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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廣東省茂名市梁旭有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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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梁旭有在茂名市信宜市法院、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任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參與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達九年,給法輪功學員個人和家庭帶來了巨大的苦難,梁旭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梁旭有的簡歷

梁旭有,現任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院長。一九九五年在廣東省茂名市高州市法院工作。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茂名市高州市法院副院長。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高州市政協副主席。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茂名市信宜市法院院長。二零一六年十月到現在,任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院長。

二、梁旭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一)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梁旭有任茂名市信宜市法院院長期間,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李光武,男,高州法輪功學員,一九六二年出生,高州市公路局潭頭道班班長,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被信宜市「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夥同高州市國保綁架到信宜市看守所迫害,同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在這期間李光武不斷上訴,但有理無處說,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送去廣東省陽江市監獄迫害。

(2)陸安武,男,信宜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信宜市水口鎮小學教師陸安武在下課準備返家時,被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高州法輪功學員李光武。在開庭過程中,所有法官、書記員全都不敢公開表明身份及姓名。同年十月七日,陸安武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李光武被非法判刑九年。

(3)吳有清、胡秀惠、李俏女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周達瓊、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田谷英共五人在信宜市硃砂鎮旺沙村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六、七個便衣強行攔截,信宜市國保警察歐乙才、高少雲(女)與另一高個男子將她們的私人物品、數千元現金和吳有清的小車強行搶走,沒給予任何收據,五人被信宜市硃砂鎮旺沙派出所警察綁架。

同年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對吳有清、胡秀惠和李俏非法開庭。信宜市硃砂鎮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實,作假證。信宜市法院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對胡秀惠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對吳有清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對李俏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胡秀惠、吳有清、李俏不服廣東省信宜市法院的非法判決,於十二月十八日提起上訴。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廣東省茂名市中級法院不顧事實真相,不開庭就草率結案了事,維持原判。

從中可以看出,信宜市法院連基本法律程序都可以不顧,對法輪功案件可以任意判決,與公安、檢察機關、司法部門狼狽為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吳有清、胡秀惠、李俏被劫持到廣州女子監獄迫害。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被迫害期間,吳有清遭到非人的折磨、虐待、奴役等。由於她堅持信仰真善忍,獄警不准她上廁所、不准沖涼、不讓睡覺、不准購買生活用品等,便在褲子上不讓換褲子。

獄警逼迫她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音象資料,強制她轉化。如果煉功,獄警直接使用電棍電擊。陰森恐怖的人間地獄迫害,給吳有清身體和精神帶來極大的傷害。

(二)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今,梁旭有任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院長期間,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名法輪功學員面臨被非法開庭。

(1)廣東茂名賢妻良母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點過,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賢妻良母曹君藝女士在茂名市區一個街道銷毀誹謗法輪大法的一幅宣傳畫時,被茂名市茂南區高涼南居委郭偉青、主任蘇亞瑞報警,曹君藝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曹君藝家屬聘請多位正義維權律師維權,家屬多次遭到茂南區「六一零」、國保、村居委、茂南區居委、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等人騷擾,上門威脅恐嚇等等。給曹君藝的家人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壓力和傷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對曹君藝進行非法庭審,律師的無罪辯護四次被審判員打斷,法官就叫停止。律師嚴肅、嚴厲的給法官指出:「法庭上不講法律,還開甚麼庭?」無罪辯護才得以正常進行。辯護持續了三個多小時。兩位律師在質證階段把公訴人構陷曹君藝的所謂證據一一推翻,要求無罪釋放曹君藝。非法起訴曹君藝的檢察官是:茂南區檢察院 黃曉豐。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鄭碩成。一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宣判:曹君藝被判刑兩年,罰款三千元。主審法官:江國偉;審判員周文輝、李志強,書記員鄧雅菲。

曹君藝和家屬都不服判決,於二零一八年一月聘請了兩位維權律師繼續維權。同年,一月十九日,一位律師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曹君藝的上訴材料。

可是,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仍然不採納律師的合理合法的法律意見,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三點,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江國偉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對曹君藝非法宣判:維持原判。之後,曹君藝被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2)七旬老太太陳樂安被非法判刑

