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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市周曉春被迫害 流離失所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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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衡陽市籍法輪功學員周曉春,在深圳發放告訴人避疫良方的真相特刊時,被攝像頭拍到,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夥同小區騙開她在深圳的家門,非法抄家,並把她劫持到公安分局,逼供到次日凌晨兩點多送回家,後被要求五月十四日到檢察院「報到」,周曉春被迫流離失所至今一年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晚,周曉春女士在深圳坪山御景小區發放疫情特刊,被攝像頭拍到。三月十九日下午二點左右,深圳坪山區馬巒山派出所和坪山公安分局一行八、九人,夥同小區保安以測體溫為由騙開門,所有人都沒出示證件,不知道他們姓什名誰,開來三台警車,從家中搶走戴爾電腦一台、華為手機兩部、打印機兩台、Α4切紙機一台、大法經書一箱約50多本、廣州講法光碟教功碟多碟、人民幣四千零九十(其中10元299張5元的200張1元的100張)、ΟΡΡΟΜΡ4壴台、大法真相冊30份。

周曉春與丈夫被劫持到坪山公安分局逼供,直到二十日凌晨兩點多才送回家。四月十三日,周曉春拿著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刊登在《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三十八期上的第五十號文件,到坪山公安分局想要回她的大法書、碟等私有財產,在公安分局大門口正好碰到抄她家的兩個警察,周曉春把出版總署的五十號文件展示給他們。兩警察看都不看,那個年輕一點的打電話叫樓上的人把她的電腦送下來,叫她輸密碼開機。周曉春告訴他沒有密碼,打不開了,就回家了。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五點零九分,周曉春和丈夫被叫到馬巒山派出所,由叫劉志遠的警察在警察劉俊廣的電腦上打印一份「取保候審」書 (當時劉俊廣叫劉志遠不要在他這做,說應該在那邊去做,可劉志遠就裝沒聽見,就不離開 )。周曉春當時問劉志遠:你了解情況嗎?他說了解一點,叫周曉春簽名,被拒絕。後來他們叫找周曉春丈夫簽了。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五月三日,周曉春回到湖南衡陽市,五月十一日晚八點多接到女兒電話說給他們倆買了十三日十四時十六分G66037高鉄票,叫她五月十四日到深圳的檢察院報到。

周曉春被迫流離失所,退休金被停發。周曉春也被非法網上通緝,有家難回,也不能與家人聯繫,因為家人電話被監控。

小區電梯內告示牌看到片警叫馬超,手機13823737887
馬巒山派出所女警周佳容,2020年3月17日當時沒穿制服;男警察劉俊廣警號070933手機18138803738
馬巒山派出所後看到小黑板上公布當日值班領導叫曾德良、譚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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