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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蘭州社保局剝奪養老金 八旬老嫗六千言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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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市八旬老嫗張建華,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一八年七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肅女子監獄遭非人折磨,除了被毆打、不讓睡覺外,還遭惡徒用刷廁所的刷子刷嘴、被逼喝尿等令人髮指的殘害。二零二一年六月,她結束冤獄回家後,又遭到另類迫害,蘭州社保局非法剝奪了她的養老金,企圖斷絕她的生存之路。

張建華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給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寫了一封勸善信,告訴他們法輪大法的真相,希望他們明白是非善惡,不要聽任中共的擺布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在無知中給自己造下無邊的罪孽。

以下是張建華老太的勸善信。

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你們好:

我叫張建華,現年八十一歲,給各位有緣人講講我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的過程及體會,我在大法中受益而重獲新生卻又被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中共對我無情的打壓折磨。使我這個老人吃了不該吃的苦,受盡了不該受的罪。從黑窩的監獄裏出來,而你們因不明真相,還在執行江澤民的 「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還要扣我僅有的那點微薄的工資。為了你們及你們的家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我本著善心、本著救你們的心態,我把真相講給你們,希望你們能依法辦事、希望你們能耐心看完、希望你們能明白真相、希望你們能得救、希望你們能善待法輪功學員、希望你們有一個好的未來。其實,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你們自己。

一、得法前疾病纏身

我是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在這之前,由於家中的三位親人:父母、丈夫先後去世,給我了一個沉重的打擊,慢慢地就得了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膽囊炎、關節病、痔瘡等十幾種病。被病折磨了三年,有病亂投醫,多次住院都治不好。中醫、西醫、氣功、算命,大小醫院、土方都看遍了。有一次住院,因為醫生把藥下錯了,吃了以後,從舌頭痛到胃,不能吃飯,連止疼藥吃了都痛,那種在家等死的感覺你們可能體會不到。報銷藥費時單位領導的臉難看,還問:為甚麼吃這些藥呀?為甚麼打那針呀?沒病誰吃藥、打針呀。面對領導的刁難,只有忍氣吞聲,眼淚在眼眶裏打轉有苦往肚子裏咽,難呀!太難了!因吃不下飯,人瘦得皮包骨頭,六月份的天氣還穿的是毛衣、毛背心。一次只能吃筷子粗的一點點掛麵,還必須兩小時吃一次,不吃就難受。哎!真是痛苦極了。

二、法輪大法顯奇效

就在感到自己好像走投無路的時候,鄰居說:你去煉法輪功吧,那個法輪功治病效果好。我說,我不去,我練了幾種氣功也沒見好,錢花了不少。她說這功不要錢、你去煉吧。好了你就接著煉,不好你就回來。我想也是。就這樣走進了煉功場。

煉功的第五天,我的肚子很難受,我就跟煉功點的人說,「我不煉了,我肚子很難受。」她說:「這是好事,師父管你了,你再煉幾天,好了你就煉下去,不好你就回家不煉了。」我又堅持了兩天,我感覺我的肚子像一團草一樣的東西下去了。不難受了。我覺得我的肚子從來沒有那種舒服感,我能吃飯了,有精神了,走路不累了,甚麼家務活都能幹了,我那個高興啊!一天有使不完的勁了。孩子們看到後也高興了。

三、法輪功教我做好人

因為法輪大法教人要以宇宙的最高標準「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處處要與人為善,要為別人著想等等做好人的道理。所以,自從我修煉了法輪大法以後,不僅使我的身體得到了康復,同時我也知道了怎樣去做好人了。

記得有一次,在公園裏碰到一個得了肝腹水的農民,據他媳婦說,她家有幾個上大學的孩子,她男人的藥費是自費的,一般不給報銷。我聽了覺得很可憐,我正好發了工資,我就給了400元,讓他買些營養品補補身體。他媳婦很感動,哭著要讓我告訴她我的地址,說是以後給我帶些土特產來。我都謝絕了,我當時就告訴她,要謝就謝我們的師父吧,是他叫我這樣做的。回去也好好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樣的事很多。但是有一點,如果我不學法輪大法,我不知道做人的道理,我也不會這樣對待一個陌生人的。因為我自己本來掙的工資就不高。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下滑社會裏,我還想別人給我點錢暱。