陳樂安老太太,七十四歲,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在茂名市區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警察抓捕。後帶陳樂安回家抄家。第二天,二十八日被投入茂名第一看守所關押,後被非法判刑兩年,罰款3000元,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陳樂安老太太,從小只讀過兩年書,在農村務農,終日辛勞,好不容易養大了小孩,人老了,可生活沒有著落。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經親人介紹修煉法輪功後,她更加心慈人善,身體很健康,心裏非常感恩大法。可是,她識字不多,又不能讀書學法,她就利用空餘時間,學、念、記《轉法輪》,在同修和親人的幫助下,很快能夠通讀《轉法輪》和學習大法的所有書籍。近幾年,她隨兒子居住在茂名,四世同堂,負責全家十幾口人的飯菜。兒媳婦住院,她主動照顧兒媳婦。這樣好的老人、善良人卻被判刑。

(3)立國戰功的退休人員被冤判

曾經在越南戰爭立過戰功、留下胃痛疾病的梁遠勝,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了,人也變得善良了。他長期在他的老家高州市鄉下養蜂,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回到茂名的家。可是,在第二天十九日下午四點左右,梁遠勝在家被幾十個公安警察、刑警、特警非法從他家裏強行抓走,他的家被幾十人抄,搶走了一台筆記本電腦、幾十本大法書籍和幾張師父的法像。

梁遠勝,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被刑拘,九月三十日被簽逮捕。梁遠勝的所謂「案子」,茂南區檢察院兩次退回官渡派出所補充偵查,檢察院都不放人。所謂「案子」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對關押八月餘的復員軍人、法輪功學員梁遠勝被非法庭審。他的兩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把公訴人構陷「證據」全部推翻,悉數公檢法違法之處,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梁遠勝。期間,審判長江國偉阻止律師做無罪辯護時,唯獨法庭內兩次停電。

可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和院長梁旭有還不醒悟,無視國家法律,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五十分,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對法輪功學員梁遠勝非法宣判:被判刑一年九個月。判決書落款日期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審判長:江國偉,審判員:周文輝,代理審判員 吳碧潔,書記員:鄧雅菲。非法起訴梁遠勝的公訴人是: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張曉麗。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鄭碩成。之後,梁遠勝被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4)關心朋友被冤判

茂名市家電維修師、法輪功學員朱石雄,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陪同被迫害的朋友梁遠勝家屬去派出所要人,然後到看守所送衣服,回到自己的家電維修店鋪,就被等候在那裏的茂名市「六一零」、警察、居委會等十幾人綁架,並抄了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十分,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朱石雄非法開庭。審判長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譚衛(在2005年譚衛曾經對朱石雄非法判刑三年),審判員:李志強 、周文輝,書記員:吳碧潔。非法起訴朱石雄的檢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戴建蘭、蔡林輝。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鄭碩成。

法庭上,兩位律師的無罪辯護法理清晰,有理有據,配合得很好,來參加非法庭審的人,開始都不屑一顧的、似聽非聽的像睡覺一樣,逐漸的睜大眼睛精神起來,包括法官都自始至終靜靜地聆聽著,沒有打斷。

公訴人不服,律師說:「那你就把公安抄家時的資料放映出來看。」此時,公訴人、法官都不作聲。很明顯是茂名市茂南區「六一零」在構陷朱石雄。

最後,一位律師說:「此案沒有辦案人員,沒有證人,我的當事人甚麼都沒有做,在家修煉,沒有犯罪。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朱石雄。」

可是,茂南區法院院長梁旭有與茂名市「六一零」串通一氣,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譚衛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宣判朱石雄被判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

朱石雄不服判決,上訴,家屬聘請了兩位維權律師維權,可是,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林建輝無視法律,在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宣判裁定,維持原判。之後,朱石雄被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5)茂名市周其雪在家被抓,並被非法判十個月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五十八歲善良婦女、法輪功學員周其雪,在家莫名其妙的被茂名市「六一零」綁架,家被抄,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當時其丈夫上班,兩個兒子在外地打工。過了一天,茂名市露天礦派出所打電話給其丈夫,叫其取回周其雪的手機和鑰匙。

