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一些關於攝像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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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經常看到明慧網報導一些大法弟子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監控拍到,從而被迫害的消息,我由於不了解監控的具體情況,看到攝像頭就很有顧慮。近期有兩件事使我有機會進入派出所和交通隊等地查看監控錄像,大體上了解了一些關於監控的具體情況,現在寫出來和大家交流。希望同修們注意安全,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

一、我在派出所和物業部門看到的監控錄像

有一天,我陪弟弟去補課班學習,是騎著自行車去的,我把車停在補課班所在的寫字樓大門口然後就上樓了。一會兒,等我從補課班出來的時候,發現自行車不見了。找了一圈也沒有蹤影,看樣子是被盜了,就打算去附近的派出所報警,看看監控錄像能不能幫我們找到車子。

這裏需要說明一下:我們看到的攝像頭有的是公安系統安的,有的是民眾自己安的。一些補課機構、大小超市和門市等的門口攝像頭大都是店主們自己安的,對著自己的門口之類的地方。比如我去的補課班這棟大樓裏和樓體上的監控就是負責這棟大樓的物業公司安的。因為即使是警察也不能隨便在私人的樓上安裝監控,想安攝像頭,需要徵得大樓方面的同意。所以,要想調這種監控,派出所是調不出來的,但警察可以去找店主們索要監控。

這樣我們報了警,警察就領我們去調監控。派出所裏有專門的監控室,房間很大,有一個掛在牆上的大屏幕,寬度大概有整個那面牆那麼寬,高是牆的三分之二。大屏幕裏面劃分出了很多個格子,一個格子對應一個攝像頭,格子裏是攝像頭實時拍下的畫面。這些格子有五分之二以上是黑色的,就是說有接近一半的攝像頭不好使。

這印證了師父講的法:

「問:人類社會搞大數據。大陸安裝的攝像頭越來越多,加上人臉識別、姿態識別等等,數據分析泛濫使用。發資料、講真相的大法弟子是面臨更大的安全問題,還是不必刻意放在心上?

師:大法弟子有大法弟子的路。如果你走正,干擾就會少。我一直在說,你走正,就不會出現問題;帶著人心做,雖然做的是大法的事,也難免會出現問題。但是這個標準、尺寸哪,做到是很難,沒有這個基礎還是很難做到,所以會出問題。

但是反過來我又想,大家都知道,中國大陸的產品在全世界人們心目中是最糟糕的,是不是?我聽說那攝像頭,安上去一千個,五百個都不好使,(眾笑、鼓掌)剛把那個弄好了,那邊又壞了。它那個質量,它那些東西,再加上人浮於事,反正中共邪黨幹甚麼事都是糗事。」 [1]

接下來在派出所監控室裏,警察讓我根據案發地點在大屏幕上尋找能看見現場的攝像頭。我僅找到一個能看見大門的,而且距離很遠,在攝像頭與大門的視線中間的馬路邊護欄上還有一塊廣告牌剛好擋住我的自行車,所以甚麼線索也沒能找到。(這裏說一下攝像頭的視線:如果攝像頭是方形長筒的,那種攝像頭是不會轉動的,它會有死角,比如你背對著攝像頭它就看不到你的臉,或者你在它的後面他就拍不到等等。如果攝像頭是圓的是可以三百六十度轉的,據說是三分鐘換一次前後的方向。這樣的要注意。)

公安的監控沒能查到線索,我只能去調大樓所屬的物業公司的監控看看。物業公司的監控室裏面同樣是一個大屏幕。但這裏正常工作的攝像頭很多,很少有壞的。攝像頭質量由於是物業安的也比派出所的好上一些。我在這裏找到一個角度更好的攝像頭,由於它安在大樓本體上,清楚的看到了偷我車子的人。他戴著鴨舌帽,帽簷壓得很低,從高處看,帽簷遮住了頭髮和整個上半頭部。由於監控的清晰度不高,距離他十米左右,都沒法看清他戴沒戴口罩。然後他很快消失在了我們的視線中。這時僅僅憑借一身普通的短袖上衣和褲子,想確認此人身份根本無從下手。警察就讓我們先回家,有線索了再通知我們。

我從錄像上可以看出,派出所安的這些攝像頭的質量並不好,攝像頭通常很小,拍的東西在電腦上看有類似馬賽克的感覺,只能清晰辨別特徵,如戴帽子與不戴帽子。或者看到人的動作,如跑步,走路,跳舞等等。就是說在攝像頭面前5米內可以看清長相細節,隔著一條兩車道的馬路能勉強看清人臉,在15到20米以外就很難分辨人臉了。如果想看到像電視採訪畫面那樣清晰的圖象,那是攝影師扛著錄像的那種攝像頭才行;而拍電影的攝影機更大,圖象也更清晰。而派出所安的這些攝像頭就做不到這一點,另外用手機拍攝的效果也很差,圖象明顯的虛化,看不清。

