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江楷鑫遭惡報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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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據五月十一日廣東省消息,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江楷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查。

江楷鑫在進入廣東省政法委之前,一直在公安系統工作,在公安系統浸淫達26年之久,是當地公安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現在,江楷鑫在中共邪黨的政治角逐中被毫不留情地剔除掉,是他迫害好人的報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之時,江楷鑫就已經在揭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任職,並一直積極配合上級的所謂命令,追隨江氏流氓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在迫害法輪功上不遺餘力,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採取蹲坑、盯梢、跟蹤、監聽、監控、肆意拘捕、關押、騷擾、酷刑折磨、抄家、綁架、強制送洗腦班等迫害和虐殺法輪功學員。

七年後,江楷鑫升至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職位,成為揭陽市公安局的二號人物。二零一一年,江楷鑫調任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四年調任佛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一七年,江楷鑫調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至此番被查。

以下是江楷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惡錄。

一、江楷鑫在揭陽市公安局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1、法輪功學員吳靜芳被警察虐殺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夜十二點左右,揭陽市揭東縣曲溪鎮寨內村法輪功學員吳靜芳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在市區的出租屋休息。突然聽得一聲巨響,門被踹開,十來名身裝黑色制服的警察蜂擁而入,邊吆喝邊用長節手電筒掃視。很快,吳靜芳等四人分別從兩個房間裏被推出來,馬上被扣上手銬。大法的書籍和資料也被警察們集中扔到客廳的地上,然後掏出照相機要拍照。吳靜芳看著大法書籍被踐踏,隨口說了聲:「這是我們大法的書。」

吳靜芳
吳靜芳

話音未落,吳靜芳即被警察用長節手電筒亂打亂砸,特別是朝她的兩膝及膝下的前骨狠力的打砸。吳靜芳痛得直蹲下去,警察們仍不停行惡、怒罵和狂吼著,與吳靜芳同時被打的還有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

警察因從吳靜芳口中得不到任何消息之後,更是仇恨和暴怒。從被抓現場、派出所到稍後的揭陽市第二看守所(位於東山區),吳靜芳多次遭到警察的集體暴打、毒打、長時間的非法審訊、折磨、星夜恐嚇等。不到十天,吳靜芳在看守所中被警察折磨虐殺致死。於同年四月十一日,被秘密火化。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2、法輪功學員黃素君被警察綁架,絕食二十天後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黃素君在榕城區仙橋鎮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當地警察綁架,送往揭陽市第一看守所。她於五月十八日以後開始絕食抗議非法羈押。警察從黃素君口中,得不到任何話語,由於黃素君一直堅持絕食,警察幾次強行灌食而未果。

黃素君
黃素君

六月七日,警察們打電話給黃素君的家兄、家姐,那時,黃素君已不能站立。六月十一日下午五點三十分,由於黃素君在看守所中再度昏迷、深度昏迷,才叫一外省車夫抱送黃素君回家,黃素君的丈夫劉仰歆即找來醫生診治。當時黃素君已無法正常進食,醫生明示應儘快送醫院搶救,但終因身體太過虛弱,在她連續絕食的二十多天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3.法輪功學員李自音,女,六十一歲,揭東縣雲路鎮新桃村人。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參加揭陽市東方廣場集體煉功時被非法抓捕、關押、罰款。雲路派出所警察林銳城還到她家裏騷擾、威脅,強迫這位不識字的老太太簽字保證不煉功,期間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於農曆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含冤去世。

4、法輪功學員陳漢波,男,五十七歲,普寧煉功點義務輔導員。九九年七.二零惡人迫害大法後,警察經常到其家中騷擾,抄家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遭揭陽及普寧兩地六一零人員綁架到普寧看守所迫害,非法關押接近100天。後保釋在外。回家後繼續遭到當地警察干擾,恐嚇,導致身心遭受極大傷害,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5、法輪功學員張壁鴻,男,五十來歲,榕城人,被剝奪煉功,妻子鄭華卿被非法判刑、女兒被抓。二零零一年上半年因承受不了警察的騷擾、及種種迫害而去世。

6、法輪功學員黃列娜,女,三十多歲,榕城人,多次被非法拘禁,在洗腦班被強迫寫三書後,二零零一年,在極大的矛盾和痛苦中去世。

7、法輪功學員符曼玉,女,四十二歲,榕城人,被剝奪煉功,身體得不到有效的調整,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去世。

8、法輪功學員林麗芬,女,五十多歲,榕城人,被強送進洗腦班迫害,出來後醫治無效,於二零零四年年初去世。

9、法輪功學員林猶輝,男,六十多歲,揭東縣錫場鎮人,由於受到多次的騷擾、恐嚇、拘禁等迫害,身心遭受了極度摧殘。在中共十六大前再次被抓、被迫害,出現了舊病復發的症狀,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去世。

10、法輪功學員黃湧忠,男,三十多歲,東山區新河村人,二零零三年九月,當地派出所警察把猶輝伯強行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抓捕過程中手段極其粗暴、野蠻。由於受到多次的騷擾、恐嚇、拘禁等迫害,一個安份守己且善良的老人,身心遭受了極度摧殘,從洗腦班被放回家後的幾個月裏,他身體又出現了舊病復發的症狀,不幸去世。

