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去利益心和為私為我的心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婆婆去世前,我與公婆相處很好,我們不在一起過(因房子小),他們住的房子是我們給買的,離我們很近,三分鐘就到了。公婆共有三個兒子,那兩個在外地離的遠,因此照顧公婆自然就落到我們身上。

婆婆去世後,公公找了個後老伴,比公公小二十多歲,和我們一般大,在後老伴來之前,為了避免以後發生矛盾,事先把該提的要求該交代的事情都說清楚,能接受就成,不能接受就不成,雙方都有見證人。當時講的很清楚,婆婆去世後我們給公公湊了五萬元錢,是給公公應急用的,這個錢不能動,只花公公的工資錢(當時每月工資三千七百元,現在四千二百元)在鄉鎮生活足夠用,還會有剩餘。家裏的其它東西,公公走後全歸她,他們可以住我們買的房子,只有居住權,產權是我們的。

當時都答應了,可是幾個月後,公公就偷偷的把錢借給了後老伴的子女,當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有點不高興,因為這錢與後老伴沒有一點關係,這個利益心有點被觸動了,但還是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如果未修煉大法,我會逼他們儘快還錢的。我告誡自己,我是修煉人,不能混同於常人,我是修真、善、忍的,對人要善,要包容。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看問題,遇事先考慮別人,並且師父的法我一直記在心裏,「修去名利情 圓滿上蒼穹 慈悲看世界 方從迷中醒」[1]。每當利益心返上來的時候,我就背這首詩。同時用真、善、忍來約束自己,過一段時間,一切都過去了,就像沒發生一樣。

丈夫是個孝子,平時公公有病住院除去醫保報銷外,剩下的花銷我們全包,有時住院押金交多了,出院結賬剩餘的錢他們就留下了,每年在公公身上的花銷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可是我們也不是很富裕,我倆的月收入現在只有八千多元,兒子沒有工作,身體不好,每月吃藥也得幾百元,每月還房貸三千三百多元,每月都要節省著花,留點積蓄備用。而公公他們兩個人每年比我們攢的錢還多。

三年後,公公給後老伴買了社保,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沒有甚麼明顯反應,心想你自己的錢愛怎麼花就怎麼花,只是覺的公公把錢都花光了,以後用錢還得兒子管,這個利益心多少也還是被觸動了一下,但是沒有往深處挖一挖,只是意識到這是利益心的表現。有了上一次的基礎,這次很快就過去了。

又過了三年,我們這裏要建高鐵站,我們的房子要佔,師父說:「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2]前兩次關比較小,沒有刺激到心靈,心性得不到提高,因此這次來了一個大考,當上門測量房子核實產權時,公公住的那套房房主寫的是公公。當我聽到這個消息,被觸動的心就不斷的往外翻,怎麼壓都壓不住,我就有點受不了,回到家和丈夫說了此事,丈夫不但沒有說他父親不對,反而替他父親說話,這一下我這個心就失控了,和丈夫幹起來了,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法也學不下去了,功也煉不下去了。

當冷靜下來之後,調整自己的情緒,我是修煉人哪,怎麼能和常人一樣哪,我是修真善忍的,我的善和忍哪裏去了?師父說:「如果修煉的人要是只從表面上放的下,但內心裏邊還在保守著、固守著一個東西,固守著你自己的那個你最本質的利益不讓人傷害的時候,我告訴大家,那是假修煉!」[3]師父說的不正是我嗎?我就是在固守著自己那個最本質的利益不讓人傷害嗎?修來修去沒真修,為甚麼這次這個心靈受到這麼大刺激哪?這只是去利益心嗎?為甚麼前兩次對我觸動不大,這次觸動這麼大呢?

帶著這個問題學法,看同修交流文章,仔細分析,使我明白了,前兩次關小,沒有觸動我最本質的利益,用我在法中修出的那一點點善和一點點忍,那麼大的容量,那個承受能力,就能化解掉,就能過的去。

而第三次這個關比較大,二十多萬,觸動了我固守的最本質的利益,重創了這顆為私為我的心。這利益心的根源來自於私,為私為我。動了這個根,那真是剜心透骨,我的忍耐力,承受力都達到了極限,要想過去這一關太難了,沒有在法中打下的堅實的基礎,沒有修出無私無我的境界,沒有超大的容量,沒有修出大善大忍之心是不可能過去的。明白這些道理後,我加強了學法背法,注重修善修忍,修去為私為我的心,發正念時加上解體為私為我的心。

大約用了一年多時間,漸漸的這顆心淡了很多,直到去年一天,在明慧網上看到了同修的一篇文章,對我的觸動很大,同修在法中修出的境界感動了我,啟發了我,使我對法有了新的認識,改變了我對公公和他後老伴的看法,把他們視為自己世界裏的眾生。那一刻感到心裏一亮,非常美妙非常舒服的感覺,無法用語言形容。自那以後我和他們相處的很好,真正的成為了一家人。

今年去私心的檢驗又來了,前幾天,聽說公公又攢了十萬元,準備給後老伴的兒子買房子。聽到這個消息,我的第一念想的是應該給你孫子留點,別都給外人了。當這個念頭一冒出來,我立刻認識到這是情和私心在作怪,這不是真我,解體它。就這樣,這一關就輕鬆的過去了。但這為私為我的心時不時的還會返出來,但一次比一次弱了,我都能抑制住它,它已經動不了我了。

一點體會,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圓滿功成〉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