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處長說:「你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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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我曾從事建築項目管理工作,因為修煉大法,用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工作中得到了大家的認同。

老處長說:「你贏了」

大法要求我們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做個好人、更高標準的人。得法初期,我是從事建築項目管理工作的。當時是改革開放的年代,人們都在追求金錢等物質利益,在建築工程中,更是亂象叢生。

我們單位是體制內建設單位,也就是甲方,花的錢都是國家資金。施工單位為了利益,用盡各種辦法對甲方人員小則送禮品,大則送金錢。所以,在工作中,是為私還是為公,是對每個參與項目管理工作人員的檢驗。

修煉大法使我精神境界得到昇華,反映到工作中就是嚴謹認真,一絲不苟。單位將工程結算這個把關的工作讓我負責。我按著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不為社會不良風氣所動,工作中堅持原則,拒收禮金,不講人情,為單位節省了大量的建設資金。基於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現,單位不僅讓我負責新建工程的結算工作,還讓我負責全單位的後勤修繕工程、園林綠化等工程的結算審核工作。

在物慾橫流的年代,特別是在經濟領域中,有一句話叫做: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尤其是在建築工程中,人們更是認為是肥差。其中各種不正之風及腐敗現象環生。我們這個單位幾年間從主管領導到處級領導,從科級幹部到普通工作人員,除了我之外,都受到檢察機關的詢問調查。有的退贓,有的寫情況說明,還有一位被起訴,一時間轟動全單位。

一位老處長見到我說「你贏了」,我當時一愣,他接著說:「你們單位全都被檢察院找去調查,就沒找你。你不就是贏了嗎?」

我知道這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才能夠做到一塵不染的。正如師父所說:「有些記者不理解,為甚麼會有一億多人學這個功呢?我剛才講的話就是對你們的回答。這是人間僅剩的唯一的一塊淨土。這裏能使人真正的道德高尚,能使人變好,能使已經變的非常不好的人從新再回歸到最好的狀態中來。除了大法以外,請問現在哪裏能做到這一點呢?我們這裏能做到,所以就有那麼多人來。」[1]

那時單位內部審核制度剛開展不久,我們單位負責工程的內審人員,也沒經受住誘惑,因受賄被判刑。這樣,單位的工程及修繕項目的內審崗位就出現空缺。有人見到我就說,是要調你去這個崗位?我說不知道。因為沒有任何領導找我說此事。

就這樣,過了大概一年的時間,一天,主管處長找我談話,對我說:「單位辦公會上,領導決定讓你去內審崗位。他們一直讓你過去,我說,這邊工作沒完,就一直拖著,現在看來也拖不了。這邊工作你就交待一下過去吧。」

就這樣,我又走上了內審崗位。

「就你一個人是被請來的」

當時還沒有社會審計,內審崗位是單位對內的最後一道把關窗口。在人看來,很有權力,因為你審核簽字後,沒有人復核,(因主管領導不懂專業)對方就可以拿到錢。

我按照師父的教誨,立足做好本職工作。可是現在的中國社會已經被中共邪黨變異的思想搞壞,面對世風日下的社會風氣,工程審核中的難度越來越大。在內審工作中,我始終堅持說真話,辦真事的原則,認真仔細的對待每個工程項目,不分項目大小,都認真審核,得到領導與同行的認可。

一年後,單位重組,總部機構大調整。下面單位不再設內審部門,人員競聘上崗。當時讓每個人申報,是去總部,還是留在基層。當時我考慮到自己從事此工作時間短,總部又是幾個單位人員重新組合,要求高,並且是差額上崗,我從修煉人角度出發,覺得自己還是留在基層,做一些普通工作,當時就沒有申報總部。

總部內審部門新任領導,已將下面各單位的人員情況統計,並到下面各單位走訪。就在個人申報結束後,我接到總部內審部門新任領導打來的電話,他問我為甚麼沒有報總部?我將自己的想法對他講了。他說,根據他的了解,還是邀請我到總部工作,總部需要我這樣的人,讓我再考慮一下。

我不知當時我們單位的領導怎麼向他介紹我的情況。同事聽說,也對我說,人家領導特意給你打電話,你還是去吧。這時,我也在猶豫。因為此工作的難度很大,但從修煉人的角度出發,還應從工作出發,而不應該過多考慮個人的得失。

過了幾天,總部領導看我沒回信,再次給我打電話,這次態度更是誠懇的說:「你不要有顧慮,相信工作有我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我只好答應他了。我說:「我的申報表已報上去了,沒法更改。」他說:「這你不用擔心,我去跟組織部門說。你準備一下述職。」因為當時每個應聘者都要求述職。

述職是在總部由新組成的內審部門的領導任評委,我講述自己的工作經歷,最後誠懇的說:「因為這次是競聘上崗,如果名額緊張,我希望領導優先其他人。」就因為這句話,當時在場的後來我們的科長說:「前面講的都挺好,最後這話講砸了。」意思是你不應這樣說。我當時的領導也對我說,總部的評委問他:他說後面的話是啥意思?我們領導說:「他這個人就是這樣,總是為別人著想。」

就這樣,我走上了總部的內審崗位。一次單位聚會,一位科長對我說:「咱們單位十五、六個人,都是競聘上崗的,就你一個人是被請來的。」我想,可不是嗎?從處長、副處長、科長到一般員工,都是層層競聘上崗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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