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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被枉判三年半 李麗在山東女監遭非人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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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平度市法輪功學員李麗,因向民眾傳遞法輪大法好的福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被冤判三年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

在那裏,李麗遭警察縱容的犯人用牙刷、抹布搗嘴、「一」字形劈腿、同時被毆打、踩跺背、踩碾手指、冷凍等非人虐待,身心遭受劇痛。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李麗,今年四十九歲。此前,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李麗曾被非法判刑兩次,各四年,累計八年;被非法勞教兩年。至今,李麗身陷中共囹圄十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李麗第三次被劫持進山東省女子監獄(又稱濟南監獄)。一進監獄門,人們就聽見她震撼人心的喊聲:「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馬上把她關進一個廢棄的浴室,裏面沒有監控,想打就打。

參與迫害李麗的有泰山路派出所警察徐增全、山東省女子監獄惡警徐玉美及犯人於愛榮、湯韋韋、陸夢、張耀勻等。徐玉美因積極迫害法輪功,被中共提拔為十一監區區長。

遭綁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山東省平度市法輪功學員李麗,在石莊村,被平度市泰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是大年初四,晚上,李麗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泰山路、派出所警察徐增全領著五、六個警察闖入李麗家,將李麗綁架到泰山路派出所。在她不在場的情況下,警察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師父法像等物品,並把李麗非法關押到普東看守所。

李麗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被強行要求查體,她不配合。警察徐增全就抓著她的頭髮,把她按倒在地上,強行抽血。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李麗被平度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普東看守所,李麗被非法關押七個月後,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下午,李麗從山東省女子監獄回到家中。

李麗自述在濟南監獄遭野蠻虐待:

1、用鞋刷、抹布搗嘴、擰頭 幾乎窒息

在濟南監獄裏,我因喊「法輪大法好」被關在沒有監控的浴室裏。犯人湯韋韋、陸夢、張耀勻等六個人倒班,堵我嘴,折磨我。

湯韋韋、陸夢,一米七多的個子。湯韋韋一百八十多斤;陸夢在進監獄前,是練拳擊的;張耀勻一米八多。她們都是身強體壯,能打能罵的,警察專找這樣的人迫害法輪功學員。

這些人天天用鞋刷,把抹布往我嘴裏搗,我的整個口腔被搗的潰爛、出血。她們每次把抹布從嘴裏拽出來的時候,抹布上都粘著血。我的整個嘴腫大,閉不上,吃飯都困難。

她們經常把抹布搗到我的嗓子裏,搗的我一直想嘔吐。她們在我嘴裏搗進抹布後,再拿一條毛巾把口蒙住,然後再拿一條毛巾蒙住嘴,繞到脖子後頭,再使勁擰。擰時,夾著很多頭髮,把頭上的頭皮都擰起很多大包。她們擰的時候,故意把我的頭往左或往右用力使勁擰,抹布又幾乎塞滿我的嗓子,使我經常喘不上氣來,像要窒息了一樣,全身難受的我無法用語言形容。

折磨我的這些人,從來沒有手軟過,特別是湯韋韋,她看我怎麼痛苦,就怎麼折磨我。後來,湯韋韋因迫害法輪功學員積極,被惡警提拔為迫害法輪功的「主管」。有一次,這些人正在迫害我,區長李慧菊進來了,讓湯韋韋放開我,湯韋韋說,不能放,放了,還會喊口號的。湯韋韋就一直沒放我。

2、冷凍、灌涼水、塞嘴 折磨近一個月

陸夢也是一個心狠手辣的人。有一次,在寒冬臘月很冷的一天,她折磨我到半夜。把兩盆涼水從頭頂灌到我全身,我全身都濕漉漉的,凍得我直打哆嗦。她又故意把窗戶打開凍我,還故意說,你哆嗦甚麼?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下半夜,她堵著我的嘴,把我綁起來,讓我穿著濕漉漉的衣服,躺在地上睡覺。我凍的瑟瑟發抖,雖然被綁著,還是縮成了一團,怎麼能睡得著覺啊?!

後來,有人才拿來被子,讓我躺在被子上睡。我躺在被子上雖然舒服了一點,可是渾身還是很痛苦,又冷,我就閉著眼睛忍受著。

這時,我聽到一個犯人對陸夢說,警察說不讓她睡,陸夢和幾個犯人又把我拽起來站著。就這樣,在寒冬臘月裏,我穿著濕漉漉的衣服,嘴裏潰爛著,還被抹布緊緊的塞著,口的外面還死死的勒著毛巾,在零度以下,開著窗戶的房間裏,凍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吃飯的時候,才把我放開。這樣,折磨我近一個月。

3、禁閉室:「一」字劈腿

後來,她們又把我關到二樓西頭的帶軟包的禁閉室裏。惡警徐玉美說:這個軟包就是為你準備的,知道你又回來了,在這裏面喊吧,在這裏喊破嗓子,也沒有人聽見。說完,她們都出去了,關上燈。

