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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王雷等警察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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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七年一月開始,王雷接替隋彥龍,任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上任後,王雷就夥同劉玉明、穆子淨、竇海洋和王晶等開始積極迫害大安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表《通告》,美國國務院告知法輪功學員,向國務院提交迫害者名單。美國國務院將更嚴格的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

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雷、副隊長劉玉明、警察竇海洋、王晶被民眾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王雷,WangLei,男
出生日期:1976年3月29日
出生地:吉林大安市
工作單位: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職務:國保大隊長
家庭住址: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新樓3號樓1單元5樓502西門
電話:13904365210、18043608062
警號:850108

'王雷'
王雷

劉玉明,Liu,Yuming,男
出生日期:1972年6月7日(屬鼠)
出生地:吉林省大安市
職務:吉林省大安市國保大隊副隊長
單位: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
家住:吉林省大安市
電話:13894623113
劉玉明新號碼18043658111
劉玉明女兒18043608180

竇海洋,Dou,Haiyang,男
出生年月:1989年4月27日
出生地吉林省大安市
職務:吉林省大安市國保大隊警察
單位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
住址吉林省大安市金島8號樓
電話:15114454333
車牌號:奧迪黑色A6L遼A6XK21

'竇海洋'
竇海洋

王晶,Wang,Jing,女
出生日期:1975年1月26日
職務:吉林省大安市國保大隊警察
單位: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
住址:吉林省大安市
電話:5201680、13904365371、18043608082

二、部份迫害事實簡述

1、吉林省大安市法輪功學員韓紅霞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大安市公安局國保隊原隊長(現安廣鎮派出所所長)隋彥龍、穆子淨,與原安廣鎮派出所所長宋有文、指導員李寶江等七、八個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王毅家,將正在他家的韓紅霞綁架。韓紅霞抵制綁架迫害,隋彥龍當著眾人的面兇狠的大喊:你這樣的,就得活摘了你。隨後又非法抄韓紅霞的家。

韓紅霞
韓紅霞

韓紅霞一直不配合對她的迫害,隋彥龍等人將其送入白城市看守所202室非法關押,隋彥龍和現任國保大隊長王雷,以及穆子淨、竇海洋、李愛民等人炮製構陷材料,送至大安市檢察院、法院,走判刑程序迫害她。

二零一七年二月,大安市法院法官孫守航不通知韓紅霞家人,在無家人參加庭審的情況下,非法對其秘密開庭。

在被非法關押後期,韓紅霞被白城市看守所注射過不明藥物,內側手到胳膊瘀血紫色狀,韓紅霞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但公安局長錢孔亮、國保大隊原大隊長隋彥龍和現任大隊長王雷(當時已經上任三個多月)等漠視生命,仍然關押不放。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家屬突然接到韓紅霞病危通知,韓紅霞已經重度昏迷、奄奄一息,三月八日被送到長春監獄醫院,醫生診斷肺部感染、積水,導致肺部衰竭(疑是灌食造成的)。韓紅霞三月十日晚被迫害致死。被綁架前,韓紅霞的身體一直非常健康。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大安市法院發布《刑事裁定書》稱:大安市檢察院以大檢刑檢刑訴字(二千零一十七)第一號起訴書將韓紅霞向本院提起公訴。在審理過程中,韓紅霞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死亡。裁定如下:本案終止審理。

2、法輪功學員耿繼秋、王雪梅、陳科、馬鳳儀遭綁架和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白城市國保警察高德新、郭家勝夥同大安市國保大隊長王雷、穆子淨、竇海洋和劉玉明,闖進法輪功學員耿繼秋的家,無故綁架耿繼秋,並非法抄家;同時綁架的還有去她家做客的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家被抄、車被扣。)、陳科(家被抄)、馬鳳儀。

二零一八年二月份,王雪梅和馬鳳儀被秘密非法開庭,王雪梅被非法判三年緩刑三年,並罰五千元,馬鳳儀三年緩刑五年,並罰五千元。

耿繼秋被迫害的得了子宮癌,放出後,王雷等多次企圖再次抓捕她判刑,耿繼秋被迫流離失所。

陳科的家屬被敲詐錢財後(數目不詳),陳科被放出。

3、法輪功學員張鳳玲、王鴻彥和陳玉梅被綁架、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下午,白城市國保警察高德新、郭家勝和大安市國保大隊長王雷和國保警察穆子淨、竇海洋和劉玉明及慧陽派出所警察,撬開大安市法輪功學員張鳳玲的家門強行入室,搶劫了張鳳玲家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綁架了張鳳玲、王鴻彥和陳玉梅三人。

王鴻彥高血壓仍然被送入鎮賚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張鳳玲年近七十歲,被非法關押後迫害的生命垂危,只通知家人存錢,卻不通知家人病危,張鳳玲被帶出看守所入院治療,稍有好轉又非法收押在鎮賚縣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洮南市法院僅提前一兩天通知家人參加所謂「庭審」,不允許家人自請律師,本地的也不行,由法院指定的律師做有罪辯護,非法判張鳳玲兩年緩刑兩年,王鴻彥四年重刑,各勒索罰金五千元。

陳玉梅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放回家後,郭家勝、王雷等企圖再次抓捕她判刑,陳玉梅被迫流離失所,下落不明。

4、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時任公安局國保隊長隋豔龍、副隊長劉玉明及姓於的警察等,到法輪功學員劉洪波家把她綁架,並且非法批捕,劉洪波被迫流離失所。

5、二零一六年,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淑琴,被國保隊長隋豔龍、國保警察王晶等綁架、抄家,趙淑琴身上僅有的一百零八元錢被王晶搶走,至今未還。趙淑琴被綁架到大安拘留所,因高血壓拘留所拒收,才被放回。

6、吉林大安市國保警察懼怕「懲惡揚善」四個字

吉林省大安市法輪功學員李巍的父親家陽台外貼了一張「懲惡揚善」四個大字。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晚七點左右,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雷、穆子淨、竇海洋(其中竇海洋沒穿警服,也不敢報真名,謊稱姓蔣),硬給四個字刷掉了。

鄰居們都說:這也太過份了吧,懲惡揚善是人間正道,這四個字散發的正能量,我們看著還挺好呢,為甚麼不讓貼啊?那應該是公安部門的職責呀,可能公安局的警察是做了虧心違法的事了吧,要不,為甚麼怕那幾個字呢?這不是擾民嗎?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者終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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