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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鳳城市檢察院唐金鳳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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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現任遼寧省丹東市鳳城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部長唐金鳳,在鳳城市檢察院公訴科擔任檢察員期間,多次參與構陷、非法起訴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從二零零九年至今,鳳城市有2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2人被迫害致死,大部份都是被唐金鳳構陷、非法指控所致。

唐金鳳,女,滿族,1979年3月22日出生,身份證號:210621197903220043,手機:15841589801,家庭住址:遼寧省丹東市鳳城市福臨小區1號樓3單元601;唐金鳳的丈夫劉少巍,現就職於遼寧省丹東市鳳城市人社中心。身份證號:210682198111150099,手機:13841504919;唐金鳳的孩子劉宗釜,身份證號:21068220120621001X。

下面是部份遭受唐金鳳構陷入冤獄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1、多次遭冤判,原紅旗鎮婦聯主席冷冬梅被迫害離世

鳳城市紅旗鎮法輪功學員冷冬梅,原是鎮政府婦聯主席,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多次被中共非法勞教、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冷冬梅和本鎮法輪功學員劉銀鳳、王春珍去紅旗鎮黃旗村講真相,遭紅旗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冷冬梅和劉銀鳳被秘密庭審,公訴人是鳳城市檢察院唐金鳳和趙恩芳,冷冬梅和劉銀鳳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但仍被鳳城法院刑事庭庭長徐宏仁等非法判刑四年。

在東港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冷冬梅身心備受摧殘,身體十分虛弱,被東港市中醫院確診為二度心衰,隨時有生命危險,在送往大北監獄時,獄方拒收,因此被「保外就醫」。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在丹東市打工的冷冬梅下班後,在某銀行門口發放真相光盤時,被桃園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半年多,後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冷冬梅被劫持在遼寧女子監獄非法關押,遭受到種種精神與肉體的折磨,於二零一七年七月被保外就醫。回到家後,監獄對她手機監控,每個星期都上司法部門彙報一次,後來一個月一次。

長期遭受騷擾、恐嚇,被限制人身自由,冷冬梅壓力很大,身體每況愈下,最終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晚含冤離世。

2、堅持信仰,原土門水庫幼兒教師劉銀鳳兩次被非法判刑

鳳城市紅旗鎮法輪功學員劉銀鳳,女,七十歲,原土門水庫幼兒園教師。劉銀鳳以前常年有病,脾氣也不好,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脾氣好了,也不用吃藥了。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劉銀鳳多次被中共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和判刑總計十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劉銀鳳和本鎮法輪功學員冷冬梅、王春珍在紅旗鎮黃旗村講真相,被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鳳城法院對劉銀鳳和冷冬梅非法開庭。開庭那天,旁聽席上空無一人,鳳城檢察院唐金鳳、趙恩芳出庭公訴,劉銀鳳和冷冬梅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說的有理有據,審判長徐宏仁無話可答,只是重複一句「你說的話我聽明白了」,嘡,敲一下小錘。沒等她二人辯護完,就不讓說了,草草休庭。後劉銀鳳被非法判刑三年,冷冬梅被非法判刑四年,王春珍被鳳城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劉銀鳳被秘密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由兩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夾控,因拒絕寫「五書」(即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保證書、認罪書等),劉銀鳳被罰站,晝夜不許睡覺,不許閉眼,不許蹲著,否則拳打腳踢。有一次三個人圍著她,暴打她的頭部,打得她耳朵失聰,嘴和臉都被掐破、掐腫。有一次劉銀鳳因拒絕戴胸卡(犯人的標誌),被犯人一腳踢在胸口上,當即倒地,惡徒扯頭髮拽她起來,把她的頭髮扯掉一把。因她不穿勞改服,被扒光衣服,只剩內衣褲頭,打開門窗凍著。此後劉銀鳳經常被關小號,動輒一頓暴打。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br>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劉銀鳳冤獄期滿回到家中,經過學法、煉功,身體康復。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劉銀鳳去黃旗鎮趕集買雞蛋,回家途中被紅旗派出所李國峰、范喜軍等五、六個警察綁架。警察在劉家無人的情況下從窗戶跳進去,找到門鑰匙打開大門抄家,劫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真相幣等許多私人物品。

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鳳城市法院對劉銀鳳第一次非法庭審,董、李兩位律師出庭為劉銀鳳做了無罪辯護,要求依法釋放劉銀鳳,後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案子退回檢察院,公訴人唐金鳳千方百計「搜集證據」一年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鳳城法院對劉銀鳳第二次非法庭審。公訴人唐金鳳宣讀了對劉銀鳳的非法起訴書,劉銀鳳說:「起訴書的內容我全盤否定。公訴人指控我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請問我利用甚麼組織破壞了國家哪部法律實施?法輪功沒有組織,沒有花名冊;法輪功講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我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淨化心靈,沒有傷害過任何人,沒做過任何壞事。」

