法院,其中包括旅順地區劉仁秋、盛傑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劉仁秋被判刑十年,罰款五萬元;盛傑被非法判處七年;王紅玉被冤判三年半,谷樹春被冤判兩年;劉代學、王會軒二人被旅順法院判三緩三。

案例二: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庭審,其中:張仁光被判刑九年半、王尚傑八年、韓建海八年;李靜波三年緩期三年,監視居住。張仁光、王尚傑、韓建海三人均不服判決,上訴到大連市中級法院,二審沒有開庭,一紙批文:維持原判。

案例三: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連市政法委、「610」辦公室與大連市公安局及中山區公安分局相互勾結,採用監聽、監視、跟蹤等特務手段,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八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構陷,他們是:宋淑春(女,七十歲)、宋學存(女,六十九歲)、徐彥霞(女,五十五歲)、蔣連香(女,六十六歲)、程玉榮(女,七十一歲)、陳躍榮(女,六十一歲)、王俊英(女,五十一歲)、張克鑫(男,四十歲)。二零一九年他們陸續被起訴、判重刑,具體刑期:宋學存八年、陳躍榮八年、張克鑫八年、徐彥霞八年六個月、程玉榮四年、蔣連香三年三個月,宋淑春被判三緩四(二零二零年五月離世)。

案例四: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十一日,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出動眾多警力,對大連市各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據不完全統計,至少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其中包括九十多歲的老人,搶劫資金累計三百多萬元。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人被法院判刑,其中杜永豐被判刑九年,張春鳳七年,范永梅四年,張麗萍三年,何永琴三年,韋鐸和丈夫初正傑分別被判一年。

案例五:法輪功學員任海飛、孫中麗,被非法關押構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和九月二十三日兩次被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十月十四日,任海飛被非法判十年並勒索罰款十萬元。孫中麗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任海飛,因為向民眾講清真相,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在自己所租住的鑽石灣寓所,被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區分局國保大隊和甘井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逾五十五萬元現金,以及價值二十多萬元的存儲卡等電子產品。

案例六:丁國晨,男,五十歲,畢業於大連理工大學電子工程系。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因迫害後腦出血昏迷未醒已有近一個月的丁國晨,收到金州區法院的判決書,被非法判刑兩年。他妻子閆清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丁國晨現在基本處於植物人狀態。

三、經濟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大連地區檢察院、法院、公安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1,400,000元。其中,法院非法罰金620,000元,警察抄家搶劫勒索7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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