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同修增強正念、走出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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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大概三年前有兩天上午,思想裏老想著要去一位老年同修(八十多歲)家一趟,在第三天上午約九點我去了那位同修家。剛敲開門,同修的大女兒蹬著眼睛,大聲的說:你們怎麼還會得癌症啊!你會看癌症嗎?等等。當即我很平靜的向內心找一下自己,是不是最近有做錯甚麼事了?一時沒發現自己甚麼問題。我應了一下「哦,這樣啊」。

進門一看,大姐在整理被單和打掃房間,我輕輕的問:大姐啊,阿姨(老年同修)在哪?那時大姐的聲音平靜了許多,像沒發火一樣的說,她母親煉了這麼多年了還生那個病,膀胱癌,現在住院了,醫生通知幾次了要做手術,我們不知怎麼辦好。我問:你們對做手術是怎麼看的?她說我媽能活到八十幾歲了,我們也很滿足了,做手術也不一定能好轉,說不定做了手術命更短或者當場死了,還要付那麼多錢,真是活受罪啊。

我問阿姨自己怎麼看待做手術?回答說:我媽堅決不同意做手術。決定不做手術,醫生要求本人和家屬都要簽字。

我平時對阿姨是比較了解的,就和大姐繼續交談:大姐啊,你剛才對於這個年齡做手術的問題講的很有道理。你母親學煉法輪功有二十多年了,有沒有病過?她說沒有病過:有沒有吃過甚麼藥?沒有吃一粒藥;脾氣有沒有比沒煉的時候好?她說脾氣也好了。我說你母親這個所謂的「病」不是病、是假相。阿姨沒有白修,她修到這個位置上不去了,從修煉角度講就是關過不去。

她驚訝的看著我。此時我伸出左手橫著手掌指著無名指和中指說,比如說阿姨修到這個層次上,關過不去停在這裏了,不是沒修好。所以說修煉法輪大法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的,我們國家中央機關有權威的退休老幹部於一九九八年曾做了全面調查研究後,得出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我看她好像似乎聽懂了一樣,為了讓她更明白,我就接著說:你是信佛的吧,大姐。她說是的。那你應該知道密勒日巴佛是佛吧?她點點頭認可。我繼續說下去:密勒日巴成佛之前也是人在修煉,他修成後是要上天國的,上天國去不可能突然間帶著身體飛起來上天,是吧,他的身體就得符合世間的理留在人間,比如生病去世了啊或被迫害致死的等等。如果真的帶身體飛起來上天去了,那十惡不赦的人都會相信了,那還信甚麼、悟甚麼呢?是吧?她點點頭。

我說:法輪大法修煉是有截止那一天的,那時全部真相都顯現出來了,人們就全都明白了。所以想修煉就得有在人間的師父教你才能修。我們大家都在學《轉法輪》,以真、善、忍為準則指導我們修煉的,你抽空也看看《轉法輪》這本書吧。阿姨住在幾號房間,我去看看她。她說你等一下,走到後面房間給她妹妹打電話商量要不要讓我去看母親,她妹妹說母親說要我去。

當天下午三點左右,我去醫院和阿姨見面了,看到阿姨躺在床上臉色蒼白無血色,但說話元氣還可以,就問阿姨你最近怎麼回事啊?她也說不清楚怎麼回事,表露出疑問來。我問:你怕嗎?她搖搖頭說不怕。我先談了下我自己的理解:遇到這種情況,先靜靜心,然後找找自己,覺的真的很危險的時候,也要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千萬不要放棄正念,因為我們是有師父管的。

阿姨點點頭表示知道了。然後我就拿出師父在《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中回答弟子問的法念給她聽:

「學員出現病業嚴重,它無非是為了兩個目地。一個是讓他出現這個狀態,看周圍的人怎麼看。看你的心怎麼動,看你動不動心,不就這問題嗎?大家都在動心,哎呀,他修那麼好,他怎麼就這樣啦?執著都起來了,人心都上來了。有人在想:他都這樣,我能不能行啊?各種各樣的人心都返出來了。那舊勢力就說:我這件事幹對了吧?我讓他病業這麼嚴重的目地就是為了檢驗他們是正念還是人心,我們幹對了吧?你看你的弟子這些人心都返出來了吧?有這麼多的人心返出來,得針對這些人心去弄。從而加大那個學員的病業,看你們還修不修了。」[1]

「再有一個目地就是他本人。出現病業的本人修的怎麼樣?他能不能夠在這樣狀態下正念那麼強的走過來?真正把自己當神一樣,根本就甚麼都不在意?我今天看明慧網報導,有個學員腿被打的粉碎性骨折,也不給對接就打上石膏。這學員想都沒想自己會殘廢,根本就不在意,每天就是學法,正念很足,能夠坐起來一點的時候就煉功。醫生告訴她粉碎性骨折都沒對就給打上石膏了,這都是那些個監獄的醫院幹的,她不管那個,我要盤腿煉功,疼的不行還堅持,後來盤腿也不疼了,結果好了,現在又蹦又跳的甚麼事兒都沒有,跟正常人一模一樣。(鼓掌)你們誰能夠這樣,舊勢力就絕對不敢動他。誰能夠這樣,誰就能在過關中走過來。甚麼叫正念哪?這就是正念。」[1]

那阿姨聽了後臉色露出喜悅感,說是這樣啊,我以為沒希望了。我說剛才我念大法給你聽有聽懂嗎?她說聽懂了,阿姨雖然沒有讀過書,你把大法念給她聽,她就是相信!這一念很關鍵。

我連續幾天去醫院讀大法給阿姨聽,然後交流,她談出的問題,一一給她回答清楚。她身體恢復還是比較快的,住十多天就回家了,然後同修在她家一起學法。現在快九十歲了,和大家一起學《轉法輪》,讀普通話有困難,就念方言(本地話),師父一樣管她。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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