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儉與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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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五日】我們大法弟子中尤其是老年大法弟子很多人生活非常節儉,不捨得吃,不捨得穿,不捨得用。用常人的理來講,這樣做是會過日子,叫勤儉持家。

我剛開始修煉的時候,家裏很窮,所以特別會過日子,特別仔細,一分錢能掰成兩半花,能省一分錢絕不省半分。而我丈夫呢,大手大腳的,就特別會花錢,所以我們經常因為這個事兒而吵架,他說我真摳門,我就想家裏不富裕,不得節儉著過嗎?

有一段時間,我丈夫買菜的時候都叫上我。一般人買菜都是一次少買點,夠吃一、兩頓的就行了,而他不是,比如買芹菜,一般買一斤就夠了,他卻買一大捆。我就說他:「買兩根兒就夠我們吃的了,買那麼多幹甚麼?」他接過來就說:「多的菜就扔了。」說著就往垃圾桶裏扔,我就趕緊說:「別,別,別,都是花錢買的。」

再比如說買豆腐,一般買拳頭大小的一塊就夠吃了,他卻買一大方的四分之一。我跟他說別買那麼多,吃不了就壞了,他滿不在乎的說:「壞了,就扔掉。」我又勸他:「那咱就別買那麼多了。」他說:「你嫌多是吧?」「啪」一下把豆腐扔在地上,我著急的說:「哎呀,你怎麼這樣呢?這都是花錢買的,你怎麼扔地上了呢?」他聽後,馬上「噹」一下踩上一腳。「你再說!你再說!」我知道了,不能再說了,趕緊心不情願的閉嘴。

我心裏那個難受啊!那個不捨得呀!所以每次買菜都因為這些事情跟他吵架。但是我是修煉人啊,不能老這麼和他吵啊,我得修啊。那麼站在修煉人的角度上考慮這件事情,肯定是我錯了,但是我怎麼錯了,我不知道。哎呀!我心裏發愁:我家本來就不富裕,攤上了一個不會過日子的丈夫,有一分錢花一分的,這日子怎麼過呢?我突然想到:這不是常人的理嗎?我得站在法上修,那就得向內找,也不太好找,找了半天也沒找到。

後來一天,我學法認識到:為甚麼我看不慣我丈夫呢?是因為我有一個觀念:「他不會過日子,過日子要節儉」。符合我的這個觀念的他就是好的,不符合我的這個觀念的他就是不好的。哦,原來是這個觀念左右了我。作為一個修煉人,我們不能用常人的觀念來看問題,應該站在法上來看問題。

師父講:「人各有命,誰也管不了誰,別看你的親人,在這世上是你的親人,下世他說不定又是別的甚麼人的親人,而且前一世也是別人的親人。所以人各有命啊,說我們就想要別人怎樣,就一定不行,因為人的生命不是由人來安排的,是神來安排的。也談不上你留給他們甚麼痛苦不痛苦的問題,這些問題早就有安排了。」[1]

我丈夫是個常人,人的一生都是定好了的,早就安排好了的。他這一生該有多少錢,該吃多少飯,該買多少菜,是不是也是早就定好了的?不會因為人的喜好來安排的,不會按照你喜歡的節約來安排你的一生的,你能攢多少,好像你就能得多少,不會的。它都是有因緣關係的。

悟到這兒,我意識到自己錯了,怎麼改呢?還是沒悟到,所以一到買菜的時候,我就有點害怕。看到他買那麼多,對於我這個會過日子的人來說,心疼啊,心裏難受啊!這怎麼辦呢?修,用大法來修這顆難受的心。

我先要做到忍,買菜的時候不再說貴啊賤啊、多啊少啊的了。

這天,我們把菜買回家,我丈夫就出去了。我想:你不是不捨得嗎?我就要修去這顆不捨得的心。「老張啊,來啊,我丈夫買的菜吃不了,給你一些。」我只留下兩棵,剩下的全分給鄰居了。「老李啊,你願意吃豆腐,我丈夫買的太多了,給你一塊!收破爛的大叔,也給你一塊!」就這樣,以後我丈夫買多的菜我就分給鄰居們吃,我家的鄰居們美的一直感激我。從那以後,我把那顆不捨得的心就放下了。

不知不覺當中,有一天,我丈夫好像突然醒過來了,說:「我買這麼多菜吃不了不就壞了嗎?」從那以後,他吃多少買多少,還叮囑我別買多了。有的時候,我問他:「怎麼買這麼少?」他說:「買那麼多幹甚麼?吃不了就扔了,你可真不會過日子啊!」在這短短的一段時間內,他前後判若兩人,我悟到:他是被利用來提高我的心性的,我的心性提高了,他也改變了。

節儉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這是做人的道理;而捨得,不是不節儉,是不執著於常人的得失、不過份的看重利益,是在法上修出的一種境界。另外節儉也是一種做人的觀念。

師父講:「人的任何一個觀念都是障礙,我不反對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它所出現的輝煌,我也不反對人類發展到今天在人類社會中積累的經驗。可是我告訴大家,修煉者你們必須得從思想上放下它。普通常人他們可以在這個輝煌當中,他們可以在人的觀念當中去生存,但是作為修煉的人,你們得放下這些後天觀念,也就是我講的這個道理,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去修煉。你生活在常人中,你可以和常人一樣去工作,去學習,但是人的觀念你得放下。」[2]

「因為修煉者不會輕易在常人中形成觀念,一切都是以法為上,用法破迷,破除常人的觀念,用法衡量一切。除了堅定正念維護法,對於常人的事做而無求,行與不行都沒有執著,更不應該有固定的觀念。」[3]

我們對照師父的這段法悟一悟,作為一個修煉人應該怎麼樣在法上破除人的觀念,從人中超脫出來。我們就按照師父講的去做。

以上是我們小組在法上的共同交流,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休斯頓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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