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級法院副院長周榕被判刑8年 罰金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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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據安徽省2022年11月18日消息,安徽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周榕,被安徽省池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周榕接受審判
圖:周榕接受審判

周榕為了升官發財,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良知泯滅,破壞法律實施,不擇手段,製造冤假錯案,把好人送入監獄。周榕是安徽省法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周榕,漢族,安徽淮南人,1960年2月出生,出生地江蘇南京,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1977年3月參加工作,中共惡黨黨員。曾任安徽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1998年7月起,周榕歷任安徽省高級法院(以下簡稱安徽高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審判員、審委會委員、刑事審判一庭庭長;2003年10月任宿州市中級法院(以下簡稱宿州中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2004年2月任宿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2009年12月起,歷任安徽高院執行局局長、審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委會委員;2018年5月任安徽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委會委員;2020年1月任安徽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2021年6月,周榕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

周榕任安徽高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副院長、審委會委員期間,安徽省法院系統非法對至少85名法輪功學員判刑。例如,

◎安徽省阜陽市縣醫院退休護士、法輪功學員王翠蘭被臨泉縣法院非法判刑12年,罰金30000元;

◎安徽省銅陵市法輪功學員黃永青博士被非法判刑1年緩期2年;

◎安徽省亳州市法輪功學員穆敏、穆蓬娟、穆霞、穆麗芳各被非法判刑7年6個月,罰金50000元;

◎安徽省淮南市法輪功學員趙美君被非法判刑8年6個月,凍結資金3萬多元。

周榕任宿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

◎法輪功學員夢捷(孟凡海),男,69歲,安徽省宿州市蕭縣人,上海某機械廠退休職工,2004年11月底在蕭縣被惡警非法抓捕,非法判刑10年,非法關押在安徽宿州市第三監獄。

◎法輪功學員王欽立,男,30歲,大學畢業,安徽省碭山縣李莊鎮人,2004年11月在安徽省太和縣被惡警非法抓捕,在宿州市碭山縣法院被非法判刑8年,非法關押在安徽省宿州市第三監獄。

善惡必報。今天周榕的下場,也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宿州市中院兩任院長都因為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宿州市中級法院院長秦龍興(五十七歲),經他手,全地區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三年八月份,秦龍興得重病在醫院搶救無效,第二天死亡。

奉勸中共體制內那些仍參與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趕快清醒,停止作惡,悔過自新,為自己留一條後路。莫作中共的陪葬品,毀了自己生命的永遠,落得個千古罵名!

附件:周榕任職安徽省高院期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統計表 (XLSX 文件下載 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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