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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師幾經牢獄 現被逼流離失所

——雲南文山州退休幼兒教師李國芳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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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李國芳是雲南省地質局文山州第二地質大隊幼兒園退休教師,家住文山州地質隊。今年六十四歲的李國芳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被單位人員騷擾,被 「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公安惡警以莫須有的罪名,先後被關入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酷刑毒打折磨。如今,「保外就醫」回家後,又遭單位、各級六一零、居委會威脅騷擾,李國芳不得不背井離鄉,流離失所。下面是李國芳自述遭受迫害的過程。

一、人生的轉折

一九九七年是我人生的一個轉折。在這之前,我的身體很不好,患有心臟病,頸椎、腰椎、胸椎骨質增生,每天可以不吃飯,但不得不吃藥。一九九七年六月,我有幸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至今十五年時間,我沒吃過一片藥,沒上過一次醫院,身體健康,心情愉快,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美好的人生。

二、文山州六一零與第二地質大隊不法人員勾結長期騷擾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不顧人民的反對,一意孤行,利用整部國家機器鎮壓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給億萬煉功群眾造成了沉重災難。二零零零年秋,我給一位朋友一份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她拿去反映給文山縣公安局、文山州教育局,從此,我就被單位、當地公安、六一零辦三個地方的人作為「重點」,常以談話、查詢、做工作為由來家中騷擾,不准我修煉法輪功和散發真相傳單。

二零零一年一月,文山州六一零辦姓周的人員和我單位第二地質大隊的紀委書記雷祥通知我去昆明參加對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學習班」,為了抵制這種迫害,我被迫離家出走,在外流離失所九個多月。此期間,我的儲蓄卡被封,沒有了經濟來源,無奈之下返鄉回家,卻又落入單位人員政工科科長王翠蓉、辦事員何明、劉美娟的監視中,還通知我到文山州、縣舉辦的第三期洗腦班,當時因我身體緣故沒去成。

三、文山戒毒所:遭毒打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單位政工人員王翠蓉、劉美娟、何明領著文山州縣六一零辦及公安男女警察十多人來家敲門,以文山州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龍遊為首砸爛大門破門而入,警察陶正武翻越門頭小窗開門竄入內室,打家劫舍、翻箱倒櫃,老伴當場制止這種行為,稱這種行為是土匪,警察就以妨礙執行公務為由將老伴按倒在地,戴上手銬。

這夥人在家裏翻出法輪功書籍、大法經文、真相傳單,又拍照又錄像,之後就將我綁架到警車上,送到文山戒毒所。一到戒毒所,我就遭到毒打,還被扒去衣褲紐扣、拉鏈,關押在戒毒所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二十多人擠在一間屋裏,狹窄陰暗潮濕,無墊無蓋,幾床破爛的棉絮和草蓆又髒又臭,馬桶就擱在我睡覺的床頭邊,只用紙殼蓋著,擋不住的臭氣,蛆蟲亂爬。

第二天三月十七日文山公安局補了一張拘留通知書給我,我以斷水絕食來抗議這種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恢復人身自由。在我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期間,戒毒所不准我家人探望,也不准送衣褲、鞋襪。我被綁架的時候,只穿著短褲和拖鞋。到這裏三天後,我單位政工人員雷祥、王翠蓉來戒毒所看我,勸我吃飯,才帶來了衣褲鞋襪等物品。過了兩天,陶正武和另一名警察來對我調查訊問、做筆錄。

我在戒毒所的二十天,都斷水絕食抵制迫害,到了四月六日早晨,警察冉龍泉騙我說送我回家,叫我收拾東西。因我絕食二十天,身體虛弱無力,警察叫人扶著我走出戒毒所,沒有送我回家,卻直接開車,將我送到昆明市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冉龍泉等警察怕勞教所不收,就讓我在勞教所的招待所住了幾天,並欺騙我在勞教決定書上簽名。這份勞教決定書是文山州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簽發的,罪名是長期修煉法輪功,對抗國家法律,以此對我非法勞教三年,時間從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止,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單位扣發了我的退休養老金。

四、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剛進勞教所,管教科長楊青,「轉化」班管教鄭天琪就對我非法審訊,因我身體弱坐不住,審問不了了之。鄭天琪還冒充法輪功學員跟我套近乎。生活隊長張洪瓊讓兩個勞教學員做我的包夾,「伺候」我生活,開頭幾天,「轉化」班人員問寒問暖,特別親熱,想以此來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同時,勞教所還存有《轉法輪》、師父經文、講法等書籍,但都做了篡改,進行了歪曲、欺騙、污衊的解釋,強迫法輪功學員去聽去學。

