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原政法委副書記胡毅峰遭惡報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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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消息,最高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逮捕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內蒙古自治區原政法委副書記胡毅峰。

胡毅峰,男,蒙古族,一九五四年五月生,一九七一年開始工作,一九七六年入邪黨,二級大法官。二零零三年一月,胡毅峰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常務副書記;二零零八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

胡毅峰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查,是今年落馬的第20隻「老虎」。胡毅峰曾長期在內蒙古工作,是曾落馬「老虎」邢雲直接下屬,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邢雲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轉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書記,胡毅峰時任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

邢雲於二零一八年十月落馬,彼時頭銜是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邢雲因受賄罪被判死緩。

作為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一、二把手的邢雲、胡毅峰沆瀣一氣,積極追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在內蒙古自治區製造了一起又一起的冤案,他們為高官厚祿不惜泯滅良知,直接操控、指揮下轄的公檢法司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蹲坑、電話監聽、網絡監控、綁架、非法關押、酷刑、誣判等邪惡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一、胡毅峰任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部份事實

◆自治區政法委撥給了「死亡指標」,法輪功學員周彩霞被酷刑致死

周彩霞,女,原赤峰市工會女工部部長,因堅修法輪大法,曾多次被綁架、晝夜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正月十二日,周彩霞和另一法輪功學員鄭蘭鳳在發大法被迫害真相資料時再度被惡人綁架。十多天後,鄭蘭鳳在紅山區看守所被酷刑致死,對周彩霞非法判了刑。周彩霞一下車,惡警馬上撲上來,連拖帶打將周彩霞拖進監獄。監獄長周建華親自動手毒打。

周彩霞被折磨許多天後,有人看見周彩霞又被毒打。一天晚上,周建華當著法輪功學員的面把周彩霞吊在籃球架子上,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放下來,放下時,周彩霞早已死去,胳膊被吊的好長好長。

周彩霞被迫害致死後,從內蒙古勞教系統的人口中證實,迫害周彩霞致死,這要由內蒙古政法委、「610」直接對監獄系統操控,有死亡指標。

◆內蒙古三十一歲法輪功學員楊宇新被毀屍滅跡

楊宇新,男,三十一歲,內蒙古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楊宇新與新婚一個月的妻子甄海燕被當地「六一零」及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三個月不到,八月二十七日楊宇新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一歲。屍骨未寒,他的妻子甄海燕於九月十日再次被綁架。

期間,楊宇新的親人兩次去看守所看望均不讓見,直到楊宇新被迫害致死後,家屬才接到電話。楊宇新的遺體頸下顯烏黑狀,張著嘴,雙手抱在胸前。

楊宇新被迫害以前身體健康,身高1.85米左右,體重170-180斤之間。迫害致死後體重僅有70-80斤重,而且脖子上有烏黑痕跡。

在自治區政法委的操控下,在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內蒙古莫旗警察將楊宇新遺體匆匆火化,毀屍滅跡,銷毀罪證。

◆滅絕性迫害 古稀老人也不放過

在自治區政法委的指揮下,下轄的直轄市、地區、州、盟、縣、區、旗等基層政法委對所在地的法輪功學員大力打壓。

二零零五年的一天,紅山區邪黨人員非法抄法輪功學員趙殿賓老人的兒子家,搶走老人家的講法錄音磁帶。二零零六年十月,紅山區邪黨人員又突然撲向老人的住處,開始瘋狂抄家。

幾年來,紅山區鐵南派出所殷守明、居委會的徐採雲、街道辦事處的馬某、鄒景林等邪黨惡人,長期登門騷擾,驅趕趙殿賓,不許住在他們的管片內,不分晝夜的上門威逼,瘋狂砸門、嚎叫,害的四鄰驚恐。老人的三個兒子、三個兒媳、三個女兒都因修煉大法被綁架入監、遭酷刑摧殘。

趙殿賓老人在邪黨人員長期騷擾迫害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八歲。

二、胡毅峰任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誣判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周金鵬被誣判七年

周金鵬,男,時年四十三歲,內蒙古通遼電廠職工。他是家裏的頂樑柱,妻兒老小都要他來照顧,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而屢遭迫害。二零零零年,被通遼市「六一零」警察邵軍、崔連成、王波一夥連續抄家;非法將他關押、罰款。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被迫流離失所。在流離失所時,一直被「六一零」非法通緝。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周金鵬在資料點被「六一零」警察邵軍一夥綁架。非法關押在河西看守所近半年,其間受到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五年六月,被秘密轉移到內蒙古自治區赤峰監獄。在赤峰監獄又受到多人同時毒打,電棍電等酷刑折磨。

◆法輪功學員王秀英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王秀英,女,時年五十多歲,二零零四被非法判重刑七年,關押在呼市女子監獄。

◆內蒙古通遼市法輪功學員韓乃軍被科爾沁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法輪功學員韓乃軍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當地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一直關押在當地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當地科爾沁區法院在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對韓乃軍非法審判,並且根本沒有通知家屬。經家屬追問,該法院已在一個多月前就已經非法草草了案,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萬秀英被非法勞教兩年

萬秀英,女,時年六十歲,被非法關押通遼河西看守所三次,共計七十二天;被強行送洗腦班一次二十二天;在自家大門口又被綁架到公安局一次,當天放回;公安局私自開門綁架一次;關押在公安局三天。被非法抄家五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萬秀英在(通遼──海拉爾站)火車上失蹤,被非法扣押在海拉爾市鐵路公安處,後被非法扣押在海拉爾市看守所。她與女兒相依為命,母親沒在身邊,女兒的痛苦可想而知。萬秀英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到圖牧吉勞教所迫害。