二、我在交警部門看到的監控錄像

丟車的幾天後,有一天我在去爺爺家的路上,我騎車經過一個停靠在公交車站點的出租車旁邊。那輛車在我經過的時候,突然打開車門,下來一個乘客,我沒有防備被車門刮到了,人和車都倒了。我基本沒有受傷,但車圈變形了,我覺的車好像不能騎了,就給叔叔打電話讓他開車過來把我和車都送回爺爺家去,在我打電話的時候那輛出租車開走了。叔叔很生氣,趕過來報了警。

因為出租車已經離開現場,我又沒有記住車牌號,只好去看監控。我以為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故全過程,因為大街上遍布監控。但是並不是我想像的那麼簡單。交警系統的攝像頭可以在交警辦公室裏面直接看,也是在一個電腦上,有這個區的地圖,地圖放大後上面有很多攝像頭的按鈕,點一下就能看。如果按鈕是亮的那說明攝像頭正常運轉可以看,不亮則不能查看。大概有一半的攝像頭是不亮的,同樣印證了師父講的法。

交警系統的攝像頭都是衝著馬路的路面的,即使不在馬路上,方向也是衝著馬路。我在交警那裏知道了攝像頭有編號,攝像頭下面都有一個配電箱,上面有數字。交警系統的攝像頭同樣是方的,不過機身更大更長,質量遠好於公安系統,圖象不僅清晰透徹,而且錄像幀數高,也就是說,即使開車高速逃離,在暫停錄像時也可以看清車牌號,並且放大後的圖象仍然保持清晰。可持續百米,按特徵查找只要視野好,沒有遮擋,兩百米也是沒問題的。

在處理我這起交通事故時,交警要我提供事故地點的攝像頭編號。我找到了,但由於攝像頭位置受限,視野受到遮擋,拍到的現場不完全,只能看到我的情況,看不到肇事的出租車,所以,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因為這也不是甚麼重大交通事故,要徹底查找追蹤要花很大氣力,除非萬不得已,他們是懶的去找的。

三、防範攝像頭監控的措施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針對攝像頭監控採取以下的防範措施:

偵破的方法一種是靠面部識別,如果看不見臉,就沒有用武之地。所以防範方法之一是避免被拍到臉。只需要戴一個有帽簷的帽子,就可以防止被幾乎任何可能的角度拍到,撐一把傘或者用別的方法遮擋臉也可以。現在由於疫情的緣故,口罩幾乎人人佩戴,戴上口罩後人臉露出來的特徵很少,通常很難進行面部識別,也是很好的辦法。

偵破的方法另一種是靠特徵識別,如服裝,背包,雨傘,特殊的走路姿勢都可以作為參照。不一定是東西多麼的顯眼,只要與周圍有明顯區別即可以分辨,如果視野良好大概在攝像頭範圍內50米都可以根據這些來尋找目標。這個案例中,小偷有特徵,那就是我的車子,接下來警察就可以根據我的車子這一特徵追蹤,根據他走的方向,查找下一個攝像頭,繼續找,形成一個軌跡,直到找到要找的,如果追蹤過程中超過了此派出所管轄範圍,那麼接下來的錄像此派出所就查不到了,要在下一個管轄範圍的派出所查才行。這些警察才懶得管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就把我們打發走了。

那麼防範方法之二,就是改變特徵。如果擔心被追蹤,那麼建議在沒有攝像頭的地方改變外觀特徵,比如之前穿的是T恤,之後在外面套上外套;女同修可以把紮好的辮子放開,改變髮型;或者更換不同的兜子;當然可以再帶個帽子或鞋子在兜子裏,之後換上另一個帽子或鞋子;摘掉/戴上眼鏡等等諸如此類的對外觀的改變來給攝像頭辨識造成困難。

四、公安、交警系統攝像頭的侷限性

以上是假定攝像頭能夠正常工作,且角度良好,並且有大量時間人力物力的配合來追蹤的情況下,較為穩妥的防範措施。但是由於有相當數量的攝像頭不能正常使用,追蹤很有可能會在某處中斷,所以追蹤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加上攝像頭的位置又未必總是很理想,視角受限,所以只依靠派出所內的攝像頭是很難確定一個人在此派出所管轄區域內的完整行蹤的。大家不要過分擔心,但我們儘量採取安全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九年紐約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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