軟包裏,窗戶是封死的,屋裏一片漆黑。這時,我聞到了刺鼻的皮革味,可能是包軟包用的皮革發出的味吧。不一會兒,我就覺得不能正常呼吸了,頭也痛。我沒進來之前,湯韋韋就跟我說,要關我軟包,很多法輪功學員是因為被關軟包,承受不住而「轉化」的。於是,我就盤腿打坐,發正念。

她們開門,見我打坐,罪犯李英說;想煉功?哪有那好事。說著,她就吩咐其他犯人把我腿呈「一」字形分開,兩個犯人每人拿一個板凳,把我的腿插在板凳中間。她們坐在板凳上,兩個板凳不斷的向我身後挪。我的兩條大腿內側的筋被抻的劇痛,我就痛苦的呻吟著。

張耀勻還幸災樂禍的說,每天往後劈你的腿,看你能堅持到甚麼時候。犯人王博娜說,不要緊,斷不了筋,我是跳舞的,知道這樣劈不斷腿。就這樣,每天往後劈我的腿,折磨我。

4、專打身體敏感部位 成黑紫色

有一次,王博娜還惡狠狠的對我說,那四年(指我上次被冤判的四年),我沒撈著收拾你,這次感謝警官給我機會,讓我過來收拾你。

王博娜還經常用刷廁所的刷子狠命的毆打我。最後,她專打我大腿內側,我大腿內側被她打的從大腿根到膝蓋,整個是紫黑色的和蛋黃色的。她還用刷子狠命的搗我下身的私處。

5、雙腿被劈「一」字形 還在身體上踩跺

有時,在我兩條腿被兩個犯人用板凳劈著「一」字形的情況下,她又把我上身跺趴在地上,在我的脊樑上,狠命的跺。就這樣,不分白天黑夜的折磨我近一個月,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了。

6、強制照相

一天,張耀勻把我上身提起,用腳把我踢到牆邊,用腳跺著我肩頭,說,警察讓她們必須給我拍照(犯人戴的胸前牌上用的照片)。她們說,警察一直在監控裏看著。她們強行給我拍照,我被折磨的已無力睜開眼睛,她們就把我這個奄奄一息,閉著眼睛形像的照片拍了下來。

我被釋放那天,看到惡警趙麗雲拿著的資料中,其中一份不知甚麼資料,上面就貼著我奄奄一息,閉著眼睛的照片。這張照片就是她們迫害我的證據。

7、雙腿被劈「一」字形時 被犯人用腳碾一個個手指

拍完照,她們把我拖離開牆,不讓我靠著牆,我的腿一直是呈「一」字形,沒放開過。我支撐不住身體,就用兩手按著地,張耀勻就用腳狠命的碾我手,我的十個手指頭,每一個都碾,還碾我手背,我的兩隻手都被碾成紫黑色。直到現在,我的每個手指關節還痛。

有個犯人,沒看見張耀勻天天用腳偷偷碾我手,問張耀勻,我的手怎麼了?張耀勻就用身子擋著監控,用腳碾我手指頭,一個一個的碾給她看,說身子擋著,監控看不見。

晚上,湯韋韋和另一個犯人(不知道叫甚麼名)繼續使我劈腿,折磨我,她們用手狠命的擰我胳膊內側,痛得我直打顫。我經常被折磨疼得慘叫。

8、犯人於愛榮的惡行

後來,我被關在禁閉十四號時,惡警讓犯人於愛榮看著我。於愛榮是詐騙犯,她剛和我在一起時表示,我講的有道理的地方,她要記下來照著做。後來我才知道,惡警規定,每一個看著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都要記錄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言行,包括眨了幾次眼睛都記。

後來於愛榮離開後,惡警把她定為「特崗」,給她的分特別多,專讓她迫害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在三號禁閉室,於愛榮看著一個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為了表現自己,於愛榮讓那個法輪功學員不管幹甚麼都得打報告,不打報告,不准上廁所。那個法輪功學員憋不住,尿在褲子裏。晚上還讓她穿著濕褲子在床上睡覺。於愛榮就故意尿在地下,用那個法輪功學員的毛巾擦了,再抹到那個法輪功學員的身上,天天這樣。她還長時間關緊門,用尿熏那個法輪功學員,連犯人都罵她神經病。

後來,惡警又讓她去看管關在八號禁閉室的一個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這個法輪功學員六十多歲了,腿有殘疾,於愛榮每天逼著她拖著殘疾的腿,靠板凳挪動,打掃衛生,用抹布抹地。逼她用桶提水,經常聽到於愛榮大聲呵斥、侮罵她。

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事一般都是惡警縱容犯人幹的,惡警自己卻裝出一副偽善的樣子。犯人行惡過火了,惡警又裝出一副「正義」的樣子扣犯人的分,過後,再從其它方面給行惡者加分,縱容她們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共治下的這樣的社會,殘忍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帶動整個社會道德下滑,其實每個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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