四、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

1、被國際譽為「和平里程碑」的「四﹒二五」事件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逾萬名法輪功學員行使《憲法》賦予的上訪權利,集體到位於中南海附近的國務院信訪辦公室上訪,要求釋放此前在天津被當地警察無理抓捕的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並允許合法出版法輪功書籍。

中共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把法輪功學員的依法上訪誣陷為「鬧事」、「圍攻中南海」,這完全是栽贓陷害。法輪功學員的上訪極其和平理性,既沒有大聲喧嘩,更沒有阻塞交通。對中南海,他們既沒有「圍困」,更沒有「攻擊」,他們只是依法集體到信訪辦公室上訪,而該辦公室在中南海附近。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一九九九年的四月二十五日,萬名法輪功學員自發來到中南海附近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上訪權利。當時的總理朱鎔基下令天津警察放人,重申了不會干涉群眾煉功的政策。當晚十點,學員們靜靜離去。整個上訪過程秩序井然,離開後地上無一片紙屑,連警察扔的煙頭都被上訪學員清掃乾淨。由於朱鎔基的開明理智,這次上訪被國際讚譽為「和平里程碑」。

2、天安門假自焚

二十年前的「偽火 」,製造仇恨的世紀謊言。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二十三日,大年除夕,中共炮製了一場以污衊法輪功為目的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氏集團開動整個國家機器鎮壓法輪功以來,抓捕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卻發現這場空前的迫害沒有法律依據,不得不進一步炮製謊言,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製造了一場慘無人道的天安門假自焚。為迫害法輪功找藉口。但這一偽案由於破綻百出,不斷被海內外各方揭露為一則不攻自破的「偽火」。以下的疑點重重不得不讓人沉思:

(1)穿便服進入燒傷者隔離室?

電視上播出的劉思影重度燒傷,要嚴格消毒隔離,減少感染機會。但是,劉思影卻在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後的第4天,就接受央視記者的採訪。而中央電視台記者不穿隔離衣、不戴口罩帽子、手拿話筒進行現場採訪。稍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重度燒傷進入隔離室,燒傷者不能被包裹,凡進入隔離室的探訪者必須穿隔離服,不然病人會感染導致生命危險。

(2)汽油燒傷穩坐拍電影

人人都知道汽油是易燃物品。而天安門的所謂的自焚者,在把自己燒傷後,還能坐在地上讓攝像頭拍照,還能坐著不動的喊口號。我們平時炒菜不小心被油燙了都得趕緊跑去用藥,難道他們不知道疼嗎? 並且人都燒焦了,而自焚者大腿間的裝有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這怎麼可能暱?除非傻子才相信汽油不是易燃品。

(3)器官切開還能唱歌

中央台的「自焚」錄像中,有一個小女孩在氣管切開不到四天的時間內,在隔離室接受記者的採訪。記者採訪時,還能大聲說話,大聲唱歌。醫學常識告訴我們,人說話都是用器官發聲的,我們一般感冒稍重一些,嗓子不舒服時,說話都有問題,嚴重時,連話都說不出來,那十二歲的小女孩,在氣管切開時還能唱歌,違背醫學常識。最關鍵的是,受傷四天還能見不穿隔離服進入隔離室的記者,「說話清脆」,說明手術成功,可沒過多長時間,那女孩卻突然死亡。這又怎麼解釋?除非殺人滅口。

(4)鏡頭事後「補拍」

二零零二年初,在河北省「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實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當時的記者與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所謂「座談」時。在法輪功學員質問下:她不得不承認說:「王進東兩腿間的雪碧瓶是他們放進去的,鏡頭是事後補拍的。」她還辯解道:「早知道被識破就不拍了」等等。

