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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遵化法院法官武海潮等人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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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近兩年,唐山迫害法輪功情況嚴重,而遵化法院是唐山幾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法院之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法院法官武海潮、徐愛華、王曉梅三人知法犯法,對法輪功學非法判刑,有無法迴避的責任。以下是部份曝光的案例。

一、武海潮(WU,Haichao):女,漢,籍貫:新疆塔城,出生年月:一九八一年七月,遵化法院法官。以下是其罔顧法律,知法犯法的部份案例。

1. 對豐潤區耿福霞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一至八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上4、5點鐘,唐山豐潤區公安局局長劉金良等有計劃、有預謀綁架豐潤區法輪功學員耿福霞、王秀紅、付瑞英、尉國申、錢淑娟、丘瑞旺、陸彩芸、韓玉芹、肖慧君等。小令公村法輪功學員耿福霞早晨四點半左右被非法抄家綁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河北唐山市遵化法院非法對這五位法輪功學員開庭,十月十五日非法判耿福霞八年,罰款一萬;蔚國申(男)三年零八個月,罰款五千;王秀紅三年,罰款三千;付瑞英二年,罰款三千;陸彩雲一年零五個月,罰款三千。耿福霞、尉國申、王秀紅當時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遵化法院叫耿福霞、尉國申、陸彩雲、付瑞英四人去遵化法院,石各莊派出所副所長去了,沙流河派出所所長也帶人去了,讓陸彩雲、付瑞英進去簽字。簽完字,讓他倆走了。然後,讓耿福霞、尉國申進去。法官說,二審結束,讓簽字,說可以申訴,然後說,收監,不讓耿福霞、尉國申走了,說到那裏申訴。

由派出所帶著,耿福霞、尉國申被劫持到豐潤區看守所,然後再送監獄。尉國申留在豐潤看守所;耿福霞因血壓高240,打不了第三針加強針,拘留所拒收,當天回家。

◎部份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

審判長:武海潮;陪審員:聞富、王劍斌;書記員:李金沙、孫麗嬌。

2. 對遷西七旬趙桂平非法判刑

河北省遷西縣國保大隊知法犯法,長達兩年構陷七旬老人、法輪功學員趙桂平,唐山市遵化市法院還對非法罰趙桂平五千元。遷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在此案中,涉嫌多項違法事實。

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公安局歷時兩年多,大費周章,構陷這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上午8點30分左右,趙桂平老人從家出來到集市上,被在市場上等待多時的穿便衣的警察惡意跟蹤綁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年齡原因被放回)、之後轉為刑事拘留(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拒收)、被遷西縣國保大隊非法取保候審、被遵化市檢察院取保候審、被遵化市法院取保候審、被遵化市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遵化市法院非法監視居住、兩次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法院找到趙桂平,給了她三份文件,並要求她參加非法庭審。趙桂平表示拒絕參加。他們說:「我們這是照顧你,不讓你去遵化了,在遷西開庭。」八月二十三日,遵化法院來到她家,守在她家門外不遠處。在十點多,趁她騎自行車外出時,追上她,用遵化法院的車把她拉到遷西縣法院內,在沒有任何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對她進行了一個小時的非法庭審。

遵化法院給趙桂平的三份文件分別是:一份《刑事裁定書》,中止審理的原因已消失,恢復審理。一張傳票,要求她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9點到遷西縣法院第一審判庭,一份對她監視居住的決定書。

到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遵化市法院對趙桂平非法判罰款五千元。

◎部份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
裁判長:武海潮
陪審員:王劍斌 傅強;書記員:白傑 李金沙;證人:劉慧穎

二、徐愛華(XU,Aihua):女,漢,籍貫:河北遵化,出生日期:一九六九年八月,遵化法院法官。以下是其罔顧法律,知法犯法的部份案例。

1. 對河北遷安市劉秀敏、國月霞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早晨,河北省遷安市法輪功學員劉秀敏、國月霞被遷安市公安局國保警察闖入家中綁架。當時,劉秀敏和國月霞一度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後來,劉秀敏、國月霞的案卷被轉到唐山市遵化檢察院和法院辦理。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國月霞的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到唐山市遵化市法院閱卷。得知,遵化檢察院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非法提起公訴,但遵化法院因疫情原因,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具了本案暫停審理的書面文件。維權律師被法院告知,本案件將在法院庭審前會有與國月霞見面的機會。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在遵化法院對劉秀敏、國月霞非法開庭,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沒能進庭審現場旁聽,只允許觀看非法開庭視頻。

二零二一年十月得知,國月霞被唐山市遵化法院枉判兩年,勒索罰款五千元;劉秀敏被枉判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款四千元。此後,國月霞原工作單位所在地黑龍江省社保局將她的退休養老金,從她被綁架之日起,全部追繳,並停發;劉秀敏的退休養老金也被停發。

兩位法輪功學員不服唐山市遵化法院的非法判決,並向唐山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二一年十月底,唐山市中級法院做出非法裁定──維持原判。兩人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部份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
審判長:徐愛華;陪審員:王鳳武;傅強;法官助理:王雪梅;書記員:馬毓(yu四聲)澤;檢察官:李求軍

