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 昆明國保支隊長張亞明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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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原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原支隊長張亞明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二零二零年二月被逮捕,同年八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張亞明的落馬從表面看是因貪腐,實則是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的惡報。

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下屬有十四個國保大隊:七個市轄區(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晉寧區、呈貢區、東川區)國保大隊、一個縣級市(安寧市)國保大隊、三個縣(富民縣、崇明縣、宜良縣)國保大隊、三個自治縣(石林彝族自治縣、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國保大隊。

張亞明,男,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擔任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局長,同時擔任五華區副區長;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擔任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二零一八年還受到昆明市公安局的表彰。誰知僅一年後,二零二零年二月張亞明就落馬被逮捕。

一、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張亞明擔任昆明市五華區公安分局局長期間

每年五華區都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抄家甚至判刑,因五華區轄區內學校、教科研機構較多,其對知識分子精英的迫害尤為嚴重,以下僅舉雲南大學(屬五華區)的兩例:

1、雲南大學圖書館退休副研究館員馬玲與女兒張稷(學校教師)被綁架、冤判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晚,馬玲與女兒張稷在石林縣一法輪功學員家被綁架,當晚由五華公安分局人員帶回昆明,非法關押在五華區虹山派出所。第二天由五華分局國保大隊馬迎輝、虹山派出所人員強行到家中非法抄家、錄像。後馬玲與張稷均被五華法院冤判,馬玲四年,張稷三年半。在馬玲被五華法院一審冤判後,五華分局國保大隊將非法判決書交到單位雲南大學,雲南大學上報雲南省社保局,非法扣發了馬玲的養老金。

2、雲南大學副教授陳新文被非法拘留

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新文博士,二零一二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和心靈受益匪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向學生講法輪大法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學生誣告,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至二十三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陳新文博士被開除。

二、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張亞明任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七年:據明慧網統計,僅二零一七年一年,昆明市共有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迫害,其中,騷擾十人,抄家四人,綁架六人,綁架抄家五人,庭審判刑七人。以下僅舉部份案例:

1、六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五名並被晉寧縣法院冤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朱玉蓮、李世霞、瞿月仙、高瓊仙、呂長英、鄧桂英在昆明市晉寧縣上蒜鎮河泊所村講真相和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告,被晉寧派出所警察綁架,其間警察兩次對她們搜身、照相、體檢、抽血等。瞿月仙、高瓊仙、呂長英、鄧桂英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去要人,每家交了罰金二千元後以「取保候審」放回家。朱玉蓮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昆明市晉寧縣法院對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朱玉蓮三年,李世霞、高瓊仙、呂長英二年緩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緩刑兩年。

2、數日內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抄家、其中徐亞梅被冤判三年

徐亞梅,女,三十九歲,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在昆明工作。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因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而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昆明市鼓樓派出所綁架,之後又被黑林鋪派出所、國保人員非法抄家。在昆明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被捆綁、強行輸液、抽血,還被強制做奴工。後被昆明市盤龍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了十一個月的一級嚴管迫害,直至出獄,同時還被關禁閉、被犯人毆打。

黃雲勻,女,六十多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被警察騷擾訊問。

左立新,男,七十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約十二點至下午兩點半,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派出所、盤龍區派出所的警察,共十人闖入家中。臥室門把被扭斷,進行野蠻抄家,近百本法輪大法書、五台打印機、三台計算機、五個U盤、九百多元真相幣被掠走。

童先珍,女,七十五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國保警察去了十四人闖入童先珍家,掠走兩套法輪大法書近百本、計算機一台、打印機一台、手機五個。抄家後,童先珍被帶到派出所,直到晚上十二點左右,家人去交了五千元保證金才回家。

李金煥,女,五十多歲,警察正在抄童先珍家的時候,李金煥去找童先珍,一進門就被綁架,隨即警察帶李金煥回家抄了她的家。

李林書,男,七十二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李林書在回家的路上被兩個國保警察扭著手帶回家,當時搜了包,家裏去了十多人,拿著攝像機拍照,抄走了大量大法資料。

3、昆明晉寧縣劉亞琴被非法判刑

劉亞琴,女 ,五十歲,昆明晉寧縣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劉亞琴在晉寧發真相資料時,被昆陽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被非法抄家,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被西山區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劉亞琴曾於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勞教二年,她的丈夫被迫和她離婚。

◎二零一八年:據明慧網統計,僅二零一八年一年,昆明市共有三十名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迫害,其中,非法判刑兩人,綁架關押十七人,非法抄家兩人,騷擾十一人,綁架送監獄迫害一人。以下僅列舉部份案例:

1、李文波,男,五十五歲,昆明市晉寧縣農民。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早,李文波接到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分局昆陽派出所電話,通知李文波到派出所後,李文波被綁架、抄家、關押在晉寧縣昆陽看守所。

2、王任權,男,六十六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王任權去彌勒參加女兒的婚禮,在昆明火車站被鐵路公安警察綁架送到了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隨後被抄家,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罰金兩千元。

3、周迎建,女,六十八歲,昆明市輸送機械廠退休工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被官渡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八千元。此前,周迎建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四次,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三年。在勞教期間,她的父親因為女兒被迫害又急又怕,病情加重;她的丈夫逼她離婚。

4、馮寶定,男,昆明安寧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粘貼「法輪大法好」時被綁架,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並勒索罰金一千元。

