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張代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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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張代勇,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公布涉嫌違紀違法被查。經有關部門調查,張代勇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徇私枉法,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製造了多起的冤案,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涉及犯罪。九月二十七日,張代勇被雙開,所得到的非法受益被沒收,其涉嫌犯罪的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鞍山市中級法院從一九九九年至今一直追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二十三年來不作為,被淪為鞍山市政法委、六一零組織的傀儡機構,形同虛設,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後將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關入監獄奴役迫害。鞍山市中級法院原是刑事二庭參與迫害,後來轉入刑事一庭,張代勇曾擔任刑事一庭庭長參與多起迫害。

一九七零年出生的張代勇,歷任鞍山市中級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審判長、副庭長、庭長、審委會委員,二零二零年九月至落馬前任鞍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據明慧網查詢到,張代勇在任職期間曾多次發生迫害鞍山市的法輪功學員,張代勇作為刑事一庭庭長、中法副院長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以下為部份迫害案例。

案例一: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孫敏本是優秀教師,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曾遭到綁架、洗腦、勞教、判刑等迫害,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歲。孫敏生前曾遭受五次迫害,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據查證至少遭受了十五種酷刑,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第五次被綁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區法院王藝涵冤判七年後,上訴鞍山市中級法院,中法維持原判。二審的主審法官是刑一庭的劉文娜,刑一庭庭長是張代勇。

案例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鞍山市靈山法輪功學員王曉麗遭警察綁架,被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冤判三年。上訴中法維持原判,二審是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侯新剛,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是張代勇。(備註﹕有一段時間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空缺,後來張代勇被提升為正職)

案例三: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鞍山市靈山法輪功學員張光媛、張偉華、高洪波因發放真相台曆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三人被跟蹤尾隨的警察綁架至鞍山市立山區深北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後被鞍山立山區法院法官李月光分別冤判五年、三年、五年,三人上訴至中級法院後,法官鄧育維表面與律師說的很愉快,但是就律師對一審的眾多違法提出的意見,還是不予正面答覆,也未通知律師交辯護詞,直接就維持原判了。二審維持的日期是十月二十七日,三人後來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奴役。

案例四: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劉景宇被鞍山市鐵東分局長甸派出所綁架,被鞍山市鐵東區法院法官王冰非法判刑四年半,劉景宇上訴期間多次向鞍山市中級法院刑一庭法官王葉提出公開開庭,並提出了撤銷案件的申請,劉景宇的律師也提出無罪的法律意見。法官王葉回覆律師說是否開庭還沒有定,後維持原判,當時中法刑一庭庭長是張代勇。

案例五: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點左右,鞍山市法輪功學員王宏柱接到單位電話,說學校有急事找他,結果等到的是海城市國保和海城市騰鰲分局警察的綁架。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鞍山市立山法院主審法官謝東芳枉判王宏柱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王宏柱不服這一強加的迫害,於八月一日在海城市看守所遞交了上訴書,要求無罪釋放,歸還人民幣36521元,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等個人私有財產。當時張代勇正擔任中級法院一庭庭長,上訴後維持原判,王宏柱被送往大連市甘井子監獄迫害。

案例六:鞍山市法輪功學員許慧,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發真相台曆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雙山派出所綁架,後被轉到立山派出所,許慧十二月十九日遭非法批捕,檢察院的承辦人是趙龍飛。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上午十點,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對許慧進行非法開庭。律師當庭向法官提交了法輪功合法的新證據,一個是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和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證明法輪功合法,並重申他的當事人許慧無罪。法官解東芳和公訴人王治看過之後沒有任何辯詞。鞍山市立山區法院罔顧事實與法律,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下達了對許慧誣陷一年半的判決。許慧本人及家屬均認為即使判刑一天也是枉判,並於本月末上訴鞍山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於九月十一號接到上訴,維持原判。張代勇是受理案件中級法院一庭庭長。

案例七: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下午五點左右,法輪功學員齊錫民在家正在做晚飯,鐵西區分局國保大隊長王登科帶領南華社區派出所警察撬門入室、搶劫綁架、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齊錫民被鞍山市鐵西區法院冤判四年,並處罰金五千元,沒收所有非法抄家的法輪功物品和私人使用的一台電動車。經齊錫民家屬到社區辦事處調查,找到所謂「證人」胡俊,她的上級領導吳晶告訴家屬是派出所讓胡俊作假證,因齊錫民居住地歸她們社區管轄,上級政法委把齊錫民當作重點,派出所為了執行上級政法委下達對法輪功統一大抓捕行動,才指派胡俊做假證。家屬拿著社區造假證的錄音證據上訴到鞍山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主審法官刑一庭王葉對於案情沒有依法核實審查,而是聽從鞍山市政法委、本院領導的指示,在九月份維持原判,都沒有公開開庭而是書面審理。為此家屬又請律師申訴,鞍山市中級法院仍維持原判駁回申訴,張代勇當時作為刑一庭庭長,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齊錫民最後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奴役迫害。

案例八: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鞍山市法輪功學員於影、李素娥二人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被鞍山市千山分局唐家房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年末,於影、李素娥被鞍山市鐵東區法院刑庭庭長高泰(現任鞍山市鐵東區法院副院長)非法審判,兩人被非法判刑三年。於影、李素娥遭誣判後上訴,鞍山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維持原判,主審法官侯新剛沒有將非法裁定結果通知於影、李素娥的律師和家人,於影、李素娥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以上只是張代勇在擔任鞍山市中法庭長時的幾個案例,實際被迫害的人數遠遠不止這些。張代勇作為主審法官的上級領導,對下屬的不作為是慫恿者,張代勇違背了做人的最後良知,作為法律的執行者,已經沒有了道德底線,最終淪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劊子手,張代勇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作為升遷的政治資本,幾年內從庭長飆升到副院長一職。蒼天有眼,神目如電,人作惡都要償還的,張代勇迫害修佛之人罪業滔天,昨天被中共利用風光無限,今天卻成為中共拋棄的棋子,成為階下囚。

奉勸鞍山市的公、檢、法包括政法委、六一零組織的成員,迫害者的下場是悲慘的,眼前的名利是中共拋下的誘餌,用泯滅良知換取金錢、名利,等於把自己的性命交給了魔鬼一般。中共本就是西來的幽靈,我們是中華兒女,不要迷失了雙眼,天災人禍頻頻,天滅中共在即,生命可貴,請珍惜最後的機緣,脫離中共,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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