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迫害事實
1、二零零一年黃曆端午節前後,由於望奎縣公安局政法委程前,610辦公室主任谷立志、吳方林、李龍、郭茂林和派出所所長鄧玉森、王長利等多名警察,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高雪豔,非法關押78天,罰款七千八百元。紀桂珍被關押70多天,罰款七千元,勒索四萬五千元。翟紅梅被惡警李華用皮帶抽後背,後背抽爛,不敢著床,一個女警察揪著她的頭髮往牆上撞,邊撞邊罵暴打。罰款一萬三千元。
陸續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洪梅、張洪梅的母親、陳秀敏、金代芬、歷淑園、歷淑珍、許桂華,每人罰款五千元;王秀蘭(罰款以萬)、王洪靜(罰款原kun萬),累計罰款金額十二萬七千八百元。
2、二零零四年九月,被惡人舉報,在租房處東勝派出所鄧玉森綁架了李華、張洪梅(從包中搜出現金五千多元,抄走私人物品一馬車)關押在拘留所,兩位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同時喊「法輪大法好」,六天後闖出魔窟。
3、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張洪梅、李華在家,被望奎縣公安局派出所鄧玉森、胡淼等人綁架。李華在望奎縣拘留所關押12天後,送到綏化市第二看守所,因一直絕食,每天都有獄醫給她灌食並加入不明藥物,灌食的時候拖來拖去,後背都拖沒皮了。這個獄醫很惡。在綏化市第二看守所關押18天,前後絕食一個月闖出。在家屬手中勒索五千元。
4、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望奎縣環城派出所所長鄧玉森夥同片警魏喜良等在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宋關俠,將其丈夫也帶到了派出所,讓宋關俠按指紋並照相,魏喜良帶著宋關俠去照相途中宋關俠走脫,後流離失所。
二、鄧玉森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鄧玉森
中文姓名拼音:Deng Yusen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3年8月
身份證號:232324196308070638
住址:黑龍江省望奎縣三街17委1組169號
工作單位名稱:望奎縣公安局
職務:望奎縣公安局派出所所長
妻子:曲文博
身份證號:23232419640309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