周其雪被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後,被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戴建蘭、張曉蘭非法起訴。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處周其雪十個月徒刑,處罰金一千元。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李志強、譚玥。

周其雪的丈夫被中共洗腦,中毒很深,對周其雪嚴密看管,經常對周其雪不是打就是罵,給周其雪的心身造成很大的傷害。

(6)茂名市電白林燕梅一家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在茂名市電白區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陳昌興的帶領下,茂名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電城鎮派出所警察等一行二十多人來到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燕梅父親的家門口敲門,林燕梅的家人不開門,警察拿來消防鉗子強行撬開鐵門破門入屋,並把下班回來看望外公的吳朝棋和剛買菜回來的林燕梅強行控制,在無搜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抄家。國保等警察四處翻找法輪大法資料,錢物,搶走了兩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兩萬多元現金、吳朝棋和林燕梅兒子的手機等私人財產。

不法警察把林燕梅與吳朝棋強行推上警車,帶到茂名市電白區最東邊的電城鎮派出所。同時綁架走的還有林燕梅不修煉的兒子。警察強行傳喚林燕梅的兒子一天一夜,並威脅恐嚇,錄口供,被逼迫簽字按手印等(後來成為判林燕梅三人的證據),二十五小時後才把林燕梅的兒子放出派出所,但是警察不歸還手機給他,導致他聯繫不方便。

三天後,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半左右,林燕梅的姐姐、法輪功學員林麗珍(吳朝棋的媽媽)在父親家剛剛為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做好飯、吃完晚飯後,又被茂名市電白區國保等十幾個警察砸爛門鎖、入室綁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構陷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一家三人的案子被轉到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法輪功學員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一家三人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五位律師根據現行法律,為三人做了精闢的無罪辯護,當庭要求無罪釋放三位法輪功學員,並要求政府給予三位法輪功學員國家賠償。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根本不採納五位維權律師的法律意見,無視國家法律,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半,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

這是電白「六一零」主任陳昌興和國保陸尚輝為了打擊、報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林燕梅一家三人,精心策劃、陷害三位好人,幕後操控的結果。

非法對林燕梅、林麗珍和吳朝棋判刑的審委會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十九個法官組成:梁旭有(院長)、張衛東(副院長)、李傑(副院長)、陳偉東(副院長)、蔣萍(辦公室主任)、梁長風(立案庭庭長)、李欽明(民三庭庭長)、譚衛(專職審委)、姚健(專職審委)、陳耀榮、李忠興(執行局局長)、江國偉(少年庭庭長)、黃波(民二庭庭長)、楊美安(民一庭庭長)、劉映霞(行政庭庭長)、陳權(審監庭庭長)、柯學軍(刑庭庭長)、李志強(執行局副局長)、凌志青。

公訴人: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 高金聲、張曉麗。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鄭碩成。
主審法官: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柯學軍。
審判員: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江國偉、周晉鋒。
書記員: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劉丹。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林燕梅、林麗珍倆姐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吳朝棋還被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7)潘培德在家被抓 面臨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號下午四點左右,潘培德在電白水東家裏,警察敲門以「送快遞」騙開了門,一群八個警察衝進家裏,將潘培德綁架。

二零二零年一月底,潘培德的所謂「案子」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高金聲構陷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負責此「案子」的法官是柯學軍。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來茂名會見潘培德,律師和家屬到茂南區法院要求見柯法官,法官以在疫情期間不接待。

茂名「六一零」把潘培德的所謂「案子」作為「專案」對待。一個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一個退休的工人,茂名「六一零」人員卻從二零一九年三、四月份就開始監控、跟蹤。潘培德被非法關押至今已經半年多,現在面臨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

人在做,神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人不治,天治。法院是人間維護正義、懲惡揚善的神聖機關,如今卻被共產黨、江澤民淪為迫害善良、製造冤假錯案的犯罪機關。中共、江澤民領著公檢法等政府工作人員向著萬丈深淵、毀滅自己和家人狂奔、裸奔,公檢法等政府人員卻不自知。希望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梁旭有等政府人員應該驚醒了,停止迫害法輪功,善待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吧!瘟疫、災難是有眼睛的,等到報應加身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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