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成立於一九九一年十月,位於昆明市王大橋,二零零九年三月,更名為「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所」,並加掛了「昆明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牌子。二零零九年底,轉移至昆明市呈貢區新所。二零零三年,陳波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任所長。自二零零四年開始,先後共有五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這裏。五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關押在三大隊,但是不准互相說話。每個法輪功學員被至少安排兩個吸毒犯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跟蹤迫害。
陳波任職期間,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法輪功學員楊小明遭受多種酷刑,眼睛被毒打致失明
楊小明,女,是昆明醫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物業管理科職工。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楊小明正在單位上班,被單位惡人夥同警察綁架,於當日直接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三大隊被非法關押的三年裏,楊小明遭受了多種酷刑:電棍擊打、野蠻灌食、踢下身、打嘴巴、暴打、不讓睡覺、罰站、罰蹲。暴打使楊小明的眼睛被打殘,腳背被打傷。連續多天被罰站,每天站十七、八個小時。
二零零五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三大隊副隊長劉先敏、吳靜、警察周棗蘭唆使五個吸毒犯人羅媛惠、張靜、王豔紅、劉喬麗、趙昆利暴打楊小明。先打嘴巴,然後把她踢倒在地, 將楊小明的頭用力向水泥地上砸,楊小明的後腦被砸起一個雞蛋大的血腫包。不僅如此,這幾個人還對楊小明拳打腳踢,把她打的渾身是傷。之後,楊小明的兩眼刺痛,睜不開眼。從那以後,她的左眼就甚麼也看不見了,右眼看東西也模糊不清。後經過醫院專家鑑定為一級殘疾。
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下午,楊小明又遭到吸毒犯人施燕、魏紅的毒打,左腳被打的皮開肉綻,流了很多血,還縫了針。楊小明穿的衣服、褲子也被打的破爛不堪。
楊小明曾三次絕食,抗議戒毒勞教所警察及犯人對自己的暴行,遭到野蠻灌濃鹽水。集訓組長張靜多次將楊小明的雙手綁在身後,用腳踢她的陰部,使她下身出現血腫,連續五、六個月停月經(楊小明一九七七年出生,被非法勞教時才二十八歲)。警察張紅梅用電棍打楊小明的兩個手掌,使她的雙手腫了一個多月不能動。
二零零九年三月,楊小明從戒毒勞教所回家後,沒有了工作,生活全靠近八十歲的工人老父親微薄的收入維持,還要給她治殘、治傷,生活很困難。
二、況德英遭多次毆打,被剝奪家屬會見、非法加期
況德英,一九六二年出生,個體經營者,家住昆明市江岸小區。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況德英回老家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向有緣人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巧家公安局抓到巧家新華派出所。五個月後,二零零五年五月,況德英被劫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有一次,況德英看到法輪功學員楊小明被犯人毆打,她站出來制止,就被大隊長劉浩拉去大罵一通,還威脅她不要多管閒事,不要管其他法輪功學員的事。之後,她也被犯人毆打,牙齒都被打鬆了。這次以後,勞教所允許她和家人見面,但不准她說出被戒毒所犯人毆打的事情。
況德英見到家人後,還是說出了她被打的實情。出了接見室,她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護衛隊趙姓警察上來就打她的耳光,還一腳把她踹倒在地上,雙腳踩在身上掐她的脖子,並給她戴上手銬,口裏還罵著髒話。
第二天,況德英就當著眾人的面,揭露趙姓警察昨天打她的惡行。這個趙姓警察當眾辱罵況德英,還誣陷說是況德英打他。之後,戒毒所再次剝奪了況德英的家屬會見,還給她非法加期十五天。
三、馬玲被戒毒所送到洗腦班迫害,剝奪家屬會見
