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與電動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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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我從十歲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至今,已有二十五個年頭了。回顧一下這二十五年來走過的路,頗有所得。感恩師父和大法讓我找到了人生真正的意義,一步步的用大法指導自己做得更好,不斷純淨自己。僅舉幾個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來展現大法弟子的風貌。

(一)

前年公公打電話跟我們說想買一個新款帶棚子的電動三輪車。因為不久前婆婆住院花了不少錢,而且之前已經給他們買了一個電動三輪車,性能良好,只是簡易的車棚。我和丈夫表示:先開著現有的電動車吧,再買一個,舊的擱置了,電池報廢了,也就浪費了。

又過了一段時間,公公又表示還是想買新型的電動車。我就和丈夫說:他想買就買吧,他自己有退休金,我們再給他添點就行。

有一天,我看見放在床上的蘋果手機,突然想到:丈夫花幾千塊錢給我買蘋果手機,我們就不能給老人買個他心儀的電動車嗎?電動車對老人的作用遠遠大於手機於我的作用啊。想到這,我覺的很慚愧:師父一直教我們做事要先考慮別人,我卻沒有第一時間站在老人的角度考慮。於是,我決定給老人買一個他中意的電動車。

回家看望公公婆婆,吃完午飯,我對公公說:我們去看看電動車吧。來到車行,我們挑選了公公滿意的電動車後,我主動付了錢,令當時在場的丈夫和公公感到意外。公公要把他準備好的錢給我,並說,他帶著錢呢。我說,您留著這些錢吧,媽媽住院花了不少錢,我們在外工作,不經常在你們身邊,你們身邊多留些錢,你們心裏踏實,我們也放心。

丈夫高興的誇我做得好,表示他都沒有想到我會主動的給公公再買第二個電動車。公公、婆婆更是高興,別人一問又換了新電動車了?他們自豪的說:「這是我們兒媳婦給我們買的!」

(二)

公公婆婆愛吃魚,一次我們買了熏魚,帶著四歲多的女兒回去看望。我們臨走的時候,女兒竟然說要把魚還帶回「我們家」。

回婆家的路上,在車裏,和丈夫聊起此事,覺的丈夫不以為意,我說:「現在她還小,這樣做,你只是覺的好玩,如果長大了,成年了,她這樣做,你是甚麼心情?養不教,父之過。孩子這樣做,是我們沒有教育好啊。我們沒有言傳身教到孩子孝順,我感到慚愧。」丈夫沉默沉思了。

在車上,我向女兒解釋道:「那魚是媽媽買給爺爺奶奶吃的,因為爺爺奶奶愛吃魚。媽媽沒有第一時間告訴你是買給爺爺奶奶的,是媽媽的疏忽,所以對不起。」

下一次再回家看望孩子的爺爺奶奶時,我們去蛋糕店,我告訴女兒是給爺爺奶奶買糕點。女兒明白了,到了家門口,她主動從車上拿下糕點,費勁的拎到桌子上,大聲的說:「這是給爺爺奶奶買的糕點。」她爺爺奶奶樂的合不上嘴。

(三)

年前的時候,大姑姐說讓我們給她一個賬號,要給我們打一萬塊錢。因為婆婆住院的時候,大姑姐家經濟有點緊張,就沒有出錢,我們出的多點。現在她經濟好轉了,就想給我們一萬。我問大姑姐:「聽爸爸說,之前你們還有(欠)賬呢,還完了嗎?」大姑姐說還完了,現在手頭有點富裕了。

我問丈夫:「你想要這錢嗎?」丈夫說:「不想要,現在他們應該富裕不了多少,而且現在的疫情也說不好,姐夫的工作也可能不太穩定。」我說:「我贊成你的想法,我也不想要這錢,當初媽住院的時候,我們多出點,也承擔的起,現在我們也不缺錢。」

於是,就回覆大姑姐說不要這錢了。大姑姐執意要給,我就說:「如果你實在想給的話,就給咱媽點錢吧,我們現在不缺錢,如果以後我們真有困難了,會跟你們說的。」大姑姐這才同意了,說以後我們有需要,跟她說。

我和丈夫已經結婚九個年頭了,一天我對丈夫說:「對不起,以前我看不上你,看不起你,是對你和我們婚姻的背叛。從我們結婚的那一天起,就是一個整體了,我不應該看不起你,看不上你,而是應該兩個人一起努力,做的更好。」丈夫聽了很動容,他說,現在回過頭來看一看,結婚之前,他都不敢想像現在的婚姻生活會這樣好,溫馨幸福。他感謝我,更感謝師父,因為結婚後,他正式的走進了大法修煉,成為了大法弟子。

近來看新聞報導,中國的離婚率高達近43%,夫妻之間的矛盾,婆媳之間的矛盾都是重要的導火索。而我走過了九年的婚姻之路,心中有大法的指導,走的越來越從容、坦蕩、豁達。

多年不見的同學在電話裏說:「你怎麼還那麼愛笑啊!」女兒同學的奶奶說:「我就喜歡馨馨(指我女兒)的眼睛,小笑眼兒,老是笑瞇瞇的。」是啊,今生我們已經得到了最寶貴的大法,生命的喜悅自然的流露!而且我們更願意與每一個人分享這份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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