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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次綁架、勞教 湖南衡陽市曠昌雲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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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衡陽市南岳鎮曠昌雲女士,因修煉法輪大法,做個真善忍的好人,遭江澤民流氓集團長期迫害,被中共人員綁架至少十次,非法抄家七次、非法勞教一次,騷擾、恐嚇更是不斷,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六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八歲。

曠昌雲於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自己和家庭都深受其益。雖然家中經濟不是那麼富足,但生活過得也充實愉快,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可是自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以來,不但迫害曠昌雲,連她女兒也深受其害和牽連。曠昌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曠昌雲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與同修去北京,想為法輪大法,為我們師父說句公道話,一到天安門就被天安門的警察劫持押送到湖南省衡陽市駐京辦事處,後駐京辦事處通知南岳,被南岳政法委副書記伍文進、公安局趙聲懷押送回來。非法關進南岳看守所,關押55天。還勒索現金兩百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我第二次去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被天安門的警察強行拉上車送海澱派出所,當天海澱派出所三個男警察、二個女警察,不分青紅皂白,提起就打,當時我真是莫名其妙,這是哪門執法,哪門之理,人民警察為甚麼這麼野蠻卑鄙,把我的衣褲都剝光,五個人輪流用電棍打,用電棍電,當即打掉一顆牙,全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整個脖子電滿水泡,他們五個人打得氣喘吁吁,男的打累了就換女的打,直到他們都打累了才停手。

接著把我送到一個地方,用手銬銬在椅子上。那兒已關有很多上訪的民眾。剛一坐下,一個女警又重重地給我搧了兩個大耳光。第二天天亮後,通知衡陽市駐京辦事處,當時南岳「610」人員黃余金押我回南岳看守所。按法律看守所兩個月事情沒了結,就不能送勞教,可他們超期關押一個多月後,還要執意送我勞教。

「610」的羅玉明(已故)心知已違法,不能送勞教,他們就隨意在時間上做文章,減去一個月的關押時間,強行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當時我肩負著撫養三個兒女的重任,最小的才十四歲,都沒有自食其力的能力,造成我兒子被迫流離失所。勞教期本是一年,因不聽白馬壟的所謂轉化,又加期一年。勞教期間受盡非人折磨:關小號、坐小板凳;不遵守他們所謂監規,勞教所的獄警就教唆那些犯人用盡各種辦法折磨我。

二零零二年超期勞教期滿,勞教所還不放我回家,由南岳政法委書記陳德清帶領三人接回直接送南岳看守所,又非法關押將近六個月。出獄後,我去長沙叔叔家住了五天,回來一進家門,就發現「610」人員早就在我家翻箱倒櫃。說是沒向他們請假,又把我關南岳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我當時絕食一個星期以示抗議。

放回家後,還是無人身自由,時刻被人監視。我沒有工作,沒有生活來源,想去外面找點事情做,他們不讓。為了方便控制我的人身自由,「610」主任袁東華要他們街道安排我到環衛處撿垃圾,一個月只給兩百五十元工資,還要出滿勤,沒有一天休息,如家中有事少做一天就要扣發一天工資。

二零零三年八月,江澤民來南岳,南岳鎮幹部曠桂雲帶領四人,闖入我家不走監視我,連續三天不准我出門,連買菜都不能上街,直到江澤民離開。

二零零五年大概七月間,有一天下午我準備去上班,因未到上班時間。我在鄰居家休息一下,被「610」頭目袁東華夥同國保大隊長何鐵饒蹲坑發現,又帶領幾個人闖入我家非法搜查,把僅有的一個VCD搶走了,把所有的大法書籍全部搶光,還搶走了其它一些東西。

二零零六年大概是下半年,南岳街上趕集,我在發真相資料時被「610」劉國龍舉報,被南岳派出所警察黃河綁架,送南岳拘留所關押七天,勒索一百四十元。

二零零八年陰曆五月初一,那天趕集,我在街上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南岳派出所黃河綁架,送南岳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後下勞教通知單,十五天後,第二次將我送白馬壟勞教所勞教。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才退送回家。在這期間拘留所勒索三百元,還不按時給飯吃。

二零零九年陰曆十二月十二日,我在南岳集市上發真相資料救人,被「610」便衣綁架,送南岳拘留所關押五天,勒索一百元。

二零一二年南岳開道教論壇會。開會之前,南岳派出所黃河帶了三四個人就來我家騷擾、恐嚇,不准我出去,說出去會對我怎麼怎麼的。就在快散會那天,我去買菜,在回來的路上,南岳派出所黃河帶了三四個人對我攔路搜查,搶走幾個光盤和170元真相幣。這次又被送南岳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

曠昌雲本人向來能吃苦耐勞,憑本人的辛勤勞動,如果沒有迫害,生活本來可以過得還不錯的,可是由於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曠昌雲女士因為長期遭受迫害,致使她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連戶口都不給上。南岳派出所所長和戶籍股長說一沒有房子,二沒有工作,不符合條件。她土生土長在南岳,卻沒有她的立足之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10點左右,南岳區國保大隊公安局陳小軍、李喜勝、610主任劉雄、南岳大廟派出所趙正凡和一吳姓警察、南街居委會袁春蘭等一行近20餘人,又破門闖入曠昌雲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打印紙兩包多、法像三尊、大法書40多本、現金一百元、真相資料等,並將其綁架到公安局,中午才將她送回家,並說過幾天再找她。

曠昌雲女士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六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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