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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送勸善資料 深圳七旬田碧清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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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市福田區七旬法輪功學員田碧清女士,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給戶口所在地的福田區園嶺街道園東社區工作人員贈送勸善的資料時,遭惡意舉報,被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被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田碧清女士,一九五一年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原深圳某大型國企審計師。田碧清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體健康、一身輕,在平時生活中,她善良祥和,和人交往時春風拂面,真誠關心別人。在真、善、忍的法理指導下,她在工作上兢兢業業,認真負責,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多次獲得年度優秀員工,即使在迫害最嚴重的那兩年,年度優秀員工的榮譽大家都選了她。

這樣一位善良、與世無爭的婦女,也一再受到中共邪黨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她在參加集體學法時被綁架到深圳市羅湖看守所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取保回家;二零一五年,田碧清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多次被福田區園嶺街道和園東社區騷擾,那些人強迫她簽不修煉的「四書」保證,她不簽,他們竟然要家屬代簽。

二零一九年,園東社區站長胡向上和副站長何小麗兩次電話騷擾田碧清,並聯合沙頭角派出所上門騷擾,給田碧清及家人帶來很大困擾。

為了讓這些被邪黨脅迫的政府人員明白真相,不再迫害修佛的好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田碧清去園東社區講真相,給社區工作站站長胡向上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胡向上誣告,遭通心嶺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

當時年近七十的老人被非法關押在福田拘留所,睡在地板上。家屬四處奔波,被通心嶺派出所和福田公安分局以各種理由推諉,竟然被告知「有同案犯未歸案」而不予取保候審。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田碧清被南山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田碧清被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相關責任人
1、深圳市福田區園嶺街道園東社區工作站
0755-22204314
站長胡向上,男,1965年8月12日出生,13714032862
副站長何小麗,女,1975年4月28日出生,13823637253
2、深圳市福田區園嶺街道
0755-25320160、25320162
24小時值班電話83465679
綜治辦25320120
書記羅平,女,1970年12月26日出生,13688803216
主任蘇志權(負責610),男,1964年9月9日出生,18938080996
610成員范丹,15012887775
3、通心嶺派出所
0755-82098110、82100222、82918777、82104109
所長林志強,13903023238
教導員林少豐,13902926440
副所長李延如,136025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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