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四川遂寧市船山區法院院長王義祿的犯罪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王義祿(Wang,yi lu),男,一九七二年三月出生,一九九一年八月參加工作。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任遂寧市船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去職,被調往大英縣任法院院長。

王義祿在任遂寧市船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積極追隨和執行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邪惡政策,在短短三年任期內,暗箱操作,聽命於遂寧市「610」和政法委,罔顧事實,羅織罪名、捏造所謂的證據,剝奪當事人的陳述權和辯護權,採用先定罪後走過場,將八名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枉法冤判(另有兩人被所謂的取保候審),勒索罰金並投入監獄。本地所發生的十宗司法案件,都是在「610」、政法委及法院的陰謀策劃下具體實施的,法院成了王義祿一夥褻瀆法律、殘害百姓、打擊善良和撈取政治資本的罪惡之地。

王義祿身為院長,不秉持正義和良知,帶頭踐踏法律,扮演跳梁小丑的可恥角色,製造冤假錯案,令好人蒙冤受難、身陷囹圄。現在雖然已調往大英任職,但他永遠也推卸和逃脫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責。

王義祿的主要犯罪事實如下:

1、法輪功學員張木清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船山區法輪功學員張木清,男,三十六歲。二零一七年十月中旬在機場小區張貼真相粘貼時,遭小區保安誣告,被富源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永興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張木清被船山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一年半,同年九月被劫持到樂山嘉州監獄關押迫害。

2、法輪功學員田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安岳縣流離失所在遂寧的法輪功學員田旭,男,五十二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上午,田旭獨自上街向民眾講大法真相,遭不法人員跟蹤,被船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秘密綁架,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多鐘,國保大隊警察與南津路派出所及天宮路社區居委會的不法人員闖到田旭臨時暫住的小區,將門鎖、外牆砸爛,撬開磚頭,強行入室,大肆抄家。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現金等私人用品被洗劫一空。

田旭被非法關押在國保大隊的密室裏,遭非法審訊近一個月,後被非法拘禁在永興看守所,後被遂寧市船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3、法輪功學員袁瓊秀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遂寧市船山區法輪功學員袁瓊秀,女,七十歲,銀行退休職員。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上午,她在家裏遭到經開區國保人員及嘉禾派出所警察的合夥綁架和非法抄家,掠走家中的電腦、刻錄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袁瓊秀被非法關押在永興看守所,據說警察誣陷她的材料九月份就到了檢察院。家人為她請了當地律師。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上午,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對袁瓊秀非法開庭。當船山區檢察院公訴人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她進行非法指控時,袁瓊秀沒有保持沉默,當庭對公訴人的這種違法行為進行了有力的反駁,並講了自己通過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發生的巨大變化。

但船山區法院的法官在根本毫無犯罪事實及證據的情況下,竟然無視袁瓊秀的自辯和真實情況,枉判好人,非法判她兩年半的刑期。

4、法輪功學員廖邦貴被密判三年十個月

遂寧市船山區法輪功學員廖邦貴,現年七十四歲。多次遭綁架關押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有人到廖邦貴家,告知他次日到法院參加第二次開庭。

據悉,第二天上午來了兩名男子,將廖邦貴老人從家中帶走,三人坐的士去了位於物流港的船山區法院。在沒有律師、家屬旁聽的情況下,法院相關人員不走任何司法程序,直接對老人宣判。

當家屬趕到法院時,已不見廖邦貴的蹤影,所謂的第二次開庭閃電般結束。家屬問有關人員廖邦貴現在何處?那人說要去問法官秦建華(音)。家屬找到秦建華,秦告訴她廖邦貴已被判「三年十個月有期徒刑」。

5、法輪功學員譚秀清被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

譚秀清,女,今年七十二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譚秀清和向姓學員,在川中大市場兌換真相幣,被船山區經開區國保大隊長何念龍、副大隊長王世平等警察綁架,並一起去抄了家,抄走了家中電腦、大法書、真相幣一千五百元等個人物品。向姓法輪功學員當天回家,譚秀清被非法關在永興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在遂寧市船山區法院第六審判庭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監外執行,並勒索罰金三千元。

