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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鴨山市八十歲劉慧菊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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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現年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慧菊太太,家住雙鴨山市尖山區南市。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雙鴨山市公、檢、法人員,不顧劉慧菊高血壓、心臟不適,居然去她家裏,非法對她開庭。她被冤判刑一年半,勒索罰金一千元。

劉慧菊因堅持信仰法輪功,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被雙鴨山市尖山區富安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之後,劉慧菊被放回家,被「監視居住」半年。半年後,她又被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八月,雙鴨山市尖山分局警察將已經八十歲的劉慧菊的案卷移交給雙鴨山市檢察院,進而,又將她構陷到雙鴨山市法院。

在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一年多期間,劉慧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身體出現了高血壓,心臟也出現了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還要對劉慧菊非法開庭,最後,在她沒法出庭的情況下,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公、檢、法人員,不顧她身體是否會出現危險,居然去她家裏,在她家中,對她非法開庭。劉慧菊老人被冤判老人一年半,勒索罰金一千元。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富安派出所辦案人:鞠坤鵬:13766687297
檢察官:郭曉丹
法官:刑庭庭長:高志新1560469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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