律師說:「任何政府無權規定和認定正教與邪教,法律也無權規定和認定正教與邪教,因為法律規範的僅是人的行為,而不是信仰。」律師辯護過程中,唐金鳳多次阻撓律師辯護,兩位律師據理力爭,以《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為法律依據逐條駁斥公訴人對劉銀鳳的非法指控。唐金鳳無話可說,最後向法庭無理提出「量刑七年,並處以沒收財產或罰金」的意見。

二零二零年九月份,家屬得到消息,劉銀鳳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現在被劫持在遼寧女子監獄。

3、梁運成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曲山林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鳳城市法輪功學員梁運成、吳娟、孫忠琴、曲山林、焦琳乘車去白旗鎮,途中遭白旗派出所惡警曹德君等人綁架,當晚遭警察毒打。鳳城國保大隊、白旗派出所捏造假證構陷五位法輪功學員,鳳城檢察院公訴科唐金鳳明知公安人員是捏造假證,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沒有違法,仍然昧著良心起訴法輪功學員,致使五名法輪功學員均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梁運成先後被送瀋陽大北監獄、本溪市監獄和大連市監獄迫害,期間被惡警施用塑料袋套頭毒打、用辣椒水潑傷口、用鋼針扎手指頭、綁「抻床」(類似五馬分屍)等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捆綁並強光照射
中共酷刑示意圖:「抻床」──銬在床上並強光照射

焦琳在鳳城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警察指使的監管犯人用煙頭燙,用膠皮管抽,用冷水澆,抓頭往牆上撞,焦琳的眼睛被打得封上了,臉腫的嚇人,好多牙齒被打鬆動。二零一一年八月焦琳被劫持到瀋陽東陵監獄,被惡警上「死人床」多日,打昏過二次,耳朵被打變形,嗓子被砍啞,至今未恢復。

曲山林在瀋陽大北監獄被關小號迫害,兩隻手被銬在牆上固定的手銬裏,兩隻腳戴著腳鐐,坐在冰冷的地上兩天兩宿,當時曲山林已年近七十歲,為抵制迫害絕食、絕水,七、八天後被轉押瀋陽東陵監獄,遭受非人的折磨,最後被迫害致胃癌,送進醫院做大手術,胃被切除三分之二。二零一一年底,瀋陽東陵監獄為推脫責任給曲山林辦了「保外就醫」。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曲山林在大連市兒子家含冤去世。

吳娟被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五監區一小隊,因拒絕「轉化」,被關在一間儲藏室裏,每天罰站16-17個小時,晩上睡在冰冷的瓷磚地上。一次,惡警指使牢頭劉洪新打罵吳娟,劉洪新抓住吳娟的頭髮一頓拳打腳踢,直到打累才停手,吳娟頭髮被她抓下一堆來,滿臉是血,身上無數塊黑紫色血斑,嘴、鼻子都流著血,站不起來,一連幾天頭暈。犯人馬永蘋說:「就算打死你也沒人知道,說你自殺,沒人負責,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

孫忠琴被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九監區六小隊。惡警把孫忠琴關進一間小黑屋裏,指使犯人程濤和孟憲秋等逼她「轉化」,孫忠琴拒絕,被罰站整夜不讓睡覺。惡犯用竹板打她腦袋和臉,用木塊狠狠地砸她的手和腳,拽住她的頭往鐵床管子上撞,孫忠琴的頭部和臉部、眼睛、手腳全變成黑色,腫起老高。三個人把孫忠琴按倒在地,用木棍狠狠地打她的腰、臀部,用竹板狠勁鑽她腰部,疼痛難忍。孫忠琴頭暈目眩,嘔吐,十多天直不起腰來。惡犯還把她衣服扒光,,後怕別人看見,,讓她穿上一套單衣服,把窗戶打開凍她,往她身上澆涼水。惡警隊長劉秀娟對孫忠琴說:「叫你沒一天好日子過,叫你生不如死!不轉化,就叫你的女兒來抬你的屍體!」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4、手機上網被綁架,金彪被鳳城法院誣判三年

金彪,38歲,鳳城袁家溝鋼廠工人。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他在家中用手機翻牆上網,被丹東市網警特務監控,並指使鳳城市公安局鳳山分局警察綁架了金彪。鳳城檢察院以鳳檢刑訴(2014)205號起訴書,向鳳城法院非法提起公訴,公訴人是唐金鳳和關坤玉。

鳳城市法院九月二十三日對金彪進行非法庭審。開庭前,審判長潘淑琴對金彪的辯護律師設下了幾個「不許提」,被律師平和的幾句話,頂的無言以對。不知道潘淑琴是明知無理而心虛,還是奉命而行,她對辯護律師說的話是:「一會開庭時,不能評論刑法三百條合不合法;不能評論法輪功是不是×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如果要提到這些內容,可別說我打斷你說話不讓你辯護。」律師的回答是:「這個我還真得提。因為你們就是用它來給我的當事人定性的。而我查遍了所有的法律,至今還沒看到有哪一條法律把法輪功定為邪教了。」