6、法輪功學員、殘疾婦女羅桂珍被誣判八個月

羅桂珍女士,現年六十五歲,殘疾婦女,原是遂寧市白糖廠的一名職工。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羅桂珍與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在向世人發真相資料時,被中共特務跟蹤舉報,她們四人同時被綁架到派出所,並遭到非法抄家,其他三人當晚釋放回家,而羅桂珍被非法轉押在蓬溪縣看守所,後劫回遂寧市永興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左右,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羅桂珍非法開庭。羅桂珍的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當場休庭。

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十點至下午一點,被遂寧市船山區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當庭被誣判八個月。

7、法輪功學員夢道樂被非法判刑六個月

夢道樂,女,現年七十六歲。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與三位法輪功學員結伴到城區講真相,被兩名便衣及城南凱旋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四名學員都被抄家。十月中旬,孟道樂再次被凱旋路派出所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永興看守所,遭到警察的多次非法提審,並於當月下旬非法判刑六個月。

8、法輪功學員張維碧被冤判兩年緩刑三年 監外執行

遂寧市船山區宮廟村法輪功學員張維碧,女,現年六十五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在市區講真相被凱旋路派出所綁架,抄家搶走1707元現金,所有大法書籍、師尊法像及打印設備及耗材被搶劫一空。

五月八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取保候審,被船山區法院冤判二年,(緩刑三年)監外執行,非法判處罰金2500元。

9、法輪功學員唐曉明、趙明英兩人被非法取保候審

唐曉明,女,五十四歲。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在家中被綁架、抄家,自己花錢安裝的監控器被非法取走,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兩天後遭非法取保候審。

福龍鄉趙明英,女,五十多歲。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被鄉派出所夥同國保綁架。搜走了私人物品,取下趙明英家的攝像頭,凡是去過的都錄下了,被非法關押在蓬溪縣看守所三十七天。八月二十六日現取保候審在家,遭監視。

結語

法院的所有司法人員應是為民做主、洗清冤情的執法人員,是最應有擔當、值得百姓信賴的法職人員,然而在當今中共鬼魅無處不在作祟的情況下,很多人卻是非不分、善惡顛倒,可恥的淪為中共打擊好人、製造冤假錯案的幫兇。

過去很多人都把法院視為公平、公正的代名詞,認為是一個能說道理、為老百姓伸冤的神聖的地方,亦非常羨慕那些頭頂國徽、身著法袍、手持法槌的法官們。但事實並非如此,在中共邪靈的操控下,法官們被邪靈洗腦,逐漸蛻變為中共和政治服務的傀儡,失去真我、泯滅人性的「劊子手」。

人們常說「公門好修行」。但在中國大陸,法官名義上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因為在中國境內,根本就沒有司法獨立,行政權干預司法權屢見不鮮,上級授意下級司空見慣。法官沒有獨立裁決權,完全受制於「六一零」和政法委,不能依法辦案,這就是今天中國法官所面臨的最大問題。

但是只要他們心裏還存有一點道德良知,槍口抬高一釐米,就會有機會為自己選擇未來;如果主動配合中共,那就另當別論。

希望這些身在公門中的人,能夠秉公執法,多做造福百姓的好事,為自己和後人積下更多的福德,不要再被中共所矇蔽和利用,如果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迫害佛法與修煉人,那就會害人害己,造下了罪不容恕的大惡業,是會得到上天嚴懲的。

可悲的是王義祿沒有認清自己的危險處境,不知自己將面臨上天對他的清算,希望他能及時醒悟,不要在中共的泥潭裏越陷越深。請現在所有的公檢法司人員把握好自己的人生方向,你們不要再知法犯法、一錯再錯了,明智起來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