我不「轉化」,包夾學員就從兩個增加到四個,不許別人跟我說話。警察還指使包夾學員對我進行毒打,甚至天天毒打,隊長李弘叫包夾出力使勁打,打死白打死,不必問她。包夾在警察的唆使下,更加下毒手的毒打,打頭部、打太陽穴。

毒打成了包夾學員的娛樂,甚至變著花樣的毒打,還起出名字來:推著我的頭撞牆叫撞鐘,腳踹我的腰身叫蛇纏腰,故意推我滾樓梯叫滾坡,提著手腳向地上扔叫放飛毯,單間關門群毆毒打叫小號娛樂,撕爛衣褲、扒掉上衣故意羞辱等等,為所欲為。

我一個年近花甲的老太太,如何經的起這般折騰,在這種非人的虐待下,我全身浮腫,腿腳腫的像大象腳,硬梆梆,血壓升高,頭暈目眩,眼眶發黑,臉面浮腫變形,食不下咽,行動遲緩,走路趔趄。我找管教楊青說理,管教說:「我們沒看見誰打你!」其實在小號關門毒打時,管教李弘、白錫蓮親臨現場,還邊打邊問:「誰打你了?誰打你了?」因當時蒙著頭,誰出手打,我叫不出名來。

我在勞教所期間,所有參與毆打我的勞教人員有:楊莉、馬蓮華、吳憲玲、王靖、李世翠、楊紅英、蔣金芬、陳琳如、金玉珍。

為揭露酷刑毒打以及種種虐待,凡有人來所參觀視察,我就當著來人呼喊:「勞教所指使勞教人員打我,虐待我,非法群毆,要求制止迫害!」視察的人中有聽的,有不聽的。管教張洪瓊氣急敗壞,對我加重體罰毒打,推進小號關窗、放簾、關上房門,多人輪流群毆施暴,我拉斷窗簾、踹開房門、推開窗戶,對著外邊高聲呼喊:「大家快看!勞教所迫害毒打我!」勞教學員多人拉我、捂我的嘴、捆我。此後,凡有人來視察參觀,就提前把我帶出所外。開始我給包夾人員講真相,包夾不但不聽,還拳腳相向,我懷著修煉人的慈悲之心無怨無恨繼續講真相,包夾學員就聽了,還表示回去後要跟我學煉法輪功。

勞教所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變本加厲的迫害,比如在生活上限制,不准買加菜、鹹菜、水果,不准打電話、寫信,不准家人探望,用盡各種辦法逼迫大法修煉者「轉化」,我抗議迫害,拒絕「轉化」,反反復復的遭受毒打,身心嚴重受創,出現傷、病、殘的狀態,家人提出所外就醫,管教仍不同意,說要有醫院證明而且檢查自費,家人同意自費,於是兒子在二零零三年底到勞教所接我連同管教李弘及姓何的管教一起到昆明市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給我做體檢。體檢後,醫生對管教說我血壓高、心臟有病、不能受刺激,否則會有生命危險。體檢完走出醫院大門,李弘及姓何的管教怕我叫喊,用毯子將我包裹起來抬上車,送回勞教所。

過大年前夕,我告訴管教和包夾:「要過年了,你們有你們的過法,我也有我的過法!」二零零四年農曆臘月二十九日早晨,我高聲朗誦《洪吟》,背誦師父正法口訣,發正念,聲音特別洪亮,門衛和管教坐立不安,驚動了所頭、隊頭,都跑來看,以為發生了甚麼大事。有人說:「像這樣,過年怎麼過哦?」勞教所認為我不但不「轉化」,還影響其他人,就決定讓我回家,連夜通知文山州六一零辦、單位告訴家人接我回家,家人當晚就開車到昆明辦好手續,於是我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臘月三十日回到文山家中,除夕夜與家人團聚。

五、被綁架到文山縣看守所 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我給文山州製藥廠退休邪黨書記李貴密講真相、勸三退還送《九評》,被李貴密誣告到文山州南橋派出所,並由李貴密領著警察將我綁架,當晚十點多鐘,男女警察二十多人在文山州國保大隊教導員趙華、文山國保副大隊長朱亞軍帶領下,強扭我到我家搶奪鑰匙,非法開門抄家,搶劫法輪大法書籍、法輪功真相資料(《九評共產黨》、《江澤民其人》、《解體黨文化》、《走近法輪功》、《天賜洪福》、《明慧週刊》、《明慧週報》、《為甚麼退黨》)、電腦、一體機、打印機、放像機、切紙機、移動硬盤、打印紙、光碟等私人財物,之後就把我綁架到看守所,凌晨三點多將我送到文山縣看守所,朱亞軍對我說:「李國芳,這次你死定了!」我說:「你說了不算!」第二天三月二十七日文山州公安局補給了我一張拘留通知書。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文山縣檢察院對我發了逮捕證,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文山縣檢察院對我非法起訴,公訴人是文山縣檢察院的沈燕。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文山縣法院對我非法開庭,我的老伴在庭上宣讀了辯護詞,以事實和法律批駁了檢察院起訴中的荒謬、誣蔑之詞。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四日文山縣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七年,從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止。面對非法判決,我依法上訴。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文山州中級法院人員將《刑事裁決書》交給我,維持邪惡的原判,我拒收拒簽。