公訴人唐金鳳在羅列所謂的證據時說:「公安機關監測到金彪上網下載法輪功資料並傳播法輪功。」立刻遭到辯護律師反駁:「公安機關竊聽、偷看公民隱私,這本身就是違法的。」同時,律師從「信仰合法」的角度,為金彪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立即無條件釋放金彪。最後審判長潘淑琴稱合議後再作宣判。

休庭後幾天,金彪被誣判三年,後被劫持在瀋陽監獄城迫害。

5、網上傳真相,盧俊被非法判刑三年

盧俊,女,一九六六年三月十三日出生,鳳城市通遠堡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丹東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夥同鳳城通遠堡派出所警察,藉口盧俊在訪問互聯網時涉及到法輪功信息,綁架了盧俊。鳳城檢察院以鳳檢公訴刑訴(二千零一十四)二百七十三號起訴書,向鳳城法院非法提起公訴,公訴人是唐金鳳和關坤玉。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鳳城法院對盧俊非法庭審。公訴人稱盧俊在QQ空間轉載了九十多篇法輪功的文章,律師糾正,其實只有十三篇有關法輪功的文章,並指出公民言論、出版的自由受憲法保護,轉載、傳播法輪功的文章不違法。律師又從電腦、網絡、打印機、書籍等方面不構成犯罪的角度,為盧俊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非法庭審一個小時左右結束,最後審判長潘淑琴宣布休庭。十二月十二日,鳳城法院對盧俊非法判刑三年。盧俊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6、姜鳳麗被非法判刑,律師斥公檢法「勞民傷財」

姜鳳麗,女,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九日出生,家住遼寧省鳳城市寶山鎮岔路村六組,原寶山鎮糧庫核算員。

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姜鳳麗在寶山汽車站遇到寶山派出所副所長張平先,送給他一張翻牆軟件,張平先當即打電話招來警察綁架了姜鳳麗。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鳳城市法院對姜鳳麗公開非法庭審。公訴人唐金鳳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構陷姜鳳麗,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是一個老老實實的平民百姓,她的家庭因迫害導致破裂,一個孤苦伶仃的農家婦女,把「真、善、忍」信仰當作她唯一的精神支柱,然而就連這一點點精神依托都不許她有!別把這麼善良的農村婦女非得往政治上拉,她想當總統嗎?她有槍有炮嗎?這種類似文化大革命運動,把好人妖魔化、醜化,扣上大帽子,以刑法來懲罰的做法是極其荒唐的。

這時姜鳳麗哭了,現場的很多觀眾在落淚,法官、公訴人低下了頭。律師最後陳述:「法輪功信仰的『真、善、忍』,是全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觀,受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推崇和弘揚,在中國大陸以外的香港、澳門、台灣三地都可公開修煉,受法律保護。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迫害十五年,整個國家政府、司法幾億人民被捲入這場迫害中,浪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都是老百姓的納稅錢,勞民傷財!法輪功學員十五年來為堅守信仰付出沉痛的代價,多少人被非法勞教、判刑!今天的庭審同樣是浪費司法資源、浪費國家資金。我們作為法律界人士,應把良知作為法律的最高準則,從內心維護法律的公正,儘早結束這場迫害,這樣,我們的國家、民族才有希望!」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姜鳳麗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7、優秀高中女教師李星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

李星,女,一九七二年十月十九日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原鳳城市二中美術教師。李星在學校工作很優秀,人品也好,領導和同事都很讚賞她。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下午,李星去學校上班,被等候在守衛室的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隨後去李星家裏抄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真相傳單、光盤等許多私人物品,之後將李星劫持到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

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與草河派出所警察對李星及其家屬採用欺騙的手段誘供做假證,將李星構陷到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鳳城檢察院唐金鳳、李洪鴿非法將李星起訴到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李星被鳳城法院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王光琦出庭為李星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從法律、人性的角度闡述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合法,善勸公檢法人員,公正對待法輪功。

唐金鳳以李星家中存有法輪功書籍、護身符等物品為由對李星提出指控。律師說:「護身符正面是『法輪大法好』,背面是『生命的護身符』,『法輪大法好』只是一個信仰,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也沒有給他人造成任何傷害,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中國現行法律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裏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與邪教的定義扯不上關係。我的當事人是一位優秀的高中教師,本應站在講台上教書育人,你們將這樣一個正派、和善、厚道的人置於被告席上,非得以邪教的定義給她治罪,硬是把刑法三百條往她身上套,這有悖於法律、人性的原則。」

庭審結束後,律師又返回法庭對公檢法人員說:「現在國家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法輪功被迫害是一場冤案,現在這個形勢,很多人都在改變態度,希望你們能站在新的角度重新認識法輪功,不要再製造冤假錯案。」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李星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被劫持至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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