5、邱安,男,四十七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在自己經營的手機店中,給世人講大法真相,被小板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在派出所邱安遭警察毒打、噴辣椒水。第二日被劫持至安寧市拘留所,因他遭毒打致骨盆等處骨折,拘留所拒收,於十二日晚上十點回家。

6、龍華鮮,女,六十八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下午一點左右,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琳,帶領五男兩女多個警察到龍華鮮住處,強行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四本、計算機兩台、打印機三台、mp3播放器兩個、放音機四個以及切紙機、碎紙機等私人物品。當時法輪功學員余志水正在龍華鮮住處做客,昆明市盤龍國保這伙警察又強行帶余志水到他家中非法抄家,搜走mp3、放音機、真相幣六十元左右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九年: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全年昆明市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九十九人,其中一名在外被取保候審期間不幸離世。二零一九年中共以「七十週年大慶」維穩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甚至實施抄家、綁架,昆明市國保下屬各區縣國保大隊、公安、派出所、有的還聯合單位,在610等統一部署下,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了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迫害。

昆明市共被綁架六十一人,其中四十三人被抄家、十二人被非法庭審、兩人已被非法判刑,一人綁架後被劫持入獄。前一年被綁架的七人也遭到昆明各法院的庭審及判刑迫害,另有三名迫害信息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另外二十二人被騷擾,其中二人被抄家;失聯五人。以下僅舉部份案例:

1、三位善良老人遭冤判,一位在迫害中離世

昆明法輪功學員夏梅仙女士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晚離世,時年五十五歲,此前她被西山區法院通知等待開庭。

夏梅仙女士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梁源三區,二零一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她被醫院診斷為宮頸癌晚期,只有三個月的生命。修煉法輪大法後,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樂的走過了七個年頭,令所有曾為她看過病的醫生都不敢置信。

重獲健康生命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卻遭到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謊稱是物業管理人員,騙開門後,就衝進家中將夏女士學習的法輪功書籍及煉功音樂等物品全部搶走,並企圖將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因夏女士女兒拿出母親在醫院的治療診斷書及醫院體檢結果不能收押才作罷,但是卻騙夏女士女兒交了三千元「保證金」。此後,夏女士還遭到小區人員的騷擾。

對夏梅仙女士抄家、恐嚇等一連串迫害,使她與家人精神緊張、害怕,夏女士身體每況愈下,後期連走路都非常困難。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將她送到醫院,五天後離開了人世。

與夏女士同一天被非法抄家抓捕的還有朱翠芬、周惠芬、陽功秀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朱翠芬六十八歲,周惠芬六十一歲,兩人被抓捕後就直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十四歲的陽功秀老人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所謂「取保候審」,老人的兒子被警察騙了三千元保證金,卻連一個收據都沒給開。

之後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三位老人非法開庭,六月二十日的非法判決書中,陽功秀老人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款兩千元,朱翠芬和周惠芬分別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分別罰款兩千元。陽功秀老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上訴,然而中院的裁定依然維持了邪惡的原判,裁定下達後,陽功秀老人被直接送到了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2、六名六十歲以上的老人一起讀《轉法輪》遭綁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匯真、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年齡均在六十歲以上)在王匯真家集體閱讀《轉法輪》,被西山區東陸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派出所後,四名七十歲以上的學員,作了筆錄當晚被釋放,由警察分別送回家,到家時進行了拍照。警察預謀非法關押王匯真和張良,但因體檢不合格,王匯真肚子大(嚴重腹水),張良血壓高,無奈在第二日凌晨將兩人釋放,但卻分別安排便衣警察坐在家中看守。

王匯真女士原是新華社雲南分社下屬新華廣告公司職員,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二十年的迫害中,前後四次共陷冤獄十三年之久,在最後一次結束冤獄的二零一五年回家後,飽經磨難的她出現了嚴重腹水症狀,臥床數年,還因情況危急被送入醫院治療搶救,最終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在迫害中離世。

3、李文波共被判刑六年,在雲南一監被迫害致高位腸梗阻

二零零九年因一封《給晉寧縣古城鎮古城村父老鄉親的公開信》而被判刑五年的李文波,二零一八年二月面對小區展出的污衊法輪功展板再次致信月山小區,同時也寫信反映因自己修煉法輪功而被村委會扣發一萬元錢的情況。三個月後,李文波的合理信訪行為遭到了晉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非法抓捕(後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並構陷到了西山區檢察院和法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李文波收到了西山區法院對他非法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元的判決書。李文波不服,向昆明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李文波在公共汽車站煉功,再次遭到綁架、抄家,十二月,西山區法院對他非法判刑六年(加上之前的五年)。後李文波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被迫害致高位腸梗阻。

4、昆明安寧高惠仙被重判七年

高惠仙,女,五十八歲,昆明安寧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高惠仙在母親家,被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橋鋼保衛科不法人員撬鎖入室綁架,抄家,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西山區檢察院以她二零一八年底向世人贈送明慧年曆為由構陷至法院,後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對高惠仙重刑七年。此前,高惠仙曾經兩次被非法判刑,共陷九年冤獄。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奉勸那些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們,停止迫害法輪功,退出中共。明慧網報導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實例達數萬起,形式多種多樣:有遭查辦判刑的、有遭惡病纏身的、有暴病而亡的、有遭遇車禍的、甚至累及家人子女後代的……不可勝數。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若不知以此為鑑,立刻悔改,張亞明的今天,將必然是你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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