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在抄法中修好自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我是一名女大法弟子,今年七十歲,沒有上過學。從小就身體不好,到三十多歲,身體就更差了。學法時間不長,全身的病都好了,也知道了法的珍貴。我開始抄法。從二零零九年到現在,我已經抄了二十四遍《轉法輪》

在抄法中昇華

師尊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1]

通過抄法,面對這次「清零」我沒有怕,正念很強。我們學的是宇宙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怎能怕他們呢?

我家是資料點,在我家還有個學法小組。我不願意他們到我家裏來,怕他們對大法犯罪。敲幾次門,我沒給他們開,他們就給我女兒打電話,說要見我,還威脅我女兒必須見到我,說讓你媽簽個「不煉功的」字,以後就不再找她了,她在家隨便煉,永遠不管她了,還說你媽如不簽不煉功的保證會影響你們的工作,影響你們孩子上大學等等謊言來欺騙他們。

女兒和女婿就真的相信了。女婿不說話,女兒說叫他們哪天哪天來咱家,您就簽了吧,以後您該怎麼煉就怎麼煉也沒人管您了。我說你放心,不煉功的字,我是永遠不會簽的。

她說,您不簽,先別讓他們(指同修)來咱家了,您知道我壓力多大嗎?他們(指邪黨人員)天天給我打電話,幾個人輪番打。有一個說是區政法委的,給女婿打電話說:這次不簽字,別想過去,把你弄走,去一個很封閉的地方,甚麼時候簽字了,甚麼時候叫回來,再說你們正在一起,他們來了,把你們都綁架走了,怎麼辦?

政法委的人要聽真相

我想,是啊,不能讓他們替我承受,他們是常人,我是煉功人。我說,你定個日子,叫他們來吧,他們要聽真相了,我要給他們講真相了。

過兩天,他們來了。我先發正念,然後求師尊加持給弟子智慧。他們一共四個人,一個女的,三個男的,我問他們都叫甚麼,有公安局的,有居委會的,還有政法委的,我要給他們講真相。

政法委的說,我是政法委的叫某某某。我說,那不就是六一零嗎?我看他一震,然後說;我們今天來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讓您簽個名,不管法輪功了。女兒和女婿坐在我旁邊。說著,居委會的人就要拿表。我說,你不用拿,我不會簽的。

他們說,你不要相信小報(指小冊子)上寫的,我說小報上寫的都是真話,只是你們沒用心看。我說:我在煉功之前,渾身是病:腰疼、腿痛、頭暈、腹脹、牛皮癬等等多種疾病,那真是生不如死。通過煉功之後,我渾身的病都好了,才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我那個高興啊!我能不感謝我們的師父,感謝大法嗎?老人有句話說:滴水之恩,將湧泉相報。何況我們煉功人,我對我們的師父無比的尊敬和感恩。

政法委的說:我看您中毒太深了。我說:我不是中毒太深,是大法太美好了。他說,您坐過飛機嗎?您看,到上邊甚麼也沒有。我說,人的眼睛是分子構成的,它看不到另外空間的景象。他說您是甚麼文化?我說我沒有文化,都是在大法中學到的。他說您就簽個字「不煉了」,以後就不找您了,我們也好交代。他們看我不說話,又要拿出表來讓我簽字,我說我已經跟你們說清楚了,我不會簽的。他說您不怕影響您的後代,我說大法書裏說:「佛光普照,禮義圓明」[2]。我們學的是宇宙真、善、忍、大法,只能對他們有好處。

我又給他們講九十年代的人大委員長對法輪功調查結果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又講中共活摘大法弟子器官高價出售。他們說要走了。我說走吧!政法委那個人說,您攆我們走,您也不留我們吃飯。我說,那就別走了,今天就在這吃,我給你們拿酒。他們說;謝謝您,今天就算了,下次再來您這吃,哈哈一笑走了。

我與他們自始至終這個場是一片祥和,說話都面帶笑容,很是隨和。這是通過我抄法、是大法的威力、師尊給的智慧,才做到的。從那天以後,他們再也沒來過。中午女兒給我送來一碗麵條說;管不了您,我也不管了,您愛怎麼煉,就怎麼煉吧。笑著走了。

我上午與同修搭伴出去面對面講真相,下午小組學法,再有時間就抄法,已經成習慣了。

師尊時時刻刻都在弟子身邊看護著我們,為我們付出的太多太多。只有學好法,做好三件事來報答師恩。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