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賢區政法委610與公安等部門人員長期騷擾在奉賢區租借房子的法輪功學員,威逼房東解除租房合同,侵害法輪功學員的合法居住權。長期在上海工作的浙江籍法輪功學員車祥丁在奉賢居住期間也多次受到奉賢區610人員的騷擾和威脅,要他搬家離開奉賢。2019年1月份,當地610和街道人員還叫來警察和搬家公司,直接把車祥丁在奉賢住宅內的個人物品從奉賢搬到他的老家浙江省像山縣,當時車祥丁的房租合同還未到期。
原來住在上海市奉賢區的法輪功學員顏希洪長期被奉賢區610人員和國保警察騷擾和迫害,2016年11月顏希洪冤獄期滿從上海提籃橋監獄回來後,就不斷受到610人員的騷擾要他搬家;同時610人員還不斷威脅房東,逼迫房東趕走顏希洪,當時還有半年租房合同沒有到期,由於顏希洪堅持不搬而未能得逞。2017年房租到期後房東不再續簽合同,顏希洪不得不離開奉賢區。
徐永清本是建築弱電專家、高級工程師,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嚴格要求自己,待人真誠,樂於助人,又精通業務,在公司深受同事與客戶的好評與尊重。2017年11月29日,應居住地片警茅志新邀請去東華大學保衛處洽談,被揚州市邗江區國保警察蔣步福等警察劫持、構陷,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在監獄中徐永清多次被打受傷,出獄時徐永清的頸椎、腰椎嚴重受傷,有幾個頸椎向後移位變形,胯部受傷積水長期不能被吸收,嚴重時脖子都無力支撐頭部,需要用手托住下巴以減輕頭部的重量,不得不失業在家,在2020年3月底辦理了失業救濟金,這成了徐的唯一收入。
第一次被要求搬家
徐永清原來居住的房子是妻子單位的長寧區公寓,妻子的單位為了趕老住戶離開,從2020年1月份開始將老住戶的房租提高了3倍,這樣徐永清已經負擔不起如此昂貴的房租。相對來說奉賢區的房租在上海是便宜一些。通過朋友介紹,徐永清在奉賢區奉城鎮鹽行村找到一處農村住房,和房東簽了3年的合同(租期: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並支付了第一期六個月的房租(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2020年8月3日鹽行村村委會以「創建美麗鄉村試點」為理由到徐永清家送來一張告知書,告知書上說「鹽行村奉柘公路南面片段的所有空置房屋不得出租給非本村村民。即日起凡是空置房屋出租給非本村村民的馬上搬離」。第二天房東也拿著村裏的那張「告知書」來找徐說村裏的意思,要徐在一週內搬走,他也沒有辦法,說村裏統一租用這個房子搞農家樂。
鹽行村的主體在奉柘公路的北邊,有幾百戶;奉柘公路南片區只有兩套房子出租,另一套出租房子的房租合同是到今年12月份,房東也按村裏的要求讓住戶搬走,但住戶提出要求退回已支付的後續房租和違約補償費用,但該房東不肯支付這個費用,住戶也就不搬了,也未見村裏要求房東必須把房子租給村裏,因為村裏除支付房租外不承擔其它任何補償費用。
但徐永清的這套房子卻是必須要租給村裏的,房東多次催促徐搬走,並說他的多個親屬都在這個村裏,徐不走的話會讓他們都很為難;還有從經濟上村裏給他的條件也很好,因房東不肯簽十年合同,村裏也答應和他只簽三年合同,只要徐搬走後就可以一次性支付三年的房租(而其他村民的合同是十年或二十年的,房租是按年付的,房租也比其他人高);房東還向徐承諾可以提出補償要求,並說相關違約責任和補償費用是由村裏承擔。
還未搬過去就被騷擾
徐永清體諒房東的難處,在朋友的幫助下就在附近的青村鎮桃園村找了一套房子,還沒等搬過去,徐的朋友就接到錢橋派出所的電話(警察電話13681781448),被要求到派出所接受談話,警察告訴她徐是煉法輪功的,是塘外把他趕走的,如果他搬來錢橋住,上面就會把徐的問題壓到錢橋來,警察警告她不能讓徐來錢橋,也不要給徐找房子;之後警察還不斷電話騷擾她,有時一天都有十多個電話;她被警察搞得很厭煩後不再接這個警察的電話,警察就開始電話騷擾她的丈夫,同時她丈夫的工作單位海灣鎮政府也約談和警告她丈夫。
下一家的房東也被錢橋派出所和桃園村警告不能出租空房給徐。徐的這位朋友家住在青村鎮的南星村,南星村村委會的好幾個人還氣勢洶洶地到她家大聲叫門恐嚇,並叫她和她丈夫到村委會去談話,威脅她們不能給徐找房子,也不能把她的房子租給徐。因為租房的事情,徐的朋友全家及下一家房東被錢橋派出所、桃園村、南星村、海灣鎮政府騷擾的煩不勝煩。她的朋友問為甚麼不能幫徐租房子,有關人員回答說徐「是反革命,是人民的敵人」之類的話,就這樣這個搬家也搬不成了。
