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局長唐麗娜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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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據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消息,上海市奉賢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局長唐麗娜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審查。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唐麗娜,歷任上海市公安局指揮部副科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副書記、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黨委副書記、上海市公安局軌道公交總隊黨委副書記、上海市公安局軌道公交總隊黨委副書記、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任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唐麗娜任職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對奉賢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等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本文僅列舉明慧網所報導的部份案例情況: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上海浦東新區滬東街道偉業小區法輪功學員陳傑的兒子在上海奉賢電子學院宿舍接到上海奉賢洪廟派出所電話,索要其家庭住址。特別要其父親陳傑的電話。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兩點,上海市閔行區法輪功學員王美華在奉賢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當庭被枉判一年三個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半,上海奉賢法院突擊非法開庭,在奉賢法院第六法庭對法輪功學員維克托﹒王進行非法庭審,維克托﹒王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

維克托﹒王(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大陸法輪功學員,四十歲。維克托﹒王的祖母是外國人,祖父是上海人。維克托﹒王小時候跟父親一起生活在新疆,他們大概在二十幾年前回到上海。維克托﹒王從事IT行業,他的妻子是上海人,有兩個孩子。

◇王世珍,女,六十九歲(天津籍),上海市浦東新區高行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王世珍被構陷到上海市奉賢區法院。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點,王世珍被上海市奉賢區法院非法庭審,當庭被枉判一年,罰金兩千元。

◇上海法輪功學員楊卉,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初被花木派出所綁架,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二月初移送檢察院,二月二十二日被移送法院,案卷已到上海奉賢區法院。

◇上海市奉賢區政法委六一零與公安等部門人員長期騷擾在奉賢區租借房子的法輪功學員,威逼房東解除租房合同,侵害法輪功學員的合法居住權。

上海市法輪功學員徐永清,本是建築弱電專家、高級工程師,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嚴格要求自己,待人真誠,樂於助人,又精通業務,在公司深受同事與客戶的好評與尊重。在二零一七年遭兩年冤獄,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從洪澤湖監獄回家後,持續遭到騷擾、監控等迫害,在過去的一年中被迫三次搬家,二零二零年五月起,合法的居住權再次受到上海市奉賢區的多次侵害。

長期在上海工作的浙江籍法輪功學員車祥丁,在奉賢居住期間,也多次受到奉賢區六一零人員的騷擾和威脅,要他搬家離開奉賢。二零一九年一月份,當地六一零和街道人員還叫來警察和搬家公司,直接把車祥丁在奉賢住宅內的個人物品從奉賢搬到他的老家浙江省像山縣,當時車祥丁的房租合同還未到期。

◇原來住在上海市奉賢區的法輪功學員顏希洪長期被奉賢區六一零人員和國保警察騷擾和迫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顏希洪冤獄期滿,從上海提籃橋監獄回來後,就不斷受到六一零人員的騷擾要他搬家;同時六一零人員還不斷威脅房東,逼迫房東趕走顏希洪,當時還有半年租房合同沒有到期,由於顏希洪堅持不搬而未能得逞。二零一七年房租到期後房東不再續簽合同,顏希洪不得不離開奉賢區。

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等工作人員,好好的靜下心來想一想,法輪功學員是甚麼樣的人,你們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了,他們沒有違法,那麼你所做的這一切到底是為了甚麼呢?會得到甚麼呢?會給自己的家人帶來甚麼呢?

'唐麗娜'
唐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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