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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六年冤獄 劉翠仙被停發養老金並被勒索近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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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67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翠仙女士,遭六年冤獄迫害,二零二零年八月被停發養老金,在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夥同當地派出所、街道勒索3.9萬元。

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以西社保告字(2021)第1號文《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停止發放及退回養老金告知書》,告知劉翠仙,要扣回她在監獄非法關押期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領取的養老金,共計金額人民幣十一萬三千七百八十六元四角三分(113786.43元),其中: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94545.9元;增資領取養老金19240.53元。文中告知劉翠仙「自二零二零年八月起停止相關退休待遇養老金支付」,並勒令將以上款項退回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

據悉,劉翠仙養老金早在二零二零年八月就被停發,她在第二次去區社保局詢問時,才收到此告知書。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紅廟經濟股份合作社張麗打來電話威脅劉女士,讓她交3.9萬元到西山區社會保險局,若不交就要封她的住宅。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夥同當地宗樹營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部門人員,私自闖入劉翠仙家中,威逼她在九月二日下午五點前要將3.9萬元存入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在幾個部門人員的恐嚇、逼迫下,劉女士一時不知所措,被迫將3.9萬元現金轉賬給到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工行昆明市興苑支行250201640926300309帳戶)。

劉翠仙,雲南省昆明市紅廟村人。一九九三年她家建房,丈夫不幸觸電身亡,扔下七十多歲的婆婆及十四歲的孩子(孩子當時就受到刺激,精神智障),艱難度日。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義,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從生活的絕境中走了出來,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劉翠仙遭嚴密監視、騷擾、非法抄家、綁架、多次非法關押、二次勞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劉翠仙與兒媳彭學萍,及法輪功學員劉曉萍、冉曉漫,在鄉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構陷,遭非法判刑:劉翠仙與兒媳彭學萍被非法判八年,劉曉萍被非法判十年,冉曉漫七年零六個月。在公安局、看守所和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劉翠仙遭到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特別是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劉翠仙一直遭藥物摧殘,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出獄。期間,長年癱瘓在床的母親去世,沒能見最後一面。

關於劉翠仙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昆明劉翠仙遭八年冤獄 被藥物摧殘》《傳播神韻光盤 雲南四位善良婦女被誣判六至十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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