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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防暴警察 廣東深圳市警察綁架楊殿英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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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楊殿英,吉林省舒蘭市吉舒鎮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近幾年,經常到廣東深圳市兒子家幫助帶小孩,這本是正常的親情往來。然而,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她遭深圳民治派出所警察劫持,同時,一群防暴警察一手拿著盾牌,一手拿著衝鋒槍,包圍了他們的住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晚八點多,廣東深圳市龍華區民治派出所兩個警察和一個戴紅袖標的小伙子,來到楊殿英的兒子家。其中一個警察像是頭兒,問楊殿英:「你煉法輪功吧?」 楊殿英回答說:「對!我煉法輪功。」

當時,楊殿英以為是「清零」的找上門來了,她說:「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瘟疫都來到面前了,你們還不保護好自己!當天理昭彰、真相大顯的時候,你們這些參與迫害好人的人該咋辦?法輪功被迫害這麼多年,你們都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警察要她跟他們去派出所,楊殿英不配合他們。那個象頭兒的警察說:阿姨,您不去不行,國保都來人了。

後來,警察又調來了防暴警察,把楊殿英的兒子住的大樓包圍了,防暴警察一手拿著盾牌,一手拿著衝鋒槍,如臨大敵。這把楊殿英的家人嚇壞了。

結果,楊殿英被劫持到了民治派出所,警察跟她兒子說:「有人(惡意)舉報了你媽。」

後來,舉報人不來作證,國保也撤了。象頭兒的那個警察說:那個舉報你的人是在民新派出所舉報的。他就把楊殿英送到民新派出所。

到了民新派出所,大約晚上十點多了,民新派出所警察要楊殿英進審訊室,坐審訊椅。楊殿英說:「我不是犯人。」她沒配合他們。

楊殿英說:我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憲法、刑法、都沒有說法輪功違法,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規定: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

僵持到大約凌晨兩點左右後,警察將她關在用鐵欄圍起來的屋裏。

第二天,警察上班後,放了楊殿英,要求她兒子三天之內,把她送回老家。警察怕他兒子不送,還要求他兒子交2000元押金。

楊殿英回到老家吉林省舒蘭市吉舒鎮後,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吉舒街吉舒老保科邪黨書記雷廣福多次騷擾她,曾三次指使楊殿英的好朋友打電話找她本人或家人,打聽她,並說:看看她在家沒?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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