2. 河北遵化市賈鳳忠、李永志被非法判刑

河北省唐山地區遵化市法輪功學員賈鳳忠、李永志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十一日被唐山遵化市法院非法開庭,李永志被枉判一年零一個月,賈鳳忠被枉判一年,並勒索罰款2000元。

賈鳳忠先生,59歲,遵化市建明鎮趙莊子村人,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被遵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建明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賈鳳忠被劫持到建明派出所,後來被非法關押在遵化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兩千元。當天上午九點,遵化市法院非法開庭,家人為請的律師依法做了無罪辯護。

李永志,遵化市興旺寨鄉安平莊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十月在噴「天滅中共」標語時,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遵化看守所。

◎部份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
法官:徐愛華(女);書記員:馬(姓)18532586595
遵化市檢察院
檢察官:朱連軍;檢察官助理:王宏旭(女)0315-6613454
案件管理中心:0315-6618296
參與案件人:王薇,趙群

三、王曉梅(WANG,Xiaomei):女,漢,籍貫:河北遵化,出生年月:一九六久年八月,以下是其罔顧法律,知法犯法的部份案例。

1. 對唐山市豐潤區孫建中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法輪功學員孫建中被唐山市豐潤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非法抓捕,之後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唐山市遵化法院對孫建中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孫建中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後,被非法維持冤判。

◎部份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
遵化法院院長:王宏偉;審判長:王曉梅 電話:18532587986;
陪審員:巴杉、寧英;法官助理:王珊珊;書記員:華志紅
遵化檢察院
檢察院檢察長:李求軍;公訴人:張連東
唐山市中級法院
院長:牛向陽;二審主管此案法官:劉健 電話:0315-2067419 18332987220

2. 對唐山市玉田縣劉尚柱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唐山市玉田縣法輪功學員劉尚柱被綁架。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劉尚柱被從玉田縣看守所非法轉押到唐山市遵化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律師去遵化市看守所接見了劉尚柱。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兩點,劉尚柱在遵化市法院被非法開庭,持續兩個多小時後,劉尚柱被非法關押在遵化市看守所。後來得知,劉尚柱被非法判三年零兩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大概是十月二十九日下的非法判決書。(詳情待查)

遵化市法院院長:王宏偉
遵化市檢察院檢察長:李求軍
遵化市公安局長:胡國臣
審判長:王曉梅 電話:18532587986
玉田縣檢察院(檢察長)院長:楊志勇 座機:03156187327與03156164527
玉田縣檢察院檢察官:周金剛、梁勝偉 靜君 王振中 李井全 宋海健 高大方 楊海波 崔利剛 馬士傑 李雲鵬 梅蘭英 郭莉斯 張紹平 李玉田 謝景 韓偉 時振彪 牛娜 王娟 李倩倩
玉田縣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騰雲彪

3. 對唐山市遷西縣柴淑珍非法判刑

河北省遷西縣七十歲的柴淑珍近日被遵化法院枉法判決:她被判一年半,罰款四千元。柴淑珍曾十次被綁架。這次是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在尹莊集市上被尹莊派出所綁架的。遵化市法院以柴淑珍兩年內罰被行政處罰過為由,對她判刑一年半。

所謂兩年內曾經受到過行政處罰,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柴淑珍在洒河集市上被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的洒河派出所所長是付國強。柴淑珍說他們綁架她是違法的。他們以姓名不實對她行政拘留。她被帶到康力醫院檢查,體檢顯示高血壓(210/110毫米汞柱)、竇性心律過速。警察仍把她帶到拘留所。拘留所再次測量血壓,血壓仍然過高,拘留所沒有收她。

遷西縣公安局、尹莊派出所、遷西縣檢察院跟從賈寶忠對柴淑珍「往刑事上靠」的犯罪指令,串通一氣,羅織罪名,有意構陷她。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十月二十二日兩次對柴淑珍非法開庭。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意見未被採納。特別荒唐的是所謂的證人證言,法庭竟然一再把所謂證人李曉明「聽到的」說成是「看到的」。還有一個沒有身份信息的所謂證人付榮豔被拿來構陷柴淑珍,被律師指出這是身份不明。這個證人被否定後,對柴淑珍有意構陷的公檢法系統人員,不知是誰,又在判決書中硬塞進來一個張銘芳──兩次開庭都沒提到過、卻憑空又多出一個證人!稱其是尹莊鄉祝君康藥店的工作人員,看柴淑珍在藥店外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

儘管律師除對李曉明、付榮豔所謂的證人證言明確指出漏洞,但遵化法庭仍把這所謂的證人證人作為誣判柴淑珍的證人證言堂而皇之的作為構陷柴淑珍的證據之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遵化市法院對柴淑珍下達判決書,柴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罰款四千元。柴淑珍表示如果判她有罪,她會上訴。對這樣一個一心修心向善,處處與人為善的老太太,都不放過,這個邪黨政權虛弱到甚麼程度!

◎部份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
遵化市法院 院長 (0315)6612640
遵化市法院辦公室 (0315)6612623
主審法官 王曉梅 18532583816
法官助理 王珊珊 18532586563
書記員 華志紅
陪審員 王鳳琳 王少輝
遵化市檢察院
檢察長 李躍明
公訴部長(副檢察長)郭成亮 13813587767
公訴人 楊海龍
遷西縣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紫玉街5號
檢察長 狄澤軍

結語: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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