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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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日語中「我」寫作「私」,即我就是私。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常用的詞彙比如「正念」、「精進」、「邪魔(日文中意為干擾)」等等,從文字上仍可窺見神傳的漢字文化給人留下的啟示。用「私」字來表達「我」真是直擊本質。

記得很早以前看過一篇輪迴文章。大意是歷史的下一幕就要上演,眾神望著下面滾滾惡業,其中關於十大奸臣中的魏忠賢。魏忠賢一生作惡多端,最後業力都要由自己償還。很多神都猶豫了(我悟這是宇宙已變異的表現),此時有一位神凜然的跳下去,投生做了魏忠賢。看到這裏我被震撼了。我看到了作為一個偉大的神,是沒有私的,為了歷史大戲按照劇本順利上演,可以捨盡自己。

反觀自己,回想我在第一次讀到師父講法中講到的:「人類的歷史就像一台戲,你們從國王到庶民,從英雄人物到強盜,(笑)從文人、名人到英雄,都是你們幹的。」[1]第一念卻是「我可不想當強盜」。一念出來就是不想扮演壞人自己造業自己還業的「私」。

師父告訴我們:「為私是過去宇宙的根本屬性」[2]。我的理解中,當頭腦中出現「我」這個字時,其實就已經動了「私」這一念,思維就進入在常人中形成的各種觀念模式中了。比如,對自己性格和能力的既成觀念。在面對面講真相過程中,如果我第一念動的是「我怕生」,就會立刻展現出怕生的狀態,真相也講不到位。而當我的第一念只有救人時,念頭是為他的,就克制住了「我怕生」這一念,根本想不起來。那時的我往往講真相一下就能講到點子上,而且好像可以從不同的話題切換到真相上,智慧也源源不斷。

在「何以煉就神韻明星」的錄像片中,「觀念才是真正的束縛」這句話,點悟了我很多。我們對自己能力的認知也是一種觀念,而這個觀念是在為私屬性的常人生活中形成的。去除這些觀念,如果同時能在「私」上挖根,有時能感到觀念被連根拔起。在大法項目中,需要我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動的念不同,結果兩重天。

如果我動了「對我太難了」、「我不會呀」這一念,表面上好像事實是這樣,其實深處隱藏著我的私,不想麻煩、不想下功夫花時間或不想太忙影響學法時間。而當我的念是「只要大法需要,我就去做」時,往往在做的過程中,法就會給我開智開慧。這時我能感覺到自己像水一樣,是無形的,可以變成需要的形狀。並不是我突然間有了這個能力,而是沒有用觀念束縛能力,基點是「只要證實法需要」,一切來源於法的力量。

隨著正法形勢的推進各個項目都發展的越來越好,相應的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大法弟子人數有限,但我悟到衝破來自「私「的觀念,大法弟子的能力是不封頂的。

以上是我對「私」的一些淺悟。以此與同修共勉,在正法路上不受觀念束縛,一切為法所用。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巡迴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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