僅僅截至二零零四年,被揭陽市公安局及下轄的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14名,被公安綁架並被非法勞教的至少有60人次,被公安綁架送進洗腦班的有3000人次之多。

二、江楷鑫在汕頭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時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1、廣東汕頭法輪功學員王洽遭綁架 公安叫囂要搞到家破人亡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多,汕頭市法輪功學員王洽開車在路上,突遭埋伏道路兩旁的汕頭市國保、龍湖區國保警察駕車攔截綁架。警察對王洽的小車進行非法搜查,希望找到構陷王洽的證據,結果讓他們大失所望。

一方面由於找不到迫害的證據,一方面為避人耳目,當天下午汕頭國保、龍湖區國保警察將王洽綁架至「汕頭法制學校」(名為法制學校,實為江氏集團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洗腦班)。

到洗腦班後,以林為民、李東明、賴西軍等為首的十幾個警察馬上對王洽實施刑訊逼供,將他反銬在椅子上,採取車輪術,輪番非法審訊,不讓王洽睡覺達十三晝夜。國保警察認為王洽是法輪功的頭(法輪功沒有領導,就是自由修煉),逼迫王恰承認所謂他們認為的事實,並恐嚇他說,「你老婆、女兒、母親、弟弟、全家人都在我們手中。」

二十三日當天下午三時左右,汕頭公安局、澄海區公安局、六一零、國保、鳳翔派出所等單位二十幾人,在汕頭國保警察李東明、澄海區國保警察劉錫雄、金穎的帶領下,非法搜查王洽的家,警察李東明叫囂:「抓到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定要把他搞得家破人亡。」

汕頭國保警察綁架王洽之後,故意不告知其家人,令王洽家人心急如焚、四處奔波尋找了十多天後,才告知王洽家人王洽已被關押到汕頭洗腦班。王洽家人到汕頭公安局要人,公安局沒有給出任何「法律程序」及合理解釋,甚至連王洽被非法關押地址都不透露。王洽家人找汕頭國保警察李東明詢問王洽的情況,李東明威脅如再追問就要連王洽母親及妻子都抓走。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洽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2、廣東汕頭市中心醫院護士陳曉冰,因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被汕頭市「六一零」、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緩刑,於十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法輪功學員譚佩芬、鄭楚貞被警察也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三、江楷鑫在佛山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時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僅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月中旬,在佛山市公安局的指揮、操控下,佛山市順德區警察綁架了十來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張仕珍八年,龍雪梅一年(緩刑);多人被非法關押一年半左右後,李豔明被非法判刑三年,胡雅婷被非法判刑兩年半,雷敏被非法判刑兩年,施秋菊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順德法輪功學員李豔明、雷敏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被綁架後,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下午兩點半在順德法院被非法庭審,兩名律師分別為她們做無罪辯護。

胡雅婷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被綁架後,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兩點半在順德法院被非法庭審,律師為胡雅婷做無罪辯護。同一天開庭的還有施秋菊。

同期一起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薛原,金榮其、吳春豔夫妻,他們被非法關押和監視一段時間後,最終都被無罪釋放。

四、江楷鑫任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時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二零二零年,中共針對法輪功學員開展所謂的「清零」迫害,廣東省政法委指揮公安、居委會等部門的不法人員,挨家挨戶上門恐嚇、騷擾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名。對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則加重迫害,比如抄家、綁架、強制送洗腦班迫害等。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報導出來的消息,廣東省中共政法委與公安人員繼續綁架、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有五人被迫害離世;25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64人被非法逮捕、起訴、庭審,面臨被非法判刑的危險;還有超過143人遭受過其它形式的如洗腦班、非法拘留、非法關押的迫害。

1、廣東省汕頭市金平區吳珮文女士,以前患有嚴重的肺病,吃了十三年的藥,病情沒有好轉,瘦成皮包骨頭。修煉法輪功後,肺病好了。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吳珮文在家被綁架,被迫害出現肺結核病。後來,她在被非法庭審現場吐血,卻仍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吳珮文因生命垂危,被提前二個月釋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四月四日,吳珮文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五歲。

2、廣東省汕頭市法輪功學員李榮豐,七十四歲,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被中共綁架、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榮豐被非法關押在潮陽區看守所近一年,他絕食抗議,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3、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袂花鎮法輪功學員陳洋清(六十七歲)和賴菊英(六十五歲),遭受中共公安騷擾、威脅、恐嚇,生活在恐懼之中,分別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月含冤離世。

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報導出來的消息,本年度,廣東省法輪功學員有42人被中共非法判刑;至少還有25人已被非法逮捕、起訴,面臨著被非法判刑的危險,還有超過100名法輪功學員遭受過其它形式的關押迫害(如「洗腦班」、拘留等),相關人數無法準確統計。

以上是江楷鑫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案例,中共治下的政法委野蠻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人權、生存權受到了嚴重的踐踏和侵犯,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作為省政法委的二號人物江楷鑫對此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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