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通知書完全不回應管龍妹在申訴狀中提出的事實與理由,罔顧法理與法律,聲稱「你對該案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申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再審條件,原判決、裁定應予維持。」
駁回申訴通知書由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落款只有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的蓋章,沒有承辦法官名字。但在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的案件受理通知書上寫明「本案審判長任德康」。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管龍妹再次向上海市高級法院申訴立案窗口投遞了申訴狀,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自己討回公道。
管龍妹一九五三年二月生,家住上海市浦東新區。一九九九年六月,管龍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懂得了作為一個生命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管龍妹一下子就去掉了生活中的壞習慣,同時也戒了煙、酒、麻將。法輪大法挽救了管龍妹瀕臨破碎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管龍妹只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做好人,被中共非法勞教兩年,兩度非法判刑,共遭十年上海女子監獄的冤獄折磨、摧殘。十二年多的中共監禁關押,對管龍妹和她的家人造成巨大的傷害。
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
地址:虹橋路1200號
郵編:200336
電話:021-34254567
申訴立案窗口
書記員:薛惠君、施維莉
審判長:任德康
電話:02134254567-6101
上海市高級法院
地址:肇嘉濱路308號
郵編:200031
電話:021-3416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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