六、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灌藥打針、藥物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區長叫王某某,副區長叫楊歡、鄭平,小監區的區長叫梁潔,下設嚴管組,警察謝玲、景容負責,法輪功學員初進監獄就關進集訓監區的嚴管組,進行迫害、逼迫放棄信仰,不放棄的一直留在嚴管組迫害,警察指使死刑犯、無期徒刑等重刑犯迫害法輪功學員。

我到女二監的當天,強迫我檢查身體,抽血化驗,心臟,血壓,檢查行李包,沒收辯護詞、上訴狀等全部材料,外衣褲收繳保管室,內衣褲打上女二監的紅色編號,還強迫我穿囚服和鞋,佩戴罪犯的牌子,有黃色編號,我拒絕穿戴,小監區長梁潔就指揮一夥犯人(周桂琴、曹汝芬、羅詩瓊、李文清、梅祖芬、李林芬、焦玉旺、余某某)蜂擁而上,將我按倒在地,強制我穿戴,我將罪犯牌扯下來丟掉,最後警察就叫犯人將牌子縫在衣服上。

當天晚上警察謝玲叫罪犯按倒我,由獄醫趙萍強行灌藥打針,我強力拒絕,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將灌藥的碗打翻在地,謝玲就叫罪犯用寬帶透明膠布將我的頭、嘴全部包裹起來,還叫犯人李林芬收拾我的東西,送小號關禁閉。罪犯楊映霞拆掉我被纏在頭上的膠布時,扯掉了我大量的頭髮,李林芬和焦玉旺兩名販毒的犯人做我的包夾,之後沒有出現強制打針灌藥,卻由兩個包夾將破壞大腦神經的藥物秘密拌在我的飯食中,時間一長,我出現頭暈、頭疼、眼花、耳鳴、眼袋黑紫、四肢乏力、浮腫、行動遲緩、神經呆滯、木訥等症狀,而且人像變形。

一開始獄警強迫我坐小板凳,我不坐,包夾犯人就按下去強迫我坐,我又站起來,反反復復多次後,警察謝玲就叫包夾犯人換來一個人造革的高凳子,我也不坐,之後又換了個木高凳,逼迫我從早上六點半坐到晚上十一點半。一日三餐由包夾學員端來,上廁所一天只能三次,不能超過,長時間坐凳子,使我臀部生出褥瘡,還化膿、出血、流黃水,但仍要端坐,否則包夾學員非打即罵。長期坐凳子使我身體變形,脊背佝僂,縮脖收肩,腿腳無力,步履蹣跚,精神折磨、肉體摧殘無以復加。

此外,警察謝玲、鄭萍還指使包夾學員逼迫我讀背監規,洗腦誅心,看污衊歪曲誹謗法輪功的光碟,強迫放棄修煉,所有這一切,一開始我就斷然拒絕,也遭受了加倍的迫害,警察謝玲當著我的面專橫跋扈的吼叫:「就是迫害,你能怎麼樣?」

入監不長時間,我身體發熱,蓋不住被子,鞋也不能穿,全身脫皮,頭也抬不起來。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早上,監區長梁潔通知我收拾東西,保外就醫,警察楊歡、謝玲對我保外就醫做了許多規定,甚麼要到當地派出所報到,按時彙報之類。回家後我根本不理那一套。

七、背井離鄉躲避單位不法人員騷擾

去年四、五月間,我單位政工部部長何明、勞資科周惠英分別打電話到家裏要叫我到單位辦公室談話,我去了兩次,老伴去了兩次,南橋派出所片警向剛、文山州六一零辦李光貞、縣六一零主任楊雲鼎、大興社區居委會書記以及工作人員任傑、我單位物管中心的周歡以及何明、雷祥都在場,以看望我身體為由,想以我刑期未滿,身體好轉,繼續將我送到女二監繼續迫害。從去年五月份,單位就停發了我每月的退休工資,為了避免這夥人的騷擾,我又只有背井離鄉,流離失所在外。南橋派出所的向剛還打電話給我兒子追問我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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