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政委劉穎遭惡報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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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據消息,湖北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政委劉穎,二零二二年六月份因突發腦溢血死亡,時年五十五歲。邪黨當局還一直極力隱瞞消息,竭力掩蓋。

劉穎,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生,曾任咸寧市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咸寧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指導員。據查,劉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就一直非常賣力的誹謗、誣蔑法輪功,參與迫害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導致許多法輪功學員受盡凌辱。由於迫害有功,從普通警察升任政委。

以下是明慧網記錄的劉穎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咸寧市公安局、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咸寧市溫泉三號橋派出所惡人宋瑞生、度志強、程樂斌、劉穎、黑皮(三號橋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陶維香醫生,並把她劫持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因在強行送往省洗腦班時陶維香突發高血壓,洗腦班拒收;後來又非法關押在貓耳山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又送湖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所也拒收,這才不得不放回家。惡徒們還不斷地騷擾迫害,最後導致陶維香離世。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晚上,咸寧市中心醫院法輪功學員徐長虹被一號橋派出所副所長皮劍、警察明陽、易鴻軍等一夥人將鑰匙搶去到他家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電腦等),有警察乘機偷走家中生活費四千七百元,發現後問惡警,其中一警察說:當時不說,現在打死也不會承認。第二天度志祥、劉穎等人到徐長虹岳父(未修煉法輪功)家翻箱倒櫃,拿走私人物品等。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咸寧市「六一零」惡人夥同溫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惡警金國新、程樂斌、陳迪堅、劉穎等一夥破門而入到法輪功學員陶席珍家翻箱倒櫃搶走私人財物,大約價值三千五百多元。直接造成經濟損失累計一萬零二百二十元。而名譽上、肉體上、精神上的損失,更是無法估量。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咸寧市建築公司法輪功學員李金橋被溫泉分局度志祥、劉穎、岔路口派出所陳迪堅一夥闖入他家,非法抄家搶走透明膠兩卷、衛星接收器一套,價值二百多元,連床上一百元錢都被偷走。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約八點多鐘時,溫泉分局的金國新、程樂斌夥同市局的鄧高等人在法輪功學員方錦蓮住的地方大門口蹲坑,趁方錦蓮出門時,此三位彪形大漢把一弱女子方錦蓮綁架到車上,搶走手包裏的所有物品,並搶走方錦蓮的鑰匙,在方錦蓮的家裏沒有任何人的情況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兒子讀書用的電腦、四個存摺和現金。其中一個存摺是她丈夫的工資卡。(後來在方的要求下,電腦、四個存摺和現金已歸還。)當天中午由市局的鄧高、分局的金國新、左水生把方錦蓮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學習班(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方錦蓮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並喊「法輪大法好」,被幾個警察圍打,其中有一個是領導叫龔健的警察,他們把方錦蓮的嘴打出血、牙齒被打破,嘴腫的老高,並變青紫。還有一個邪悟的人(所謂幫教)有一次把方的棉襖脫下捂住方錦蓮的鼻子和嘴。不聽他們的使喚有時站軍姿,站很長時間都不讓坐,有時拿幾個電棒出來嚇唬,每天都要求寫批判自己或者是批判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文章(即所謂的做作業)。總之,在那裏方錦蓮受盡了折磨和恐嚇,歷經大約五十六天時間,回家後,方錦蓮原來因煉法輪功煉好了的心臟病又復發了,並出現其它病。(期間方錦蓮的家人、親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國新答應方的親人從洗腦班迫害出來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鄧高和分局的金國新那天把她弄回後並沒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錦蓮軟禁到咸安區的一個賓館,又非法關了三天,並派人去審問她。這三天的非法關押聽說是市局的鄒譽和鄧高等人的指令,在被非法軟禁的地方,市局的鄒譽、鄧高、胡某和分局的劉穎曾去非法審問她。)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在當時中共市委副書記吳暉的組織下,咸寧市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秘密開了幾天會,研究如何迫害法輪功的方案,並成立一套班子。他們是:吳暉(市委副書記)、胡甲文(副市長兼公安局長)、聶勝(市公安局副局長)、鄒譽(市國保支隊長)、姚雄(市610頭目)、劉寧(原市溫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穎(原市溫泉公安分局政委)、樊忠(咸安區國保大隊長)、左水生(原市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程勝利(咸安區610頭目)。這一年的迫害惡事就是在他們的指使下幹的。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六年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五十三人,其中赤壁市十六人,嘉魚縣十三人,溫泉區八人,咸安區八人,通城縣五人(還有在湖南省被誣判的五名法輪功學員),通山縣二人,崇陽縣一人。年齡最大的七十二歲,最小的二十七歲。二零一六年,咸寧市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四人被非法判刑,他們是:陳金秀(嘉魚縣,被判三年,被投入武漢女子監獄)、鄭自祥(通城縣,被非法開庭,未見結果)、王邦基(通山縣,被判三年,不知在哪個監獄)、陶席珍(溫泉區,被判四年,武漢女子監獄)、徐長虹(溫泉區,被判三年,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

二零一六年,劉穎等人還利用廣播、電視、展板、宣傳冊、宣傳欄,把罪惡的黑手伸向無辜的百姓,毒害欺騙民眾,列舉幾個實例: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咸寧市社區宣傳欄中出現誹謗誣陷法輪功的內容,還用玻璃鑲嵌著,不易毀掉,如:溫泉辦事處宣傳欄、白茶社區宣傳欄、電力局宣傳欄、希望橋社區宣傳欄,等等。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區出現《宣傳手冊》,在民間散發,誹謗法輪功;咸寧市有線電視台播放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咸寧日報》刊登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欺騙世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份開始,咸寧市社區、鎮、村都被安排了安裝無數的有線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裝,每天定時播放誣蔑法輪功的節目,毒害眾多民眾。據查,這是咸寧市610的統一部署,是由咸寧市廣電局、市法制辦和街道辦事處合夥幹的。

由於迫害法輪佛法,劉穎犯下了彌天大罪,導致他斃命。不僅如此,他的作惡還累及了家人。在他死亡之前,他的母親也患癌症死亡。

中共邪黨是被天滅的對像,其原罪巨大如天,罪不可赦,千萬不要與中共為伍,趕快了解法輪功真相,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衷心期望那些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以劉穎為戒,從中吸取教訓,立即停止夥同中共邪黨對法輪佛法犯罪,並用自己的便利條件,保護法輪功學員,舉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將功贖罪,才可能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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