中共為了仇恨法輪功,煽動全國人民及全世界的人仇恨法輪功,「七•二零」的打壓達不到登峰造極的迫害。就特意炮製一場天安門假自焚,其最終目的就是要煽動百姓仇恨法輪功。為迫害法輪功升級炮製自焚,而後嫁禍於法輪功學員。法輪大法是佛法,是來救人的,是在人有危難時叫人如何躲過災難的。如:現在的疫情,他就是疫情的剋星,救人的良方。中國的傳統文化,老人也經常講,天災主要是人的道德不行了,才會出現天災人禍。現在人類的道德已經到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笑貧不笑娼」、「一切向錢看」的地步了。而共產黨的真實目的是叫人不信神,宣揚無神論、講假惡鬥。最後把人推向危險的境地。甚麼壞事都敢幹,失去做人的準則。最終毀滅人類,讓人跟著它一起下地獄。它崇拜紅色,所以它喜歡血。正如毛澤東講過,文化大革命十年來一次。可不是,中共從建政到現在,每十年一次運動都會死很多人。但是,血的教訓都沒有喚醒中國人。都還在沉睡。當下全球疫情施虐,人們都沒有去想想為甚麼會發生這麼大的災難?當年強大的羅馬帝國三次大瘟疫,一下子就將羅馬帝國放倒了。後來人們慢慢清醒過來,才知道是因為羅馬帝國迫害耶穌及耶穌的門徒而帶來的災難,在改過自新後災難才慢慢淡去。歷史的教訓人們都不能及時清醒。現實的大災難已經擺在人面前,人還在裝聾作啞、掩耳盜鈴。真的可悲、可伶。可是良方就在眼前、就在你善惡一念間。就看人如何選擇,要不要也在這瞬間即逝的機會中把握。進退兩重天、好壞兩重天、生死兩重天。

五、在監獄被迫害的經歷

1、綁架構陷、枉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左右,蘭州市公安局二十六處四位不明身份的人非法闖入家中,在不出示任何證件:如身份證、搜查證、工作證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的私人物品,如:大法書、現金、工資卡等,隨後我被劫持到小西湖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後來被非法關押到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二月,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劫持到甘肅省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同年九月十日被非法送入當地臭名昭著的「甘肅省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2、在監獄遭暴力毆打、不讓睡覺、不讓吃飽等虐待

甘肅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非常嚴重,學員剛一進去就被強迫寫所謂的「三書」、「四書」,不寫就把人拖至監控看不到的地方用腳踢、薅頭髮、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手,甚至還把蓋的被子扔到廁所坑裏再潑上水,這樣一連十天蓋的被子都是濕的。此外,睡覺前必須背監獄裏的監規,背不下就不讓睡覺,早上也不讓洗漱。為了達到所謂「轉化」的目的,監獄每頓飯只給吃一點點。由於長期吃不飽處於飢餓當中,所以每月體重成十斤左右下降,由原來的一百多斤,掉到九十斤左右,頭也抬不起來了、腰直不起來了。

3、遭用刷廁所的刷子刷嘴 被逼喝尿

在監獄的犯人一般都比較邪惡,為了減刑不擇手段。所以這些人在監管人員的指示下是肆無忌憚的幹壞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極其殘忍的。他們強迫法輪功學員給她們幹私活,如:洗腳、洗襪子、褲頭等髒活,能用的辦法都用,甚麼髒話都罵。只要不順她們的意願就可以隨意打人、罵人。

