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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監獄決定強制屍檢、火化付貴華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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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吉林省女子監獄獄政科長王洪美給家屬打電話,提出如果不同意火化,就強制屍檢,以屍檢結果為主,之後強制火化。已經安排好了:十二月三日讓朝陽溝殯儀館將遺體解凍,五日吉林大學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屍檢,二十天出結果,並聯繫好了家屬原籍派出所、現住地派出所、監獄所在地派出所、駐監檢察院、政法委,及監獄為這個事找的律師,屆時到場,全程錄像。家屬到不到場、簽不簽字,都會進行。但如果家屬同意火化,就不用屍檢了,可以留個全屍,明後兩天必須火化。並表示監獄領導為這個事讓她居家辦公,不在院裏封閉(疫情原因),元旦之前必須火化。

家屬追問:「屍檢後,家屬不簽字,你們也強制火化的做法,有規定嗎?」王洪美回答是司法部二零一五年關於屍檢的規定,但上面並沒提到家屬不簽字也要進行火化,她又說上面寫「根據其它規定」,這個其它規定就是監獄的規定了。她還說,她也橫向地問了其它的監獄系統,也是這麼辦的。家屬讓她舉例說一下,她說不能說。

家屬多次強調:「如果屍檢是為了解決家屬的疑惑,那大可不必,一是出於對遺體尊重,二是生前錄像完全可以解決家屬的疑惑,如果看了錄像、入監體檢報告、病例這些,證明確實付貴華是正常死亡,那沒問題,馬上火化。但是你繞過這些,直接屍檢?」

王洪美說:「駐監檢察院調查過了,是正常死亡。」家屬:「你說調查過了?檢察院的張潤霞說不調查。」王:「我們有報告,上面寫正常死亡,城郊檢察院寫的支持。」家屬:「別和我說這些白紙報告了,那錢偉還叫犯人簽假字呢。」

每次家屬提到付貴華生前不給水喝、不叫睡覺等,造成死亡,王洪美便說:「那別人咋沒事呢?不是付貴華一個人教育轉化,比她歲數大的還有,人家不沒死嗎?還是付貴華有病,進行屍檢,讓專業的人進行檢查……」家屬說:「你說的不對。」

最終家屬決定不配合。


付貴華

長春法輪功學員付貴華、於健莉母女,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七年,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遭嚴管迫害。付貴華因拒絕轉化,最後被轉到攻堅監室加重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於健莉因不轉化一直被嚴管,包括遭長期剝奪睡眠、不許洗漱、不讓上廁所,罰坐小板凳等非人折磨。

付貴華一九六六年出生,她的健康一直良好,監獄也認可付貴華身體健康,在付貴華猝死前幾天,八監區副監區長高陽還親口告訴家屬「付貴華身體很好」。就在她去世前一天,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家屬再次聯繫獄方,沒有人向家屬透露付貴華有任何身體問題。在付貴華生前,監獄一直阻撓家屬正常會見,在通知家屬付貴華所謂病危後,也依然阻撓家屬見其最後一面,在宣布付貴華去世後,監獄與院方合夥欺騙攔截家屬見其遺體,在遺體被偷運至朝陽溝殯儀館後,監獄依然不讓見!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監獄獄政新任科長王洪美帶著兩名女獄警(未著裝),找到家裏,向家屬下達了所謂「死亡處理通知書」,圖謀火化遺體。

關於付貴華與家人遭受迫害的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報導《吉林女子監獄圖謀火化付貴華遺體》、《付貴華被害死 仍在監獄的女兒於健莉處境堪憂》、《長春付貴華入獄不足兩月猝死 疑點重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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