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不去招來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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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二年突如其來的病業假相,因信師信法不夠,做了手術,一共花了五萬多塊錢,後來給報銷兩萬多。

由於沒放下「病」和利益之心,在二零一四年大概是夏季,當地鎮政府人員就給丈夫打電話:說給得過重病(兩癌)的人補助,其中就有我一個,讓我去填表。當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哥哥家屋裏放著一個墓碑,我問嫂子:誰把墓碑拿進來的?快把墓碑拿走,然後就嚇醒了。我和丈夫講了這個夢。丈夫也害怕了,就說:你自己定吧!第二天我去鎮政府,工作人員讓填家庭收入和經濟來源。我說:家庭條件是不太寬裕,孩子在上大學,現在我已經好了,這錢我不要,這錢給看不起病的人吧!那人說:錢給的很少,你不一定合格,先填一下。我就填了,還簽了字。我也沒悟。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社區工作人員,給丈夫打電話說:市婦聯在疫情期間給得過重病(兩癌)的人五千元補助,她說在網上查到的我的名字(可能是得過重病的人名字記錄在網上了)收到錢,「上邊」要求必須要照片,在利益的驅使下,收下了這筆錢,讓我照像,我沒照。過後才醒悟向內找:這不是利益心、貪心嗎?再向內找還有:怕心、怨恨心,自我、不讓說的心、求名的心、妒嫉心,我用法來歸正自己。我想我歸師父管不能承認這些安排,師父講過「將計就計」[1],我就把錢拿出去救人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鎮政府婦聯辦的人員給丈夫打電話說:省市婦聯又給補助一萬元錢,得錢的人得拿著一個紅的正方形卡片,上面寫的「福利彩票基金會捐款」括號下面是「兩癌」。而且說:這回必須得照相,否則就不給。我不要這錢,也不去照像。丈夫在電話那邊就開始罵我。

我放下電話就想自己哪兒不符合法了,讓邪惡牽著走 ,一次次的用錢來誘惑。丈夫罵我:「你就為自己活著吧!」還讓兒子給我打電話說服我。兒子說:「媽,這錢為甚麼不要?」我說:「這錢不能要。」兒子又說:「媽,你咋跟錢過不去呢?」我說:「這錢在你們那覺的挺好,在我這可不行啊!再說這錢也不好花啊!」兒子不吱聲了。最後我告訴兒子:你別管了,聽媽的話。兒子說他不管了。丈夫下班回來問我:照個相那麼難嗎?又說:在家照也行。(後來才知道丈夫去鎮政府把那卡片取來了在他手裏呢)。我堅定的說:「不照。」然後丈夫又說了一句:「你走吧,就為自己活著吧。」我心想:上次用五千元錢來誘惑,我要了,這回又給一萬元,這不是利益和貪心招來的嗎!是自己實修不夠,沒聽師父的話。我心裏求師父給弟子做主,誰的安排都不要。我把心一橫,丈夫和孩子也不鬧了,丈夫那邊就像甚麼都沒發生一樣,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這件事都過去八年了,為甚麼還以「病」的名義來給錢呢?我一下悟到,是當年我在鎮政府,以「婦聯名義給報銷錢的表」上簽過字,讓邪惡抓住了我還有貪圖錢財的執著,才一次次的考驗。悟明白了之後,決定寫出來曝光。這時我的身體和手不停的顫抖,心在哆嗦,打字手不聽使喚,是邪惡不想死怕曝光,所以來干擾。感恩師父給弟子又一次歸正的機會,弟子無以回報師父的慈悲苦度,唯有精進報謝師恩。同時,謝謝經常幫助我的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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