強制搬家
10月1日中秋節假期,徐永清回浙江老家看望母親。10月11日徐收到一個信息告訴他,他家裏的東西已經全都被搬到鹽行村村委會的倉庫了。徐永清當天就緊急趕回來,從窗外看到房子裏面空了後,就打110電話向警方報警,一位塘外派出所的朱姓警察(警號055900)過來了,他要求先看租房合同,徐給警察看了合同,確定了合同是有效的,房租也已付到了10月底。在警察的陪伴下,徐試圖打開大門,但是大門鑰匙已經打不開門了,鎖被換掉了。徐又試了試車庫門打開了,就和警察一起進到家裏,進去後看到家裏的東西(包括個人物品與徐的公司物品)基本都被搬空,只剩下不容易拆卸的熱水器和一些小東西。
經多方了解,才知道原來是鹽行村趁徐永清不在家期間,撬開門鎖把徐的東西搬到鹽行村農機倉庫。之後徐永清和警方多次交涉,但塘外派出所說這是民事糾紛,他們不管。警察還不讓徐永清進塘外派出所,讓徐永清站在派出所的門外講話,而警察則站在派出所的門內。就這樣造成徐永清有家卻不能住,在外面流浪了一個多月。
再次被迫搬家
2020年10月底,徐永清在奉賢區四團鎮大橋村找到了一套房子,徐永清和房東簽訂了租房合同(租賃期限:2020年11月1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並支付了第一年的房租。由於房子比較髒,牆面都很黑,於是徐永清對房子進行粉刷,到12月上旬時才把被鹽行村強行搬到農機倉庫的東西搬過來,在拿原鹽行村住房室內剩餘物品時發現原來居住的房子並未開始裝修,只是放了少量一點裝修工具,搞成要開始裝修的樣子,同時還堆放了很多村裏閒置淘汰的桌椅等家具,村裏把這套房子當倉庫用了,所謂的村裏急需把房子裝修後做農家樂經營其實是個謊言。
徐永清在大橋村居住期間也多次受到奉賢和長寧區的警察上門騷擾,徐永清告訴警察說「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輪功完全合法」,奉賢區四團派出所的警察(姓沈,警號:055732)說「我可沒說是因為你煉法輪功來找你的」,又說「除了法律,還有政策呢」(意思是他們嚴控法輪功學員是有內部政策依據的),還說「我只來過三次,多嗎?」大約是4月27日,長寧區警察來了2個警察,說是來告知徐永清:7月和10月不能去北京,離開上海去其它地方要通知公安,徐永清說「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嗎,有甚麼法律依據嗎?」,警察語塞,只是低聲說「我已經告知你了」。
2021年3月底的一天,在徐家暫住幾天的朋友對徐永清說,剛才家裏來了2個流氓說他買了這個房子,要我們在一個星期內搬家(當時徐在午休),徐說要搬家也得房東來和我協商,莫名其妙來的人算甚麼不管他。第二天,房東來說他弟媳病了,住院開刀後成植物人了,要用錢,他弟弟就把房子賣了(房東說這房子是他兄妹五人的共同財產),要求徐在兩週內搬家。由於房東要解除租約的理由徐永清沒法拒絕,徐說要搬家也得等我找到房子之後再說,房東很熱心的說他可以幫忙找房子,當天下午就帶徐去浦東新區見了他認識的兩個人,讓他們幫忙找空房子。在房東帶著找浦東房子期間,徐問房東上次來給你幫忙種樹的那個朋友說「他在大橋村有套空房讓徐幫忙找個租戶」,結果房東說不知道徐說的那個人是誰。按理說房東最熟悉的區域是奉賢區四團鎮,四團的空房是比較多的,在希望徐永清儘快找到房子的前提下,房東還是要捨近求遠帶徐到浦東新區去找房子。
4月份中旬,四團派出所的警察來時,片警沈說是來看看你在幹甚麼,徐永清回答說:「我在準備搬家,不是你們逼房東要我搬家嗎?」沈反覆說「你有甚麼證據?」、「你又沒證據,只是自己在猜測」、「你說是我們要房東讓你搬,你有證據嗎?」。徐永清說「聽房東說你們至少找過房東兩次」,沈說他沒找過房東,還說不認識房東,也不知道房東是誰。剛租房不久,徐永清就聽房東說過警察找他,說如果徐在他房子裏有甚麼事情的話,房東是有責任的;過年後,有次房東對徐永清說,前幾天有警察來找你,你不在家,警察就問我你去哪裏了,房東說,他去哪我怎麼知道,院子裏沒車那就是出去了。另外,這個房東是村裏很有影響的一個人,就住在村子裏,在村裏有個很大規模的養鴨場,還有個屠宰場。沈是這個村的片警,不認識房東的可能性很小,只能說他是想掩蓋甚麼,或者撇清甚麼。
又被要求強迫搬家
