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五年冤獄備受摧殘 雲南方世梅又被構陷到法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文山州法輪功學員方世梅女士,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因在文山州西疇縣馬街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在西疇縣看守所。方世梅女士日前已被構陷到法院。

方世梅女士,五十六歲,原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自幼體弱多病,不到三十歲又患上類風濕關節炎,關節畸形,想寫字都拿不了筆,上廁所都不能蹲下。遍訪名醫問藥,中醫、西醫、草藥、民間偏方都治過,始終沒效果。一九九七年,方世梅經朋友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三個月左右時間,困擾她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她內心無比喜悅,感恩師父、感恩大法。

自中共邪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方世梅多次遭迫害,曾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她多次被關禁閉室計一年之久,還曾被偷偷下藥,致她生命垂危。

以下是方世梅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抄家、關「洗腦班」、騷擾、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底,文山州文山縣(現文山市)政法委、「610」、公安局警察六、七個人闖到方世梅家裏進行抄家,「610」還不斷給她單位領導施壓,對她進行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文山州、縣「610」舉辦第一期「洗腦班」,方世梅被迫離家出走,後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月,又先後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每次在「洗腦班」都被關押二十天左右。從「洗腦班」回到單位後,文山州、縣「610」、國安、國保繼續對她進行監視、跟蹤、竊聽電話,還經常到上班的地點騷擾恐嚇。二零零二年初,方世梅被迫流離失所到昆明市。

二、刑訊逼供、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晚,昆明市國安、警察、「610」和文山國安等二十幾個便衣闖入方世梅租住房內實施綁架、抄家。方世梅和另一法輪功學員被按倒,銬上手銬,劫持到昆明市國安局招待所,方世梅被銬在椅子上刑訊逼供,第二天早上被劫往文山縣看守所關押迫害。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零四年初,方世梅被文山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三、遭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事實

方世梅被文山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方世梅拒絕「轉化」,長期被強迫坐小木方凳子、暴曬、體罰、毒打、銬鐵床、吃的飯裏被拌入損害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四次被關「禁閉室」長達一年多,被摧殘的生命垂危,才被家人從「禁閉室」領回。

以下是方世梅自述:

◎坐小木方凳致臀部潰爛、關「禁閉室」、罰坐床板

二零零五年三月,惡警對我進行非法「嚴管」:強行我每天坐在一個約高30公分的小木方凳上,從早上6:30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11:00,不准動,使我雙下肢浮腫、臀部潰爛流血。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我依然堅持自己的信仰,惡警就把我關進「禁閉室」,單獨關在一個狹小簡陋的房子裏,不准與人接觸、與人講話、包括和「包夾」都不能講一句話。每天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上十六到十七個小時,雙手放在膝蓋上,身體不准動,如稍有移動就要遭到「包夾」打罵。在「禁閉室」不准我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和換洗衣服;例假期也不准換衛生紙、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幾個月不讓換洗有血跡、污漬的內褲,頭髮結成「餅」,全身都是臭味。惡警指使「包夾」每餐只允許給我大約五錢的飯吃,整天都在飢餓中度過。每天還被強迫聽誹謗大法的錄音,惡警把聲音開到最大音量,對我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

◎被暴曬、體罰、灌藥、毒打、關「禁閉室」

經過長達半年的罰坐,突然間又改為強力的運動。炎熱高溫的夏季,集訓監區惡警隊長楊歡(女)強迫我整天頂著烈日,從早上六點半至晚上六點不停的跑步、正步,不讓有片刻的休息。由於長時間坐硬座不准動,四肢缺乏活動,突然又讓我進行激烈的運動,「猛烈的一靜一動」,身體承受力達到了極限。新膠鞋都跑破了,十個腳趾被磨爛淌血,因用力踢、跑,腳趾甲蓋與肉分離,流出很多血在鞋子上,血凝固後,又磨在已磨爛的十趾肉上,疼痛難忍,多次不省人事。實在堅持不住,想休息片刻,遭到惡警、「包夾」謾罵。惡警隊長楊歡以此為藉口,喊來六、七個犯人對我進行強行灌藥,還遭到了毒打。我被連續折磨了十一天後,再次被關「禁閉室」。

中共迫害示意圖:強制灌藥
中共迫害示意圖:強制灌藥

◎遭「軍姿」體罰、反銬鐵床、關「禁閉室」

二零零六年初 ,集訓監區惡警隊長丁瑩要我寫認罪書, 我不寫。丁瑩氣急敗壞,指使惡警周穎強迫我長時間站立,罰站「軍姿」體罰,每天連續被罰站十六到十七個小時,十一天下來,腿腫的像大象腿,皮膚繃得發亮,要想挪動一步都很困難,上廁所都不能蹲下,稍彎曲皮膚就會崩裂,疼得發抖,身體已是十分虛弱了。

我被罰站後, 又要逼我做奴工,此時我虛弱的身體再也無法承受做奴工的折磨。惡警孫寧爽就指使犯人對我拳打腳踢,全身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還把我抬高再用力扔在地上,惡警用手銬將我反銬在鐵床上連續銬了兩天,後被關進「禁閉室」九個月。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藥物摧殘致生命垂危

我四次被關「禁閉」,共在「禁閉室」的時間長達一年多。惡警用盡了各種惡毒手段,絲毫未動搖我對「真、善、忍」的信仰。於是惡警隊長楊歡指使「包夾」在飯中偷偷拌入損害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我吃了飯後,整個大腦像要裂開似的疼痛,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藥物反應致使我神志不清、痴呆木訥,身體極度衰弱,生命垂危。監獄為推卸責任,最後以「精神有毛病」為由給我辦「保外就醫」,通知我的家人把我從「禁閉室」領回。

四、傳播真相,再被非法關押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方世梅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廖文仙女士(60歲)在文山州西疇縣馬街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監控攝像拍到,廖文仙被趕來的惡警綁架,方世梅走脫。之後惡警抄了廖文仙的家,並將方世梅綁架。當天下午5點,方世梅在文山的家被抄,家中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財物被搶走。目前,方世梅和廖文仙被非法關押在西疇縣看守所,已被構陷法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