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間,茂名地區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名被非法關押;四名被非法拘留;被上門騷擾的法輪功學員無法統計。給本地區法輪功學員和家庭帶來了無盡痛苦和災難。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劉芳負有主要罪責。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劉芳
中文姓名拼音:LIU,FANG
性別:男
民族:漢族
出生日期:一九六三年七月
出生地:廣東省南雄市
工作單位名稱: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
職務:廣東省茂名市政協主席、茂名市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任廣東省安全廳政治部組宣處處長;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任湛江市安全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二零零三年六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湛江市安全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廣州市安全局政治部主任;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任廣州市安全局黨委副書記、政治部主任;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任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局局長;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任茂名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茂名市委副書記、茂名市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今,任茂名市政協主席、茂名市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
二、迫害事實簡述
◎楊日明,男,茂名市法輪功學員,時年四十一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晚,楊日明在上班的路上張貼法輪大法好等不乾膠時,被茂名市巡警綁架。
楊日明是家裏掙錢養家的頂樑柱。他的父親七十五歲,母親七十三歲。楊日明有三個孩子:大的不到六歲,老二不到四歲,小的不到二歲。一家老小處在貧困之中,生活十分艱難,靠親戚朋友救濟生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楊日明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上訴後,被茂名市中級法院無理駁回,非法維持原判。楊日明被劫送至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吳金水,男,時年五十八歲,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時,吳金水被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六一零人員、官渡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幾人綁架。國保、警察沒出示任何證明就從吳金水家劫走三批私人財物。後來,家屬發現全家人的生活費都不見了。
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時,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李志強對楊日明、吳金水案分別進行宣判:楊日明被非法判刑兩年,吳金水被非法判刑四年。吳金水上訴後,被茂名市中級法院無理駁回,非法維持原判。
◎周達瓊,女,高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晚七點,因訴江,被高州六一零、派出所等七、八個人綁架。兩天後,被直接劫持到三水洗腦班迫害近三個月。
◎陳美玲,女,化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化州市六一零、國保等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化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張華紅,女,一九五一年八月生,化州市東山鎮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因控告江澤民遭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化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中午,茂名市六一零、茂名南區公安分局、茂名市河西派出所等二十幾人,到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麥治中(退休中學物理教師)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資料和大法書等大批私人物品。同時,綁架了麥治中和在他家的法輪功學員柯鄭基、謝亦蘭、吳志岐、李素明等。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點過,茂南區國保大隊長周文帶領茂名市公安局、電白縣公安局、電白羊角派出所、油城七路的西粵派出所、茂南區公安局等近二十人,到吳志岐家非法抄家。當時吳志岐不在家,三位女法輪功學員在他們家,全部被綁架,連吳志岐的兒子也不放過。
同日下午一點過,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區公安分局、紅旗派出所警察等一行十幾個人,非法闖入殘疾人柯鄭基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電腦和現金三千多元等私人物品。
幾乎同時,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區公安局、高山派出所等警察六人,非法抄了法輪功學員謝亦蘭的家,搶走了兩台打印機、法輪功資料等私人物品。
同時,李素明的家也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大法書和大法資料。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麥治中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兩萬元;柯鄭基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款一萬五千元;謝亦蘭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款一萬元;李素明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九時,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李志強受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內對四位法輪功學員柯鄭基、謝亦蘭、麥治中、李素明非法宣判:維持原判。
吳志岐,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茂名市電白區法院對吳志岐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被勒索罰款五千元。
◎崔偉娥,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貼真相不乾膠時,被警察綁架到大衙派出所,下午五點多大衙派出所警察去她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法輪功書籍及一些資料。電白區法院不通知家屬,秘密開庭,崔偉娥被非法判刑兩年,秘密送廣東女子監獄。
◎陳樂安,七十四歲的老太太。二零一七年初,陳樂安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派出所,當天被放回家。二零一七年八月底,陳樂安再次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款三千元。之後,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曹君藝,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點左右,曹君藝在茂名市區一個街道銷毀誹謗法輪大法的一幅宣傳畫時,被茂名市茂南區高涼南居委郭偉青、主任蘇亞瑞報警,曹君藝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曹君藝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梁遠勝,男,六十四歲,茂名法輪功學員。曾經參加過所謂的「自衛反擊戰」,被立功獲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梁遠勝從高州農村老家回茂名家的第二天,被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區六一零、官渡派出所等幾十個警察圍堵綁架。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五十分,梁遠勝被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同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茂名市中級法院委對梁遠勝非法維持原判。之後,梁遠勝被送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朱石雄,茂名市家電維修師、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陪同被迫害的朋友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回到自己的店鋪,就被等候在那裏的茂名市六一零、警察等十幾人綁架、抄家。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譚衛非法宣判朱石雄被判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之後,朱石雄被送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周其雪,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在家被露天礦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周其雪被非法判刑十個月,勒索罰金一千元。
◎吳有清,茂名市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多開車去接在醫院打吊針的二哥回家時,被劫持,被搶走幾本大法書籍。非法抄家後,吳有清被綁架。吳有清被非法拘留十天,不給拘留證,也不通知吳有清的家屬。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中午,洪美芳與陳蓮在電白區麻崗鎮海棠管區田井村田中大路邊講真相,被村幹部陳潤清劫持。電白區麻崗鎮派出所強行帶走洪美芳與陳蓮。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下午一點左右,林麗珍在茂名市電白區黃嶺鎮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黃嶺鎮派出所綁架。林麗珍的兒子吳朝棋、林麗珍的妹妹林燕梅得知後,到黃嶺鎮派出所講真相,要求放人。黃嶺鎮派出所的幾個警察一起圍住吳朝棋一陣暴打。之後,林麗珍被非法關押在電白區寨頭戒毒所(原叫電白區第二看守所)十五天。
◎甘惠玲,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在茂名市電白區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陳昌興的帶領下,非法闖入甘惠玲家搶奪大法書籍,綁架了甘惠玲。甘惠玲被非法關押在電白區寨頭戒毒所十五天。
◎嚴小紅,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上午十點,嚴小紅到電白區陳村鎮講法輪功真相,被村委會的人劫持,帶到陳村派出所,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潘貴輝,坡心鎮牛力架管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坡心鎮鎮政府與坡心派出所十人竄進潘貴輝家,搶走大法書籍,把潘貴輝綁架到坡心鎮鎮政府,用手銬銬在椅子上。晚上十一點,潘貴輝被兒子接回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在茂名市電白區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陳昌興的帶領下,電城派出所警察、特警等二十多人,來到林燕梅的父親家,用消防鉗子強行撬開鐵門破門入屋,並把剛買菜回來的林燕梅、吳朝棋(林燕梅的外甥)強行控制,非法抄家,搶走了兩台電腦、六個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兩萬多元現金、吳朝棋和林燕梅兒子的手機等私人財產。警察沒有給家屬抄家清單。
當天大約下午三點,警察把林燕梅與吳朝棋綁架到電白區最東邊的電城鎮派出所。同時綁架走的還有林燕梅不修煉的兒子。
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半左右,林燕梅的姐姐林麗珍(吳朝棋的媽媽)到父親家做飯,吃完晚飯後,又被茂名市電白區國保陸尚輝、電白六一零主任陳昌興等十幾個便衣警察砸爛門鎖、入室綁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非法宣判: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
林麗珍、吳朝棋、林燕梅不服判決,上訴到茂名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現在,林燕梅、林麗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吳朝棋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四會監獄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