由於房東幫忙找的浦東那套房子不太適合,2021年4月1日徐永清通過中介簽訂了第三套房子的租賃合同(位於奉城鎮洪西村,租賃期限: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當天就移交了房子,給了15天的清潔和裝修時間),徐按合同支付了一年的房租。這套房屋比較破舊,徐用了近一個月時間對房子進行了全面清洗和簡單裝修(牆面粉刷,對配電等設施進行了更換和維修,還更換了衛浴設備和全部房門等),這期間徐逐步把一些生活設施和小件物品搬進去,開始在裏面做飯和居住。
4月29日中午,洪西村房子的房東突然跑來問徐永清發生甚麼事情了,說村裏緊急要他去村裏談話。徐就說了上午來過一個村裏的人,說是房子出租要到村裏去登記外來人口;還有昨天來過一個負責衛生的叫不要向外面扔垃圾,還要打疫苗甚麼的。房東說先來看看有甚麼事,他見沒甚麼事就去村裏了。到下午下班的時候,房東再次過來說,村裏要徐永清搬走,說是村裏要用這房子,要搞民宿甚麼的,要房東和徐協商解除租房合同。徐永清問他有沒有其它原因,他說沒有。
徐永清告訴房東說:「我不搬,這房子我已經搞了快一個月了,讓他回覆村裏:他和我協商過了,我不搬。」到了晚上,洪廟的中介給徐永清打電話說:房東姐姐給她打電話,說政府對村裏說徐永清是煉法輪功的,要村裏和房東趕徐走,要不房東和中介都得罰款。中介還覺得奇怪,政府是怎麼知道徐永清租了這房子和是煉法輪功的。五一假期期間,房東再次約了徐和中介一起來協商解除租房合同和違約賠償事宜,徐永清向房東明確說:因為這件事情涉及到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不同意解除合同。
5月6日,徐永清到村裏去登記有關出租房子的事情,負責登記的人說系統壞了,沒有給徐永清登記;找要房東解除合同的王輝,說是外出了。到第二天上午,房東帶著王輝來要徐永清搬家,王輝說搞民宿是村裏的統一行動,具體事項由房東和徐自己談,還說他只是來負責糾紛調解的。徐永清再次明確:不同意解除合同,賠違約金和裝修損失也不同意。在交談中間,徐永清還當面向戶籍地的長寧警方打電話報警,說奉賢區以徐是煉法輪功的要房東解除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長寧警方問徐有沒有搬過來住,徐說昨天就是住在新房子裏的。徐永清還對王輝說,根據中國法律法輪功完全合法,說明了中國官方正式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與法輪功無關,新聞出版署的50號令說明法輪功書籍資料都合法,還向王輝提供了公通字(2000)39號檔和新聞出版署50號令的複印件,讓他交給村裏,希望村裏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
從法輪功學員顏希洪、車祥丁、徐永清在奉賢區的租房遭遇就可以看出,奉賢區直接或間接逼迫房東、中介等來驅趕法輪功學員的做法由來已久,而且是系統化的操作,僅從徐永清的個例來看就涉及到了4個鎮、5個村的人員參與了侵害法輪功學員居住權的迫害活動。
相關人員:
洪西村:值班電話 021-5713 1740
周雪原 中共支部書記
李強 支部委員
徐金良 支部委員
高春紅 支部委員
徐關興 南片黨小組長
李生福 北片黨小組長
王輝
奉賢公安分局:(021)24069221,24069932, 57426071-69234
四團派出所:021-57533530
沈警察(警號:055732),13817508160
洪廟派出所:021-57136500
小區警察 錢龍 15901970518
奉賢區:
莊木弟 中共奉賢區委書記
郭 芳 奉賢區委副書記、區長
周龍華 奉賢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顧耀明 奉賢區委常委、副區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負責聯繫法院、檢察院
唐麗娜 奉賢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區政法委副書記
奉賢區奉城鎮:
地址:上海市奉賢區奉城鎮蘭博路2008號,電話:021-57522014
陳紀忠 中共黨委書記,18121166398
陸仁忠分管:信訪、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綜合管理、禁毒工作、司法調解、應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設。
嚴愛忠 社會穩定辦公室主任,021-575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