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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遭勞教迫害 長春陸大新又被枉判三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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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陸大新女士,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被長春市南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近日獲悉:二零二二年十月,陸大新被枉判三年,已被劫入吉林女子監獄迫害。

陸大新(陸大欣、陸方蘭)女士,五十五歲左右,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曾三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三月,陸大新被非法勞教。在長春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她被惡警用塑料袋將頭套上紮緊,然後手、腳被反銬上大吊,再用電棍猛擊頸部。她頸部被電得像脖套似的,整個臀部被惡警打得變成了黑色,腿、手等多處都是紫黑色,慘不忍睹。陸大新被迫害得生活都不能自理,梳頭、洗臉都得別人幫助,躺下自己不能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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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晚,陸大新在家中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惡警綁架。一個月後,她被劫入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長春女子勞教所,她被二大隊惡警隊長劉連英、賈姓惡警強迫寫所謂「五書」、按手印等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陸大新在長春給一南方人家打工當保姆,主人家電腦丟了,打電話報警,主人家住高層,警察說沒有電梯卡和鑰匙,進不去,主人說他家保姆有鑰匙,然後就打電話把陸大新叫去。陸大新不知情,去的時候,隨身帶的包裏面裝的都是大法的東西,警察翻陸方蘭的包,一看她是法輪功學員,就說:法輪功學員不能拿(主人家電腦)。然後,就把她給綁架走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陸大新外出,在乘坐的公交車上,被長春市南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在葦子溝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即六月十五日早九點多,被南廣場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吉林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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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30114
獄務電話:0431-85375031
紀檢監察電話:0431-85375053
監獄信訪電話:0431-85375060
監獄長信箱:hnat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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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監區主管教育副監區長:陳曦(女)
八監區副監區長:高陽(女)18504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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