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根本執著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七日】二零一九年我五十五歲了,我毫不猶豫的申請退休。有的同事挽留我,說你退休幹甚麼?你兒子也沒結婚,也不需要你帶孩子,還少掙不少錢。我心裏說:我是修煉人,不能為錢活著,錢買不了自由的時間,我要去救人。

今天就給大家說說我退休的第一年修煉中最重要的一點心得體會。

這幾年我的頭髮一直在掉,越來越少。看到掉下來的一團一團的頭髮,有些心疼,也用過常人的辦法,如用寬齒的梳子,換洗髮液,但都不起作用。去年年末一天,我坐在沙發上,就想:「掉發、掉發」,這是不是師父點化我「盜法」呢?師父講:「不允許你用我的原話當成你的話講,否則,就是盜法行為。」[1]仔細查找,自己有這方面的行為。

記得有一天,我在商場意外的碰到了我的侄媳婦,她跟我哭訴,她怎麼想她的親人等等,我衝口而出:「這不是魔你來了嗎?」[1]我安慰、勸解她一番,就分手了。我沒說這句話是師父說的,這不就是盜法嗎?回想這麼多年,在大陸這個環境中,講真相中引用了師父的原話時還真的都沒有敢說這就是李洪志師父講的。嚴格說這就是盜法行為!

頭髮掉的只剩一點點頭髮,快蓋不住頭皮了。前幾天,我想:「我確信,掉發一定和我對大法的態度有關。師父啊,我不知道哪出了問題?」一個意念出現在我的腦中,盜法就是「竊法」。我一下就懵了,「我竊法了?我竊法了?」我不停的這樣問自己。兩、三天我都是這樣懵懵的。和竊法有關的法,我就記得師父說那是「罪不容恕」[2]。這時就像一大板斧砍過來!我這還能修煉嗎?這麼多年讀法、背法,怎麼是竊法了呢?我難過,不知所措,一種絕望、灰心包圍了我,不知如何是好,就覺的自己不可救藥,盜法,還竊法,自己罪大了。

到學法小組,給師父磕頭,「求師父加持弟子同化法吧!」之後我坐在那就是哭,心裏跟師父說:「師父,我怎麼辦啊?我還能修嗎?」

回到家,我找到師父的法:「大法可以度一切眾生,我不反對甚麼人來學,我就是把大法傳給眾生的,關鍵是這些人心裏並不認為我是他(她)們的真正師父,學大法的目地是利用大法來保護他(她)們自己心裏放不下的東西以及宗教中的甚麼,或他(她)們心中的神。這是竊法行為。」[2]

對照師父的法,我沒有拜過別的師父,沒有入過宗教,心裏也沒有別的神,那我就是保護心裏放不下的東西了。我在保護甚麼呢?

師父講:「因為我想不管甚麼原因走入大法的,總是他(她)們的一個難得的機會。網開一面,畢竟他(她)生在大法洪傳之時,又是人身。我一直等待著他(她)們的醒悟。」[2]

那我是怎麼走入大法的呢?

修煉前我身體不好。人家都說「傻兒子,病老婆」是男人最大的不幸了,所以我總是希望自己有個好的身體、過好日子。剛開始學《轉法輪》,自然想修煉的願望也很強烈,可也帶著「有個好的身體,過好日子」的心,這就是利用法。我當時還有一個念頭,一聽說大法「一人煉功全家受益」[3],那我為了子孫我也得煉啊。入門時的想法,這是根本的執著。這麼多年我都放不下這個家,對家人的情,總怕影響他的工作。每遇到魔難時,找來找去都是卡在這裏,自己還錯誤的認為,在訴江時已經放下了。修煉到最後了,師父是在用「重錘」敲醒我啊!

第二天早上煉功,腦中還在想:「我還能修煉嗎?想起了澳洲有個學員,人家說他是特務他還能修,那我也能修。可是我怎麼放下這個執著呀?」有個意念打過來,「就不要了唄!」是啊,就不要了唄!心裏一下子感到通透又輕鬆。

之後一天,社區人員給我打電話,說讓我去簽悔過書,我說我不會簽的,你不用找我了。她說不簽會影響家人的,我不動心。

放下這根本的執著,對我來說真的是太晚了,可是也太重要了。寫到這裏,弟子已是淚流滿面,謝謝師父慈悲,沒有丟下弟子。

叩首,再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大法不可被利用〉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