馬玲是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館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馬玲正在圖書館上班,被昆明市五華國保大隊練學滕、馬斌一行人綁架到五華區看守所。十一月一日,被劫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所非法勞教三年。馬玲的家屬為她行政覆議,曾多次到戒毒所要求簽署委託書,但是戒毒所百般阻撓。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馬玲被戒毒所通知出去「學習」兩天,由戒毒所副所長王延忠、三大隊隊長劉先敏等人將她送去昆明市海埂附近的昆明鑫安會務中心(鑫安洗腦班)進行人身迫害。當時那裏已有從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等地方劫持來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
馬玲被安排在三層樓的一個兩人間的房子裏,強制戒毒所派來一名姓李的警察和馬玲住在一起,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監視她的一舉一動。房子裏安裝了竊聽器,牆壁上貼著不准打坐的告示,衛生間的門鎖被撬掉。窗子外面白天、黑夜坐著三個男人。白天要求開著窗子,拉上窗簾,晚上要開著窗子,拉開窗簾。窗子外面的男人隨時都能看到裏面的一舉一動。房間的門終日不得打開。
後來有一男、兩女自稱是省裏派來搞調研的人和馬玲談了三天話,問她為甚麼要煉法輪功,為甚麼現在還要堅持。談話的時候,叫戒毒所派來的李姓警察離開房間。
馬玲隔壁住著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馬玲每天都能聽到隔壁電視裏在播放「天安門自焚」偽案錄像。有一天中午,院子裏有警車的聲音,窗子外面的人突然叫把窗簾拉開。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後,就聽到隔壁房子裏一個男人在大聲的宣讀對這位男性法輪功學員的逮捕令。之後,就將這位男性法輪功學員帶走了。警車開走之後,窗子外面的男人馬上又叫把窗簾拉上。
那是一個非常陰森恐怖的地方。馬玲在那裏呆了二十四天,九月九日又被接回戒毒所。同時,從二零零五年五月,馬玲就被戒毒所非法剝奪了家屬會見。
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日,是昆明市強制戒毒所第三隊(女隊)的人員與家屬的會見日。但是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五日(星期日),馬玲的家屬來到強制戒毒所卻被告知:已經取消了馬玲與家屬的正常會見,原因是馬玲在裏面煉功。對馬玲實行單獨會見,具體時間、地點等勞教所通知。
真實的情況是,馬玲在四月份會見家屬時告訴家屬戒毒所星期天沒有早點,是將頭一天警察吃剩的飯菜連同一些碎米線煮在一起,當早點賣給裏面的勞教人員。當時在場的三大隊隊長劉先敏(警號5345024)就打斷馬玲,不讓她繼續說,還氣急敗壞的終止了會見。
此後,馬玲被戒毒所非法剝奪會見長達六個月。在家屬到戒毒所要求會見時,不僅受到戒毒所門口警察的刁難、推諉,還有自稱是馬玲的專管警察張紅梅的威脅和恐嚇。
四、張文航被戒毒所送到洗腦班迫害,剝奪家屬會見
張文航, 一九七五年出生,雲南省質量檢驗中心職工(後被單位非法開除工職),武漢大學研究生畢業。二零零五年一月,張文航被其單位領導夥同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強制戒毒所。在戒毒所,張文航被強迫做奴工。
二零零五年八月,戒毒所將張文航送到昆明海硬附近的鑫安會務中心(鑫安洗腦班)「轉化」迫害四十多天。中途還將她轉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幾天,又把她劫回戒毒所。張文航的家屬在去戒毒所會見她時,也多次遭到戒毒所的無理拒絕不讓見。
此外,還有一位當時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魏家碧, 二零零六年五月被送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陳波自二零零三年擔任昆明市強制戒毒所所長後,急功近利,通過奴工產品瘋狂斂財。每年下達高額的奴工產值,要求全所勞教人員加班加點幹活,為戒毒所創收,當時曾揚言每年要創收四百多萬。因此,戒毒所的勞工名目之多,勞動強度之大,超出一般人的想像。法輪功學員也被強迫做奴工,還要完成產量。
在一味增加勞動產量的同時,陳波還將戒毒所勞教人員的生活水平降至最低,關閉了原本幾百人就餐的餐廳,讓勞教人員在露天地上蹲著吃飯,下雨被雨淋,大熱天被曝曬。伙食水平極差,星期天從來沒有早點,而是將警察頭一天吃剩的剩菜殘渣加一些米線煮在一起當早點賣給裏面的勞教人員,米線裏經常摻著魚刺、雞骨頭等渣滓。沒有錢的勞教人員只能餓著肚子。雖然不給吃早點,但是戒毒所在星期天卻還要讓勞教人員幹活。
法輪功學員魏家碧因沒有錢買衛生紙,在勞教所兩年的時間裏,每次如廁後都是用一個塑料瓶子裝水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