◆法輪功學員劉雪梅被非法勞教兩年

劉雪梅,女,時年三十二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不明真相的家人趕出家門,多年來一直寄居在別人家中,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晚,外出發真相資料時,被通遼市科區公安惡警綁架,關押在河西看守所,幾天後被非法秘密判勞教兩年,非法關押在圖牧吉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李桂芝非法勞教三年

李桂芝,女,時年四十多歲。原保康鎮二糧站職工,大專畢業,從家庭到社會認識她的人都說她與人為善,她被當地惡警非法關押兩次,進洗腦班受迫害一次,二零零五年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圖牧吉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張淑傑被非法勞教三年

法輪功學員張淑傑,女,時年三十四歲,保康電力工人,被非法關押一次,後又被非法抓進洗腦班一次。二零零五年,張淑傑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三年,現在圖牧吉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包斯琴高娃被非法勞教三年

包斯琴高娃,女,時年三十一歲,保康鎮人,她是父母的獨生女兒,曾就讀於黑龍江大學物理系。二零零四年二月二日(正月十六),高娃被綁架,送到圖牧吉勞教所兩年,後來流離失所。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早晨,在吉林她的租房處,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圖牧吉勞教所。

三、胡毅峰在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誣判的部份案例

胡毅峰在任高法院長時,操控下轄的基層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重判、嚴判,指揮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一律駁回。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

二零一七年,內蒙古自治區有三十二人被非法判刑名單如下;

王桂香、雷秀華、楊翠玲、王豔昕、岳淑霞、肖麗娟、方道和、趙德停、張法軍、劉文發、王秀傑、鄢麗萍、江學農、譚秀霞、徐潤葉、曹繼海,王長順、呂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環、賈彬、趙春霞夫婦、李玉嵐、王翠華、王大孝、吳燕、高春榮、張萬波、李桂英、李樹芳、賈丕珍。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僅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地區就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魏國玉、屈亞忠等被非法判刑

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屈亞忠、魏國玉、王金榮、張春豔、齊洪樹五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被翁牛特旗警察綁架,之後被松山區警察徐國峰等劫持到松山區公安局迫害。二零一六年春夏之交,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王金榮五年零六個月,張春豔三年零六個月;屈亞忠三年零六個月;魏國玉三年。魏國玉、屈亞忠被劫持到赤峰第四監獄迫害。

◆徐殿林、張悅舫夫婦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松山區法院對徐殿林、張悅舫兩位老人非法開庭。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五年,張悅舫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九月底,赤峰市松山區國保大隊徐國峰帶領警察以查「訴江」為名,闖入松山區徐殿林、張悅舫夫婦家,搶劫兩位老人的家庭財產,並把兩位老人綁架到松山區看守所,因看守所體檢時,發現兩位老人的身體不能關押,兩位老人被放回家。但在二零一六年三月松山區法院對徐殿林、張悅舫兩位老人非法庭審。

◆劉瑞芹、趙豔敏母女被投入監獄

赤峰法輪功學員趙豔敏和母親劉瑞芹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綁架,被關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喀喇沁旗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趙豔敏秘密開庭,趙豔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親劉瑞芹被非法判刑兩年,劉瑞芹、趙豔敏母女倆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內蒙古呼市女子監獄迫害。

◆潘麗娟女士被冤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潘麗娟女士,後非法判刑七年。庭審當日,兩個公安國保警察在場,法庭上相關人員極力阻撓潘麗娟女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潘麗娟女士雖然沒說上幾句話,但句句在理。

實際上在非法庭審之前,潘麗娟的親朋已聘請了律師,一是為潘麗娟女士做無罪辯護,二是依法控告元寶山區公檢法司執法犯法的行為。但被來自元寶山區公安局部份人員的威脅、恐嚇,潘麗娟的丈夫被迫辭去了聘請的律師。

潘麗娟女士是赤峰元寶山區建昌營鎮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寶山區警察以訴江為藉口上門騷擾,綁架了潘麗娟,並搶走法輪功書籍和大量私人財物,室內被翻得一片狼藉。

◆高崇、胡俊友被非法判刑

在一切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赤峰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份分別非法秘密判處高崇、胡俊友三年有期徒刑。赤峰市松山區法輪功學員高崇和胡俊友,於二零一五年在翁牛特旗橋頭鎮集市上被翁旗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後,多次轉移關押地點,家人多次要求見人多次被拒,理由是兩人態度強硬不轉化。

◆齊洪樹秘密判刑六年六個月

曾經兩次被判刑的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紅花溝金礦教師齊洪樹,二零一六年六月份左右,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被松山區法院秘密判刑,被非法誣判六年六個月。還判罰金兩萬元。

◆畢鳳琴被非法判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畢鳳琴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被誣判四年徒刑。畢鳳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前去松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徐國峰,奉勸他別再與善良人為敵。要求釋放齊洪樹、屈亞忠、魏國玉、王金榮、張春豔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徐國峰騙取畢鳳琴的電話號碼後,綁架畢鳳琴及與畢有電話往來的其他幾人。

二零一五年,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八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內蒙古地區有二十二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人十三被非法判刑。

以上只是胡毅峰迫害法輪功的一部份事實,更大的罪惡還被中共掩蓋著,作為內蒙古自治區原政法委副書記、高法院長對迫害法輪功難辭其咎。那些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的官員們,天網恢恢、善惡有報,上天給你們的時間不多了,退出中共、解體中共,保留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證據,這是你們唯一自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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