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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入監獄或看守所 境況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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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幾年,中共公檢法司部門人員仍在騷擾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南民民、謝萬猛、孫小虎、季養明,在深圳被非法判刑入獄,或非法庭審、關押在鹽田區看守所。目前,公檢法人員掩蓋迫害事實,四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境況不明。

法輪功學員孫小虎、季養明被枉判 劫入韶關某監獄

孫小虎(音),季養明(音),男,「八零後」,深圳工廠工人,因用微信講真相,約於二零一八年被綁架,曾被關押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一年多。鹽田區有一個所謂「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機構,很多迫害信仰的案件,都被轉至鹽田。

警察曾利用孫小虎的親屬,脅迫他寫所謂「悔過書」。孫小虎和季養明分別於二零一九年上半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和兩年半,後被轉送韶關某監獄。

法輪功學員謝萬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謝萬猛,湖北隨州人,男,一九八四年生,今年37歲,本科學位,深圳某培訓機構圍棋教師。

深圳市法輪功學員謝萬猛和另外兩位學員(吳銳、李瑞華),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開庭,庭審持續近三個小時。

庭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法輪功學員也做了無罪自辯。審判長段暉只要聽到律師或學員提到法輪功或憲法、法律,當即打斷,甚至企圖無理趕走謝萬猛的律師。

段暉叫停謝萬猛的律師的陳述,不允許律師提出相關法律、法規。律師不同意,並且繼續說下去的時候,段暉叫法警要把謝萬猛的律師驅逐出去。律師只好停下來。當庭沒有宣判結果。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謝萬猛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中院的二審非法維持原判。

謝萬猛的房東王偉是香港人,因租房給他,被無理罰款,數額不明,至今未退回一萬元押金。謝萬猛的房間內,幾乎所有物品去向不明。

目前,謝萬猛被非法判刑的刑期還有一年五個月,他仍被關押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B06倉,獄警賀應科。

法輪功學員南民民被非法關押和開庭

南民民,女,一九五七年生,今年64歲,退休會計,曾兩次被非法判刑,各五年(即二零零一至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七至二零一二年),共計十年。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南民民被非法關押至羅湖看守所,後轉到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南民民被非法轉至鹽田看守所A19倉。在那裏,不允許南民民煉功。獄警是邱慧。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南民民被非法開庭,暫無非法開庭結果。

目前,南民民被非法關押在鹽田看守所A19倉。

以上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具體情況不明,請知情人士予以關注和補充。

附:
鹽田看守所,位於深圳市鹽田區永安北一街南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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