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七台河中級法院副院長關長仁遭報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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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中級法院原邪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關長仁,於二零一九年三月被免職,四月以涉嫌違紀違法的罪名被查。關長仁曾積極參與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這是他的惡行遭到惡報的結果。

關長仁,男,一九六零年七月生,黑龍江勃利人,一九八二年六月加入中共邪黨。其主要履歷: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任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七台河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正處級審判員、副書記;二零一九年三月,免職。關長仁已被追查國際網站追蹤調查,搜集證據。

關長仁在其長達十九年的七台河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上訴的案件全部是維持冤判,甚至無一起案件打回重審的。開庭、宣判、上訴、再宣判的整個過程全部違法,對此關長仁作為該法院頭目要負主要責任。

在關長仁任職七台河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的部份典型迫害案例: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法輪功學員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被七台河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一零年四月被七台河新興區法院非法判刑。據悉三人被分別判了四至五年,其中李新春四年。三人上訴至七台河中級法院。中級法院人員稱:上面有令,請律師者重判,該案不是法院說了算,審判形式就是走過場。最後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王秀玲在集市上被警察綁架,中共法院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偷偷對兩人非法開庭。王秀玲的家人聘請北京律師上訴。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張蘭君在鐵山鄉講真相時被鐵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被新興區法院非法判一年十個月,罰金五千元。張蘭君上訴,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女工程設計師趙春陽被桃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遭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三年。趙春陽上訴,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王元菊在自家樓下被新興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十個月,王元菊上訴,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李葆華在自己的電腦商店被桃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四月被桃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李葆華上訴,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張桂榮被桃山區桃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被桃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半。張桂榮上訴,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王靜被七台河市國保大隊、桃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當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王靜上訴,七台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多行不義必自斃。表面上,關長仁是因腐敗被查辦被免職,實際上,都是「善惡有報」天理的體現。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必有後報。不管人怎麼想,天理永相隨。

從迫害法輪功的大幫兇薄熙來、王立軍倒台,到迫害法輪功的政治打手「孫力軍政治團夥」覆滅,到迫害法輪功的總頭目江澤民死亡,「惡有惡報」的天理,在一層一層地往前推進。為邪黨賣命,出賣良知換取功名利祿的人,不但要接受人間的審判和懲罰,也將會面臨神的審判。

目前許多人已悄悄給自己留後路,暗中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以備將功贖罪用;還有的用實際行動來挽回自己的未來,根據自己的能力保護法輪功學員。希望七台河市還在參與迫害的政法系統官員趕快清醒吧,別再當中共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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