一次,她們強迫我寫「我是如何罵家裏人的」。很可笑。我從不罵人,他們卻能編出這樣的么蛾子來欺負人。不寫不說,就把我拉到衛生間用刷廁所的刷子刷我的嘴。多麼的歹毒呀。不止一次這樣幹。更可惡的是,醫生見我的腿腫了,其實是被犯人踢腫的,叫我多喝水,那些犯人為了整人,就使勁讓我喝水,晚上還不讓上廁所,馬桶也不用,實在憋不住了,值夜班惡人讓我尿到另一犯人的馬桶裏。第二天,她們不僅讓我去倒尿,同時還逼著我喝尿。多麼的噁心呀!太惡毒了。誰沒有父母,難道他們平時就這樣惡毒的對待他們的父母嗎?現在的人良心哪去了?「真是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在監獄受到方方面面的折磨不僅體現在身體上,同時還體現在精神上的。而你們現在扣押我的養老金,不僅沒有法律依據,同時也是在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我真心希望你們不要當替罪羊。當真相大白時你們承擔不起這個責任。當初江澤民身邊紅極一時的薄熙來、周永康等幾百個高官,包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法委、「610」辦公室的頭子,因為他們充當迫害法輪功急先鋒,撈取了政治資本,升了官、發了財,可現在結果如何?現世現報是天理,他們現在坐牢不算完,波及家人也不算完?羅馬帝國迫害耶穌門徒三百年過去了,他的子孫到現在還在償還。中東連連發生戰爭,到現在也無寧日。

我們知道,你們違法扣回去的錢,你們個人也得不到。你們也知道你們所執行的所謂的文件是黑文件,是違法、違憲的,違背《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公務員法》等法律的。是下位法違反上位法的,你們更知道你們不是職能部門,無論誰犯了錯誤,判了刑,法院是不會通知你們的。從法律上講,退休金根本就不在法院判決經濟範圍之內的。如罰金、沒收財產等刑事判決的範圍。既然法院都沒有判決扣發養老金的權力,那麼你們扣發養老金純屬於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所以,我還是勸你們不要做違法之事。二零一五年開始執行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你們也不要像周永康、薄熙來他們一樣,他們當初多麼瘋狂,他們當初不可能預見到他們的今天,江澤民更沒有想到他還活著就被20多萬人告上法庭。也許有人會想,法輪功把我們不能怎樣。是,法輪功是來救人的,但對迫害者例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有一句話叫作「人不治天治」。誰能逃得出去。

六、法輪大法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對本人的判決也是違法的

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時,信口開河的污衊法輪功是×教。第二天《人民日報》就跟風發表評論員文章,重複江澤民的誣蔑之辭。然而,他個人講話和媒體報導不是法律。我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對國家主席的職權作了規定。國家主席在職權範圍內的活動代表國家,在職權範圍外的活動不代表國家,只是個人行為。江澤民作為國家主席是沒有權力做這樣的認定的。(江澤民和他們的團夥已在三十多個國家被告上法庭,罪名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與希特勒同罪。)

此後的不久,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而這十四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全文也可查到)

公安部頒布的這個通知,明確否定了江澤民和媒體對法輪功的誣蔑之辭,明確表明法輪功不是×教,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七、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證明法輪功書籍及相關資料都是合法的

法輪功書籍是教人向善的經典書籍,擁有法輪功出版物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更重要的是,即使按照現行的法律文件,法輪功學員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也完全合法。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二次署務會議通過了第50號文件(附原文),該文件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簽發,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國務院公告了該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並將其刊登在《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上。該文件廢止了161個規範性文件,其中第99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100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第50號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法輪功書籍合法,那麼對法輪功的介紹、講述法輪功真相的相關資料當然合法。你們看到的關於法輪功的宣傳品及相關資料都是合法的,根本不能作為所謂的犯罪證據。

八、扣發養老金完全是違法、違憲的

希望你們依法如數退回我的養老金,不要聽信江澤民及「610」的擺布,做違背法律、違背良心、違背道德的錯事。誰做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都會自己買單的。善惡有報是天理。特別是迫害一群做好人的修煉人,更是天理不容。衷心希望你們能明真相、能三退(退出黨、團、隊)、能保平安、能順利渡過劫難。人類最後的大淘汰、大審判已經拉開了序幕,成敗就在於你們對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善惡一念間。

張建華
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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